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久了,近幾年來又待在公所裡,漸漸的已經不太會提如涵蓋全縣的大計畫了,更不用說是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口號,只是在執行業務之餘,讓我能以基層工作的角度思考大計畫的一些執行問題,像是政府為了解決近幾年來山坡地崩塌所造成的土石流問題,除了先將山坡地超限利用的禍首推給種植多年的檳榔樹之外,更在既有的「全民造林」政策之外,提出「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這樣一個屬於全國性動員的計畫跟活動,但山坡地崩塌及土石流的問題真的是因為我們的樹種得太少而引起的嗎?
其實依據民國七十六年起的高山造林計畫,造林面積計有六萬公頃,依每公頃平均兩千棵樹的造林量而言,我們已經種了一億兩千萬棵樹;後來又因為賀伯颱風所帶來的災害,政府推出「全民造林計畫」以涵蓋實施多年的「獎勵農地造林計畫」,這個計畫自八十五年實施至今,我們在島上又種了約兩萬公頃、五千萬棵樹,光這兩個計畫加起來,不另加計這段期間內政府在公園綠地及道路上所種的行道樹,就已經有一億七千萬棵樹了,然而山坡地的土石崩塌依舊,這真的是我們的樹種得太少了嗎?
在基層推動環境綠美化及全民造林的工作多年之後,個人深深以為,環境之所以惡化至此,不在於我們造林、植樹的工作做得少,而在於基層的鄉鎮沒有一套較為完整且具有執行力的綠資源經營管理計畫,所以我們對一個城鎮裡應該種什麼樹、數量多少、如何種及適合種植的位置為何,一概不知;對於城鎮所擁有綠地資源的現況,一片模糊。至於擔任環境教育重責的學校,校園裡往往連最基本的植物解說名牌都沒有,以致於學生畢業後,對一起生活三到六年的校園植物幾乎完全不認識,校園中的綠地也多隨時準備為校園的土木工程而犧牲;而我們行道樹的種植方式,至今絕大多數仍種在植穴大小不超過一平方公尺,所謂「浪費民脂民膏、圖利包商」式的小小植穴栽植法,所以行道樹不長大便罷,一長大就得面臨強剪、甚至砍除的宿命。
至於政府獎勵的全民造林政策,推動至今,除了強調造林獎勵金已經提高之外,還要求民眾簽下造林切結書,切結在造林期間如果任意毀壞造林木,要加計利息繳回造林獎勵金!但對於吸引民眾參與造林所需的誘因,造林後所面對的一些困惑如「我們為什麼要造林?造林對我們的實質生活有什麼幫助?獎勵期滿,誰來幫我們處理這些樹木?可以跟造林工作結合或相容的營利項目有那些?」這些在生活上較為實際且牽涉經濟利益的問題,政府除了提出「現金獎勵」一項誘因之外,再就是以如「十年樹木、種樹可以改善我們的生活環境品質」等高帽子式的道德勸說,而提不出任何較為具體可行的參考案例;造成全民造林工作推動至今的結果是民眾啞口無言,政府政策無言以對,大家一起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走一步算一步。
所以當政府大力推廣「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土地」的活動之前,個人以為我們應該反思的問題是:如果我們的學生在畢業時仍然不認識校園內的樹木,我們的社會仍然縱容校長有權砍掉校園的樹木,仍然堅持以小植穴的設計方式種植行道樹,所有的綠美化工程,仍然只編列種樹的工程經費,沒有後續養護的經營管理費用,而面對國家重大工程建設的中二高系統所經之處,不管你是山坡地保育區還是保安林地,一律任由宰割或解編,一切以方便工程進行的方式處理,所以在「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之前,如果連類似上面所舉這些存在已久,簡單、基礎性且普遍性的綠地資源經營管理工作都無法做有效的改善,那麼我有理由相信這個用樹根抓土地的計畫,不過又是個粉飾太平的緩兵之計,以拖延時間、轉移目標的手法,來掩飾政府不敢面對問題且無能解決問題的窘境。
"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之前
2001年10月22日
作者:蔡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