
「哪天」之後的農地工廠要拆? 國土審議委員:時間點不宜由縣市認定
全台約1.3萬公頃農地被工廠占用,這些違規的未登記工廠該何去何從?營建署城鄉分署10日提出「未登記工廠土地使用指導原則」,要求縣市政府擬定輔導及清理計畫。不過,什麼「時間點」以後興建的農地工廠應拆除?什麼「時間點」以前的可優先輔導?城鄉分署將時間點認定交給地方政府,引發國土計畫審議會委員跟民間團體不滿。擔心縣市政府大放水,恐讓農地工廠搶建風再起。經討論後,城鄉分署初步修正,將設統一訂定時間點,各縣市只能提早,不能延後。未登記工廠輔導政策納入「全國國土計畫」昨(10)國土計畫審議會審查「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時,負責規劃的營建署城鄉分署提出處理農地工廠的新方案——「未登記工廠土地使用指導原則」。該原則首先要求地方政府辦理未登記工廠資訊調查作業,建立未登記工廠數量、區位、面積、產業種類等資料,並擬定輔導及清理計畫。其次,群聚達一定規模以上的工廠聚落應優先輔導,但中、高污染工廠則應輔導遷廠或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