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的70%是覆蓋著水,但是絕大部分是不能飲用的海水;而地球上的水僅有3%是淡水,而其中只有1%是可以被輕易取得的地表水。脫鹽的過程是,自取得略帶鹹味的水或是鹽水中,除去水中的鹽分及其他不可溶解的固體成分,因此可得到淡水。
海水淡化的做法,因著很多的原因而成為一種誘人的水資源,尤其是這種供水來源幾乎是無限也不受乾旱的影響。在沿海國家,淡化海水的工程並不受政治變局影響,沒有那些因數個國家共享河流水源所產生的問題。內陸國家如果想從海邊引水,則需要額外的開銷以及合作。海水淡化技術的發展只需要符合當地的需求,用不著大規模的水利工程計劃。海水淡化計劃也不會造成當地原住民被迫遷移,改變當地居民的生活型態,或是嚴重破壞的當地生態。
脫鹽過程主要是將含鹽的水轉化成可飲用的水。此淡化工程也被利用於:淨化含硝酸鹽、除草劑和有機物質的農業排水及工業廢水;藉此改善含高量礦物質的飲用水水質;都市污水處理;改善用飲用水中的味道、惡臭和顏色。
在很多情況下,海水淡化並不是社區供水的唯一來源-雖然這可能在海水淡化的成本降低後將有所改變(對非常缺水的沿海地區來說尤為如此)。通常它與一些成本較低的供水來源一起作為社區供水的來源。1991年,世界約120個國家的海水淡化處理廠每天能夠生產155.4億升的水。在加勒比海、北非及中東的很多地區,除去鹽份的水是城市的主要供水來源。現在,沙烏地阿拉伯海水淡化生產能力名列世界第一,該國海水淡化總產量占世界總量的24%。
人們對海水淡化作用最關心的是,此過程過於昂貴、消耗的能量過多。在某些地方,海水淡化之後的水價是當地傳統水源價格的很多倍(以納米比亞乾旱的北部沿海地區為例,一個新的脫鹽水處理廠生產的脫鹽水將比當地的地下水貴35%)。然而,技術突破正開始降低淡化海水的價格(雖然還沒有以人為方式降到農業用水所支付的那麼低的水平)。人們往往將海水淡化與現有的供水系統進行成本比較,通常這種比較並沒有進行充分公正的成本-收益分析。為了公正起見,應該與開發其他新的供水來源的成本相比較(而且所有的成本都應該包括在分析之內,如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採用這種比較方法,人們就會發現從經濟方面和環境方面來說,海水淡化都可以和建造水壩、水渠以及進行其他新的水利建設相媲美。
去除的鹽量大大影響了淡化的成本,因為要使用一定的方法來除去鹽份。要去除的鹽份越多,脫鹽的過程也就越昂貴。海水淡化處理廠的生產能力也會影響成本,一般說來,規模較大的工廠的生產成本也就更低一些。淡化處理過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能源。目前最先進的技術所需的能源也占了總成本的30~40%。其他因素包括需要處理的水的體積和類型、所選定的處理過程、去除的鹽份的處理(濃縮)、各種規定條款、土地成本以及將水運抵、運離工廠的運輸成本。
版權歸屬 國際河網IRN,環境資訊協會(陶俊譯,李傑、李瑞玉 審校)
中英對照全文: http://e-info.org.tw/issue/water/2001/is-water-irn011008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