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求償無門困境 環境法律人尋求跨國訴訟新策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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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求償無門困境 環境法律人尋求跨國訴訟新策略

2016年02月19日
本報2016年2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跨國企業在東道國侵害人權與破壞環境的案例時有所聞,但求償與提告難度極高,如台灣RCA案纏訟15年才在2015年4月間做出一審判決。面對此困境,法律界正不斷尋求突破的方法,「需要有新的發想,也許會從意想不到的地方勝訴,並引起瀑布效應,讓判例在國際間互相引用。」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如此期待。

環境法律人協會18日晚間舉辦座談會,在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攻讀人權碩士的王欣于,於會中分享他在歐洲人權機構ECCHR(European Center for Constitutional and Human Rights)的實習經驗。ECCHR設於德國柏林,致力於跨國訴訟,針對2013年孟加拉成衣工廠倒榻案,拜耳在印度上市的農藥品涉及毒害人體與野生動物等案,均已提起訴訟,其訴訟策略與相關國際人權法規分析經驗,值得借鏡。

20160219王欣于分享環境跨國訴訟

王欣于分享t在跨國NGO的人權、環境訴訟見聞。攝影:賴品瑀。

在全球化的潮流下,跨國企業主導著全球經濟。在2014年前100大經濟體中,有40%為跨國企業。但跨國企業往往為謀求公司最大利益,對東道國(host state)實行人權侵害以及環境破壞。而受害者卻常因為本國法律執法鬆散、治外法權提高訴訟難度,以及不同企業集團間錯綜複雜的關係,而求訴無門。

近年國際已陸續為此提出因應的相關規定,如聯合國於2011年協商通過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The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也正在準備在這一兩年內,提案嚇阻跨國企業環境犯罪的相關國際公約;以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的《多國企業指導綱領》等。

而在訴訟的戰場中,也出現跨國人權機構以提供國際判例、訴訟策略來協助當地律師的作法。王欣于分享他在ECCHR實習見聞,以菲律賓、印度的農藥案,與孟加拉的成衣工廠倒塌案為例,探討跨國訴訟的訴訟策略與困境。

究責困境:實質影響力認定困難、原始資料難取得

有關2013年死傷上千人的孟加拉成衣工廠倒塌一案,供應歐美時尚品牌成衣的工廠,為求低成本、快速,時常有剝削勞工的爭議,ECCHR所訴訟的對象不只是工廠負責人,究責對象也包括時尚品牌商,以及受品牌商委託從事人權狀況把關的安全審查公司(據信該公司提供不實的調查報告)。然而,由品牌商的訂貨量比例來看,是否對成衣廠構成實質支配力,認定上仍無共識,究責仍有疑義。

而印度與菲律賓的農藥案,則對環境、健康權造成傷害。拜耳公司在印度販售的殺真菌劑「Nativo」,並無如同歐盟標誌警告,提醒對眼睛、嬰幼兒、水生動物將造成危害,拜耳公司亦無提供正確使用教學、護具,而遭到訴訟。但目前訴訟面臨的困難是進度緩慢,且檢察官要求原告負責提出資料,但民間在無公權力介入下,相關資料的取得其實相當困難。

韓籍慰安婦判例啟示:資訊取得先於求償

張文貞指出,在人權與環境訴訟中,資訊的取得往往相當困難,但若從近期大量韓籍慰安婦案獲得勝利的判例來看,可以發現,控方是先以「政府資訊公開法」要求韓政府公佈當年的外交檔案,在確認當時日韓賠償中並無提及慰安婦賠償,當時的賠償並不包含慰安婦部分,因此近年陸續取得勝利。

「資訊取得的訴訟先於求償的訴訟」,張文貞建議法律人從不同視角思考,必須如「撞球」般一一鬆動相關事務。

目前國內法律人對於環境與人權侵害的訴訟,往往直觀提出救濟、損害賠償的請求,但張文貞建議,也可多方嘗試。張文貞更提醒,雖然人權的發展遠早於環境權,環境相關公約遲至1980年代才陸續產生,但法律人可以試著爭取將人權相關法令解釋,目前已有不少前例,將環境權、健康權、甚至未來世代的環境權在人權條約中獲得解釋與納入。

菲律賓農藥案:NGO可擔任原告

菲律賓農藥案則是先正達(Syngenta)公司將已遭歐盟禁用的巴拉刈(Paraquat)在菲律賓等國持續販賣,但包裝上的標誌僅有英文,造成當地農民身體的危害,與污染水源。除了進行公民訴訟外,也循行政訴訟要求修法禁用。

張文貞補充,菲律賓由於先後遭西班牙、美國殖民,特殊的背景讓該國常有創新的判例誕生,例如環境訴訟相關規定中,相當特別的是,對當事人適格採較放寬的態度,例如為了公益,非政府組織(NGO)可擔任原告,與我國常在公益訴訟初期陷入當事人適格的爭論不同。

張文貞建議,法律人尋找相關案例時,別只是從傳統的案例來看;跨國的法律訴訟NGO,往往能提供該國法律人以外的發想與跨國案例的提供,讓困難的訴訟案可能從「意想不到的地方」的勝訴,而不同國家的法律人各自突破的判例,也應該有更多的跨國交流,以達成漣漪、「瀑布效益」,帶動全球在環境與人權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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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