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的廖隆基社長為其領軍的雜誌,來函邀請參與建築界與環境、生態、教育面向的座談會,並且臚列數項嚴肅的討論議題,包括台灣目前建築形態與構造對環境的反應表現;對生態建築的看法;建築師係人造環境的塑造者之一,其對自然生態的責任是何,應有何等認知與作為?建築業界對台灣環境的角色扮演等等,此外,還將關懷社會的面向,帶到保育、國土規劃、都市生態規劃、生態教育、環境教育等等相關環節,破題龐大,企圖心深遠,但我懷疑自己能否提出精闢或建設性見解。
畢竟我從未涉獵此等專業,因而為免談來心虛,但就常識、經驗、局部現實角度,陳述些微感受。
近二、三個月來,以某緣故我看了台中地區許多待租、售屋,我先央請助理物色、淘汰出系列對象,再一一前往觀察,坦白說,看愈多愈失望,壓根兒放棄購屋想法,因為這些建物充其量只是些醜陋的空間格子,活似視人為活動性貨物,業者為了用盡法規規定下任何可利用空間,可謂完全放棄人體、人性真正合宜的理想性,例如大樓將主柱內包,贏得多出幾坪牟利;垃圾分類、儲放、清運的空間闕如;欠缺可資晾曬日常衣物設備,整棟大樓飛揚著涼乾衣衫,標準的大樓貧民區姿態;所有權範圍內已是醜態畢露,遑論購屋基本遴選的大、中、小環境條件。所謂建築的形態與結構,充分反映當今台灣過度負荷、人口壓力、唯用、唯利、眼前思考的現象或價值觀。迄今為止,我只看到售後不服務的商品,我沒看到建築物或藝術創作。絕大部分的所謂建商對成功的定義,只是銷售比例及盈利,至於居住後的品質、問題,似乎從未被考慮為成就的內涵,難以想像,幾百年後台灣有無任何一間文化建物古蹟,向後世展示「這是某某文豪、政治家、藝術家……的故居」!
除了國家級或極少數例外之外,台灣的建物完全談不上對環境有「反應或表現」,因而我也看不出有什麼「生態建築」,或僅停滯於建材本身的低耗能、少污染、節約能源、再利用等等局部環保的改善,但就全球科技文明產物的都會,根本上也沒啥生態建築,我認為目前所謂「生態建築」只是「泛生態化」的一種口語罷了,似乎也沒有學術或專業的典範界說,即今是原住民利用當下自然資源的建物,仍止於利用一些自然物資,順應自然法則的生活型展現。
因此,依廣義化與原則而言,我對「生態建築」的定義如下:儘可能利用當地環境因子特色,使之符合人類棲居,且降低不利身心的任何環境因素作用,同時,儘可能不破壞當地環境因子循環,或確保生態體系健全運作的人為設計及利用之謂。準此,基地所有的環境因子及生界生態系的研究調查、瞭解與運用,當然必須先於建築的規劃設計。而台灣文明發展史過程中,早期如北部建屋多木板、南台多竹,係就地取材的現象;因應多雨或炎日酷曬,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搭蓋出擋雨、防曬、利己、利人的亭簷謂之「亭仔腳」延伸為今之「騎樓」,顯然亦是生態建築的範疇;中國北京皇帝祭天的圓丘壇,利用地平線為最大圓,環環石板為層層小圓,以致登頂一望,產生迴旋升天,君權神授的錯覺,當然可歸生態建築;至於如廣州中山堂不存一柱,聽不見回音的設計,則純粹是皇權思想的巧妙構思,毫不相關於生態建築。
然而,就我所知,歷來建築但有藉助自然圖利人類,似乎沒有建設係兼顧照料自然生界者。此所以我在「生態建築」的界說中,加上降低破壞、去除人本觀的企圖。換句話說,生態建築雖不能積極護生,至少也得消極減輕傷害。而歷來鳥巢設計、動物的人工棲地建設,則純為某些生物造屋,或可稱為狹義特定的生態仿作建築。至於在建築之中種植植栽、綠籬等,我認為是室內設計、庭園規劃的領域,雖然略可造就昆蟲或其他生物的暫時棲地,似乎不必認定為生態建築的內容。
如此談來,生態建築或將流於陳義過高的奢侈,因為台灣建設的現狀,光是人性化都做不到,如何生態化?連最最根本的安全防護都不肯面對﹙例如林肯大郡、山坡地建築、活斷層之上的學校﹚,何況生界、環境的保育?!更不幸的是,台灣人習於方便就好,幾十年下來,廁所、浴室的磁磚,全都爬滿整棟建屋的外表,人民還誤以為這叫現代化的建物?
上述些微的批判對象基本上是建商,而非建築師,須要反思的並非設計或技術,毋寧是良知、道德或倫理的議題。然而,建築師本身如何?今年台中市政府聘我為「都市設計委員會」委員,表面上職權是審核建築師設計品的公共安全、美觀等等,實質上委員意見只是建議。我開了兩次會旋即辭職,理由是一切只是白搭的形式。中港路有棟大樓設計,採用全面外壁玻璃,我問該設計者說:「台中市一年直接日照2454小時,足足比花蓮多出800小時,你們有無估計玻璃設備一年將消耗多少能源抵擋酷熱?而午后陽光直照玻璃面,必然造成反光,影響街道上駕駛視線,會否增加事故?」,建築師只回答沒有問題!這種「萎員」不當也罷!
建築我外行,居住的品質人人可感受,記得就讀高中時,我最懷念台南二中日本人蓋出高挑的上空,不僅沒有壓迫感,音樂課還可唱出盪氣迴腸;如今牢籠式的定格,我實在不敢期望台灣可以產生什麼大格局的心胸﹑遠見,難怪一代比一代多出一大票「子宮情結」愛好者。
不止台灣,全球許多文明都會的建築,大抵都是外來文化、文明偏見,如何培育建築師生態觀,恐怕也是隔代改造的長期顛覆。硬要在現狀探尋,或許可側重在自省、自覺與自教的心性刺激。然而,以台灣如今的條件,有良知、渴欲省思突破的建築師多如過江之鯽,這是希望,也是良機。而高雄建築師公會在此時際,提出「建築師」對自然生態的責任探討,給我一陣驚喜的衝擊,畢竟十步之內必有芳草,此番朝向科技文化底層的嘗試,若能在養成教育中,加進生態及生命科學、科學哲學的陶冶﹙假設建築系有10個學分以上的必修課﹚,若干年後的新生代或將有根本性的改變,而要求今之業者的立即效應,恐怕在價值觀、宗教情操面向,較易找到切人口。
期待這番南台良知自覺的建築文化運動得以產生好的開始,我認為當前建築師若能在建商的操控下,「偷渡」一些人性化、理想的成分已屬功德,畢竟處於五濁惡世大共業之中,個人、團體螢火蟲般的燃燒亦有燎原的機會。無論如何,與其大賺昧心財之後再來布施,不若在賺錢過程中注人良知!我深信人性之善具備春天的感染力,也盼望台灣的生態建築觀得有生根茁長的一天。
本文轉載自台灣生態研究中心網站http://alishan.net.tw/taiwan/
原載於自立晚報生態台灣專欄1998/9/8
陳耀雄先生jackson@mail.nsysu.edu.tw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