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界定資源權利 創造人與環境的雙贏
關心平等議題的決策者可以透過重視自然資源的分配和承認資源的財產權,來從自然界中獲得更多的社會利益。所謂的財產權,不僅是使用權、擁有權、租用權或買賣土地,還包含資源和相對利益的流向,這些因素都會決定資源將如何被使用。從一個平等的觀點來看,公平得分配資源是很重要的。 當我們要管制原本可免費取得的生態系統服務時,我們最好先承認並調整這些服務的價值。在社區中,水源、漁獲和牧場這些資源的使用權,常透過非正式的方式被分配和管理。當外來的介入將改變這些非正式的權利時,決策者要謹慎得評估那些依賴這些服務維生的人們。若是要保育和永續得使用這些服務,重新定義與正式承認這些服務的價值就變得很重要。因為當決策者要使用新的工具,如生態系統服務付費機制(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 ,PES)時,這些服務的價值就會決定了其所能帶來的社會影響。以巴拉圭為例,當巴拉圭以PES來正式評估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