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漁業不景氣,為聯合國所公認的六大公海捕魚國之一的台灣,未來漁業發展十分「悲情」。1974年後,世界各國紛紛擴大領海,由3浬改為12浬,以及施行200浬的經濟海域;由於國民黨政府僵硬的外交政策,讓台灣遠洋漁業作業場所大為縮減。尤其近來中國一再軍事演習,干擾漁民作業、破壞漁場及生態資源,再加上聯合國成員中的110國成員,8月4日在總部正式通過一項規範公海捕魚的全球性協定,目的在防止公海濫捕、維護遠洋魚類資源,標幟公海自由捕魚時代的終止,使得原本蕭條的遠洋漁業更為雪上加霜。
而台灣的沿近海漁業卻因漁源枯竭,一蹶不振。沿岸的珊瑚礁層及濕地被不當的開發、濫倒廢士,破壞了最有生產力的生態系統,也損及自然界寶貴的食物鏈。核電廠、工廠所排放的廢水、廢棄物污染海岸,海上捕撈技術不斷改善卻不限網目一網打盡。特別是屬於魚類幼苗的【魚勿】仔魚和鱙仔魚,來不及長大、成熟就被網撈;加上部分不肖業者毒魚、電魚、炸魚等惡劣行為,破壞海洋資源,造成近年來漁獲量嚴重衰減。
在台灣漁業「內憂外患」之際,發展養殖漁業取代捕撈漁業的國際趨勢,應是台灣面對高漁價時代來臨,可供參考的方向之一。台灣的養殖科技在國際間早就享有盛名,在國內由於部份業者為了獲取淡水而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地層嚴重下陷,尤以西部海岸線急速的陸沈最為人詬病,因而抹煞了養殖漁業在科技上傲人的成果。
因此,要發展台灣的養殖漁業可朝下列要點努力:
一、降低公共危害、提高產能:加入淡水沖淡海水的含鹽量可使蝦、鰻等養殖魚類成長更快速,是養殖科技的大突破,卻也帶來台灣環境的大災難;針對此點,專家們已朝魚飼料的改良及勸導養殖戶使用全自動養殖循環水系統,以期減少淡水的使用量來降低對環境的傷害。並且將低經濟價值的漁類養殖移轉到具有勞力低廉、士地面積大等優勢的開發中國家,台灣僅養高經濟價值的漁類,提高單位使用面積的產能。
二、養成技術的輸出:養殖業是需本士化才會開花結果,而興盛後一定會衝擊到輸入國本身。早期台灣在鰻魚、斑節蝦、香魚等養殖技術,是由日本人來台灣投資而引進,但投資者都鍛羽而歸,經過台灣業者不斷改良才興盛起來。近年來大量到東南亞投資的台灣養殖業者,尤其以投入中國的養鰻、養蝦業最為可觀,不出十年尚未聽到賺錢的投資者,卻已將鰻魚加工盟主寶座拱手讓給鰻苗取得方便的中國。以歷史鑑之,政府不宜再鼓勵業者出去投資,而應協助其在國內成立研習班,配合南進政策,將低經濟價值的漁類養成技術移轉給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國家,做規劃、技術輔導等顧問性質的工作,並且輸出週邊相關的原料,再從這些國家進口成魚到台灣。為了保有競爭優勢,除了農技團因外交、技術交流等需要外,人才應避免外流,育苗技術更不可任意輸出。
三、成立亞太種苗繁殖中心:台灣的地理位置正好位於亞洲大陸外圍南、北島弧的連結點上,加上雄厚的經濟實力,應往高資金、高科技的精緻養殖漁業發展,政府可以集合業者、輔導業者成立亞太種苗繁殖中心,發揮台灣優秀的育苗技術,提供亞太地區多元化種苗的來源。(原著於1995年9月10日,後刊載於2001年3月4日海洋台灣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