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資源權利 創造人與環境的雙贏 | 環境資訊中心
生態與經濟

界定資源權利 創造人與環境的雙贏

2010年04月20日
編譯:葉松剛、林佳瑩;審校:林群超

關心平等議題的決策者可以透過重視自然資源的分配和承認資源的財產權,來從自然界中獲得更多的社會利益。所謂的財產權,不僅是使用權、擁有權、租用權或買賣土地,還包含資源和相對利益的流向,這些因素都會決定資源將如何被使用。從一個平等的觀點來看,公平得分配資源是很重要的。 

當我們要管制原本可免費取得的生態系統服務時,我們最好先承認並調整這些服務的價值。在社區中,水源、漁獲和牧場這些資源的使用權,常透過非正式的方式被分配和管理。當外來的介入將改變這些非正式的權利時,決策者要謹慎得評估那些依賴這些服務維生的人們。若是要保育和永續得使用這些服務,重新定義與正式承認這些服務的價值就變得很重要。因為當決策者要使用新的工具,如生態系統服務付費機制(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 ,PES)時,這些服務的價值就會決定了其所能帶來的社會影響。以巴拉圭為例,當巴拉圭以PES來正式評估這些服務時,就會發現土地的傳統經濟價值很低,但卻對永續發展的重要性卻很高。

承認這些資源的權利也能保護群體共有的權利,例如讓大家享有公共財的權利。雖然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服務會為私人帶來利益,但大抵來說,它們具備公共財的性質,提供群體共同享有的利益。然而,若私人為了個人利益而對某些生態系統帶來過度的破壞,則具備公共財性質的生態系統服務也將受到傷害,例如水源之供應、侵蝕之破壞。另一個值得警惕的案例,是公共財可能會面臨「竭澤而漁」、無法如常供應的情況,漁業資源的枯竭就是一例,因此管制對維護公共財就變得很重要了。

竭澤而漁-未能正常運作的自然資產

全球漁獲量正在據減,自從工業化的漁撈活動開始後,漁業公司間的競爭,與缺乏有效的管制措施,使得漁群物種量減少了90%。近年來漁業的年產業總值為860億美元,但若根據世界銀行的估計,每年漁業產值流失了500億美元。這代表全球漁業潛在的總值跟實際能產出的總值有不少落差。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Elinor Ostrom傳統的農業社群能夠明確得界定公共財的集體權利,建立能管理公共財的政策,才能永續得培育和運用公共財。

提昇永續漁獲的集體權利
挪威的薩米人:不要小看原住民與大自然共處的智慧;圖片來源:維基百科挪威
挪威原住民薩米族(Coast Sami)傳統的漁撈方式可以讓海洋資源永續得利用,但是20世紀的工業化漁撈方式已經捕光了大部份的漁群,這些漁群包含鯡魚和鱈魚。為了維護漁群,在1989-1990年間,漁獲配額因運而生,但要參與鱈魚配額的分配,先前必需曾捕撈過高額的鱈魚漁獲,這樣的條件限制使平時從事小規模漁撈的薩米族被排族在配額之外。幸好在2008年施行的新規定,讓薩米族人可以參與配額,並能讓他們繼續使用可以永續維護漁群的漁撈方式。

巴基斯坦:
逐漸減少的漁群和日益惡化的環境,讓巴基斯坦Ganz社區的漁民決定採用以社區為基礎的管理方式和遵循永續發展的捕撈原則。他們採用傳統的漁撈技術,並全體同意在某些季節才能捕魚,並規定可捕撈上岸的魚類尺寸。在這些措施實施後,Ganz社區能捕魚的季節逐漸延長,漁獲的市場價格也因其品質提升而變高了。

管理變革與克服抗拒改變的阻力

要改變既有的政治管理模式,達到永續利用資源的目的,將可能面臨三項挑戰:既得利益者將會抗拒改變、過渡期的長短與發放補償金的時限是相當重要的、必須注意人們在改變行為模式時,要先有正向的經驗,才會真正促使他們改變。

決策者會發現在採用新政策時,尤其是污染者付費這種機制時,會受到強大的阻力。因為這種政策將會改變不同團體間既有的利益與成本分配模式。例如,農夫不再有權利使用高污染的農藥,提高了他們耕作的成本。當政府面臨農夫的抗拒時,可以選擇發放農夫補貼,或者努力建立共識,讓農夫體認改變的重要性。政府將重心放在改革而非移除補貼,將能有利於推動政策。漸進得推動政策將能使大眾較易接受新政策,並且能避免產生難以接受的社會成本。

在新舊政策轉換的期間,當新政策的效益還沒產生時,政府的大力支持,例如透過一些財政補償機制,將能有助於新政策的成功施行。以智利南部合恩角的龍蝦捕撈業為例,當該地的龍蝦因捕撈過度而必須改變漁撈方式時,養殖淡菜就成為當地居民的替代收入來源。然而,在這段過渡期,如無政府的大力支持,漁民很難轉換原有的捕撈方式。對決策者而言,管理並掌控新舊政策過渡期間的發展,是無法避免的重大挑戰。  

※本文出自2009年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編譯自「TEEB」2009執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