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本報2015年11月3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環保署17日提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將空污惡化分為四個等級,當空污達「緊急」標準時,不僅工廠要降載,民眾也不得騎汽機車等。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今召開記者會,不分區立委參選人李根政、爭好氣聯盟、台灣護樹團體等指出,環署定的分級標準過於寬鬆,要求環保署下修細懸浮微粒PM2.5分級標準,並增列即時值。
環保署「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提出後,看法兩極。不少民眾認為環保署擾民,不應強制規範民眾行為,但另一方面,則是認為環保署將緊急應變啟動的標準訂得太高,以PM2.5來看,過去十年來,台灣本島PM2.5濃度根本從未達到「中級」,更不用說是「嚴重」。
綠社盟指環保署標準訂太高 緊急辦法難啟動
綠黨秘書長許博任表示,應變啟動的門檻過高,很難達到初級,管制機會很少,無法回應民眾對空污減量的需求。
環署:平時就要管制 緊急惡化是逃難狀況
對於民眾訴求,環保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回應,這是誤解了兩套辦法的施行目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是針對空污極度惡化的緊急應變,是災害逃難等級;而平日的空污應變,可比照空氣污染指標(PSI)或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的行動建議。兩套應變所針對的狀況不同,不可同一而論。
對於增設2小時即時值的部分,陳咸亨解釋,這就像下了臨時豪大雨,就要大家停班停課一樣,緊急應變措施訂定要有更嚴謹的標準,濃度與時間皆須納入考量。
陳咸亨表示,空污管制平時就要做,環署已展開「清淨空氣行動計畫」,各縣市都已提出的計畫,要在2020年前,將全國PM2.5年平均值降至15μg/m3以下。
至於「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陳咸亨解釋,目前還在收集意見的階段,民眾有人認為太嚴,但也有人認為太寬鬆。由於空污具地域性,環保署會在全台展開公聽會,聽取意見並修正後,才會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