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教授顯然並未了解到弟先前報告的重點,即核二廠出水口的改善,並不是為了出水口「內」的秘雕魚來設計施工,而是為了讓出水口「外」面的水溫降的較快,以符合環保署對出水口外水溫擴散快的要求而已。環保署並未要求出水口「內」的溫度要降多少,因為剛排出來的「溫」水如果沒有與外界的「冷」水相混合,溫度是不可能下降的。因此雖然的確是電廠讓魚畸形,但電廠並未違反現在的法令規定。當然台電讓秘雕魚持續存在了八年,遲遲無法改善也是事實,弟也曾提出各項可能改善的建議,但可能因為所費不貲或茲事體大,迄今尚未被考慮採納。弟提出說明的目的並非在為台電卸責,而是要澄清目前畸形魚成因調查研究的結果而已。
另王教授亦質疑水溫高魚類應會主動逃避,為何卻沒有。這主要是因為魚類對溫度的喜好與容忍程度因種類而異,偏偏就有一些如「花身雞魚」的魚類性喜高溫,而其致死溫度又高(40-41℃),所以會在36-37℃的環境還不會逃離,反而滯留在出水口內生活,故而造成畸形。
王教授建議必須再作進一步試驗,即當排除高水溫之因素後,魚不再發現畸形,這樣才能証明是因水溫引起畸形。這點個人亦表同意,只是每年到了夏天尖峰用電的7-9月,要核二廠兩部機都停掉來作試驗,恐怕不太容易。所以這部份的實驗只好在實驗室內利用水族缸的蓄養來進行。根據我們過去研究觀察的結果,譬如把已養出畸形魚的魚缸水溫降低後,許多已椎彎的魚兒會再逐漸回復正常的現象,以及在常溫下蓄養的對照組魚類都不會畸形的結果,應該是足以証明高水溫是造成畸形的主因。
的確,科學研究尋求真理,是需要經過不斷地接受質疑,再反覆加以驗證的過程。只是有時限於人力、物力、知識、技術等條件,也不是所有的試驗都可以如願進行。總之,王教授的所有質疑弟均願虛心接受,謹記在心,以後如果有機會求証,一定努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