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2天 恆春查獲食蛇龜獵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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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伏2天 恆春查獲食蛇龜獵人

2014年09月17日
本報2014年9月17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整理報導

賴姓嫌犯獵捕食蛇龜現場所使用之七具捕鼠籠(圖:屏東林管處)全台食蛇龜獵捕壓力不見減少,而緝捕食蛇龜獵人的行動也不停歇!屏東林區管理處會同保七總隊員,經2天1夜埋伏恆春地區山林,於14日當場查獲嫌犯一名,現場7個捕鼠籠中,已見食蛇龜1隻;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中。

屏東林管處副處長李政賢表示,需求面仍是盜獵不絕的主因,未來將依法朝收購者方向進行偵辦,阻斷供需鏈,搶救瀕臨絕種的食蛇龜。

時序已近秋冬,是中國人習於進補的時節,台灣的保育類食蛇龜更是老饕眼中頂級補品,屏東林管處表示,為了滿足對岸饕客之需,食蛇龜收購行情已近1斤5千2百多元,若以每隻半斤計,抓上百隻之獲利等同1年薪水,吸引恆春居民放棄打零工,選擇於山區陰暗林內放置陷餌,專心等著食蛇龜入籠即可。

恆春工作站巡山人員即於林內發現十幾個捕鼠籠,籠內擺設豬、雞肉當誘餌,一經發現即通報屏東林管處,再會同保七總隊第8大隊佈線查緝;查緝人員於山區埋伏近2天,終於在恆春林班地附近的產業道路查獲賴姓嫌犯。

賴嫌透露,因工作不易且食蛇龜價格不錯,才鋌而走險,同時也感嘆食蛇龜越來越難抓,由此推測該地區食蛇龜族群數量減少。

獲救的食蛇龜。(圖:屏東林管處)

食蛇龜是農委會公告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依法不得捕捉、騷擾或販售,違法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屏東林管處自去(2014)年9月起,派遣種子教師到轄區內林班地附近校園,進行保林愛林護林宣導活動,除加強宣導保林獎金宣導外,護野鳥反獵鷹及食蛇龜保育等環境教育課程,也列入宣傳重點。

屏東林管處表示,歡迎相關學校提出申請,讓保育觀念向下扎根。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