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對基改食品安全的把關常依賴動物試驗的結果(而且是基改公司自己提出的),動物試驗過關就說該項產品是安全。不過事實不是如此。事實是:動物試驗發現對動物有害,當然也可能對人體有害;然而若試驗沒有發現某成分有害動物,並不能用來說該成分對人體無害。人工甜味劑就是現成的例子。美國食藥署核准了很多人工甜味劑的使用,根據的就是動物毒理學試驗並未發現有甚麼問題。幸好美國政府規定,添加人工甜味劑就需要清楚標示出來。日子一久,學者就可以據以進行流行病學研究,把人工甜味劑可能與哪些疾病有關給找出來。 Framingham Observational Study就指出加了人工甜味劑的減糖飲料與代謝症候群有關,這包括腹部肥胖、高血糖、高三酸甘油酯、高血壓等。另一份研究指出減糖飲料增加罹患糖尿病的風險。Nurses' Health Study也指出每天喝兩罐以上的減糖飲料,日子一久其腎功能會降低30%。然而動物試驗都沒能指出這些長期的人類健康風險。
基改食品的情況與人工甜味劑相同,動物試驗無法保證人吃久了沒事,流行病學的研究才有辦法釐清其安全性。這也是許多美國學者支持基改標示的原因,缺乏這些長期的數據,沒有人可以說基改食品已證實是安全的。
(編按:我國基改食品主管機關一向服膺美國「實質等同」原則。美國因為採「實質等同」原則,認為審查通過就是與傳統食物一樣安全的,因此聯邦政府並未立法強制標示。然而今年年初我國立法院已經通過新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法律明文要求基改食品不論包裝或散裝,皆需強制標示。這意義相當重大,表示立法要求政府要由實質等同轉向到歐盟、日本的「預警原則」,認為雖然政府已有健康風險的審查,但是審查有其限制,無法保證將來新證據可能指出其風險,因此才需要標示,由消費者自行判斷要不要購買;也因此新法中也要求需要設立基改食品的追蹤追溯制度,萬一發生問題可以迅速全面下架。將來食藥署不應該再講「基改食品已經審核通過,其安全無虞」這樣違反立法宗旨的說詞。立法委員要求教育部下令校園午餐 禁用基改黃豆製品,教育部都以經過食藥署審核,安全無虞為理由加以拒絕,教育部這樣也是不符法律的。)
※ 訊息來源
※ 本文轉載自GMO面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