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謂之「生態工法」整治崩塌地可行嗎? (上)-立法院永續發開發」山林保育公聽會促進會 | 環境資訊中心

以所謂之「生態工法」整治崩塌地可行嗎? (上)-立法院永續發開發」山林保育公聽會促進會

2001年10月03日
作者:張豐年 (外科醫師)

一、緣由:

緣於中部山區經九二一地震後土石鬆動,近日更因桃芝颱風豪雨之洗禮,土石流加劇,因而崩塌地是否需要整治之老議題又被搬上檯面。事實上在九二一地震之後,林務局即曾受農委會之命於崩塌地植生綠化,然因客觀條件尚不足,遭致慘敗之命運。新政府上台後農委會又走回頭路,敗部復活之重建會更進一步自創所謂之「生態工法」(以源頭截水分流、填補裂縫、打樁編柵、撒播植生、處理蝕溝等為主),無視於各方之反對,硬幹到底,不數月即迫不及待宣布成功,並多次展示、誇耀成果。

桃芝颱風來襲,所謂之「生態工法」半數慘遭覆沒,連樣版區(埔里善天寺與中心路)亦無法倖免。災區各主要河川未受其利,先受其害,土石流變本加厲。但主管部門不僅未虛心檢討,反避重就輕陸續發佈「生態工法」已歷經考驗之消息;更有甚者,連行政院亦被蒙在骨裡,同意擴大計畫,加速進行。

近日重建會宣布將以「群山整治,複合工法」之策略治理土石流,筆者耽心此假生態之名、未經驗證之工法,被拱成拯救大地之靈方聖藥,由災區開始,最後擴及維生系統之中央山脈等,為台灣這片已奄奄一息之地土帶來更大之浩劫。筆者站在國土根本長治久安之觀點,反對浮濫、治標之傳統「攔砂壩或堤防工事」,但亦不苟同時下所標榜之「生態工法」。

緣此,所謂之「生態工法」有必要攤在陽光下,接受各方之檢驗。

二、桃芝颱風前後現場勘驗所見: [放大] 圖1

1.主管部門發表桃芝颱風後成功率高達90%之數據與吾等實際觀察到者落差太大(註:樁、柵、客土袋倖能殘存者,南投災區約40%,中縣約60%,平均約50%。如附圖1殘存僅約10%,);主管機關放言『信義鄉未經整治』,『和平鄉松鶴村流出清水』等等皆背離事實。必須特別強調殘存非為成功,主管部門輕言工法成功,是往自己臉上貼金。

2.大部分之場次仍光禿禿,並未如預期長出栽植或撒播之草,如有,亦稀稀疏疏,[放大] 圖2代表尚無根部可發揮穩固地體之作用,因此工材能殘存代表地體已夠穩定,縱使經人為鬆動在先,在颱風豪雨之考驗下仍能支撐住。少數能生長旺盛者為歷經整坡時倖存之原生種,絕非所謂生態工法之功。換言之,地體早已穩定,工事浮濫、多餘。(附圖2)



三、質疑:

1.整治派之立論基礎「崩塌地若未整治會持續向源侵蝕,最後台灣會步入沙漠化」,「整治可加速演替之進行,縮短復育時間」,在台灣不知有任何實證?

2.地震造成之崩塌地,對地體而言是病態抑或自然現象?難道不整治就無法復育?且崩塌地不一定造成土石流,俟土石流爆發後,再回頭整治,時效難道不已嫌晚?

3.所謂之「生態工法」,如整坡鬆土、打鋼筋樁、編塑膠柵、植外來草種、以各種塑膠沙袋截水、堵水,難道不是違反自然、違反生態嗎?難道不會反而製造二度傷害與污染,加重災變?在不知地體是否穩定下遽予打樁30公分,就宣稱可使不穩定地變成穩定,難道不是在亂槍打鳥、碰運氣嗎?每公頃造價遠高於宣傳40-50萬元之數倍,如何解釋?桃芝颱風再度崩塌之善後補強,費用由何名目支出?若屢補屢毀,欲補至何時方休?

4.桃芝颱風後農委會與重建會陸續謂成功率高達百分之九十,是以何標準檢驗?山林地體之穩定,數個月內就可判定成功,有如此抄短線之捷徑可循?

5.以工代賑之政策衍生諸多弊端,主管機關真不知情?抑或存心加以掩飾?為免浮濫,難道不可與國土保安大計脫鉤?(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