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7日
本報2016年1月7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行政院(5)日召開「綠能低碳推動會」,會中決定以溫室氣體排放量零成長為原則,將今(2016)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定在2億5,104萬噸,意即是回到2014年的二氧化碳排碳量,目標是以2014年為最高點,之後逐年遞減。
由於《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去年已立法通過,溫室氣體減量進入法制時代。雖然子法及相關程序還在訂定中,每五年的階段目標也未訂出,行政院先訂出今年各部會目標值,與以往意義不同。
至於能源、工業、運輸、農業、住商等五大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大致維持以往排放量的占比,參考2012至2013年的平均值,分別是能源部門10.53%,工業部門48.76%,運輸部門14.18%,農業部門1.08%,以及住商部門25.44%,將由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與內政部等部會負責。
依據《溫減法》,國家排放目標應以每五年為一期,要由環保署會同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等邀集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組成的諮詢委員會,經討論跟公聽會等程序訂定。溫室氣體減量辦公室表示將在今年年底透過法制程序公布2020年的階段目標。
※註:由於2014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尚未計算出來,因此5日的行政院會採用的排放量是依據能源局所提供的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統計資料,與《溫減法》、INDC中所採用的標準並不相同。《溫減法》採用的溫室氣體排放值是七種溫室氣體的總排放量扣除碳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