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學園區無限好?
二林園區的後續處理涉及重要思辨及法律規範,建議政府應嚴肅對待,不宜採搓圓子湯方式予以解決。第一、科學園區是個迷思與神話。依據《監察院100年財正第0023糾正文》,「科技業每投入1億元的資本只能創造6.4個就業機會,而傳統產業同樣投入1億元卻可以創造16.0個就業機會,顯示科技產業之投資對於創造就業機會之效果有限,導致我國的勞動市場就業機會不足,而有失業率漸增之趨勢。」另一方面,該糾正文也指出「高科技產業租稅優惠過多,相較於傳統產業,實質稅率偏低」,若以2004年為例,「高科技產業實質有效稅率為5.8%,遠低於經營艱困的傳統產業的14.8%...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平均每家廠商僅繳稅約240萬元,其中有1320家適用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減免稅額達669億元。」這些都還未計算其所製造出來的高污染及其他社會成本。第二、政府應廢止胡亂徵地及搶水工程。二林園區除了是建構於前述迷思之外,它原本是為友達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