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空污應變「比中央還嚴」 環團:恐徒具形式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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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空污應變「比中央還嚴」 環團:恐徒具形式

2016年06月30日
本報2016年6月30日台中訊,陳文姿報導

冬季空品紫爆高峰期來臨前,政府有何對策?近日,台中市提出地方版的「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草案,強調走在全國前面,無論是在初級、中級、緊急的啟動標準都比環保署的全國版更加嚴格。不過,昨(29)辦理公聽會時,環保人士依舊批判啟動門檻過高,也沒有罰則,有進步但趕不上民眾期望。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此辦法通過後,即可依照空污法中未配合緊急應變的規定開罰,前十大與前20大污染源的廠商也須配合分級減量。台中市標準比中央更嚴,希望各界支持,趕在今年9月空品惡化期來臨前公告實施。

「台中市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草案公聽會 攝影:陳文姿

「台中市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草案公聽會 攝影:陳文姿

啟動門檻比環保署低 前20大污然源均須配合減量

環保署於去年底提出全國版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但啟動門檻過高,被環保團體譏為徒具形式。對照過去十年資料,僅四天達「緊急惡化」的標準。今年5月,台中市提出地方的緊急應變辦法草案,將啟動門檻降低,且台中市11座測站,只要六座測站達到門檻,就會啟動應變措施。

「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啟動標準 圖片提供:台中市環保局
「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啟動標準 圖片提供:台中市環保局

台中採納的標準是空氣質量指數(AQI),依據AQI採分級應變——預警應變、初級應變、中級應變、緊急惡化應變。

對應到細懸浮微粒PM2.5時,預警級、初級、中級和緊急惡化標準分別為54、70、150、250(μg/m3)。預警級與環保署相同,其餘三項均較環保署的門檻降一級。等於六個測站同時紫爆就須進入初級應變。

初級應變計畫啟動時,前十大固定污染源須削減排放量;中級與緊急計畫時,則擴及前20大的固定污染源。

除固定源(工廠、公私場所)外,移動源(交通)與逸散源(工地揚塵、燃燒稻草、廟宇燒香)也採分級管制。

市民期望高 環團:不能等紫爆再應變

不過,對於台中市政府的草案,環保團體仍表示失望。主婦聯盟台中分會許心欣表示,等到紫爆(70μg/m3)才啟動初級應變,已經太晚。啟動門檻應下修,紅色警戒(54μg/m3)時就該採取行動。

中科污染搜查線龔文周認為,計畫內容看起來有進步,卻趕不上民眾期望。草案中缺乏監督單位、沒有罰則、不夠具體,無法檢視成效。他建議,應依空品惡化等級,逐步增加固定污染源的停機比例,由10%增至40%;也應管制工地施工時數,從10%最高至40%。

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副理事長江義雄則希望環保局先公布各種污染源的數據,讓大家知道污染源與成因後,再來談改善方法。

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莊秉潔也同意啟動門檻應再下修。不過,他建議,就算不能一步到位,至少可以先訂下終極目標與時程,再逐年加強,希望今年9月空污高峰來臨前應變措施就能上路。

環保局強調有罰則有細節  希望全國一致將標準加嚴

對於民眾的意見,台中市環保局蕭世閔回應,市府已經請大污染源的廠商提出減量10%、20%、40%的規畫,等緊急防制辦法通過後,就會要求廠商配合應變機制採取不同的減量措施。至於罰則,依據空污法的規定,廠商如果不配合緊急應變措施,可罰10萬至100萬。

環保局空品及噪音管制科科長陳忠義說,雖然這套措施沒辦法一鼓作氣達到大家的需求,但台中市願意定下比全國更高標準,希望獲得支持。有些政策無法施行是受限於現行的法規,也希望中央一起來檢討並修正法規,共同面對空污問題。

環保局表示,近日各界仍可透過書面表達意見,待各方意見彙整後再決定是否召開第二次公聽會。目標是在九月份以前完成公告,趕在今年秋天紫爆來臨前上路。

「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緊急惡化應變措施 圖片提供:台中市環保局

「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措施」緊急惡化應變措施 圖片提供:台中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