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人原本沒有「土地所有權」的觀念,他們談的是精靈說。
一塊地收成不佳,是因為土地的精靈強於耕種人,耕種人只好另覓他地,恰好留給原地一段休養復原地力的時程,以後還有滋養族人的機會。土地在原文化中擁有說話的權力。
一百多位「林業專家」宣佈「森林一定要經營」或「天然林一定要經營」,行政院在千禧年三月底,通過棲蘭山區成為「擴大森林生態系永續經營」的「示範區」,要用來推廣至全國森林。
於是,我們要問森林所有權的問題。
台灣森林是中華民國政府的?20世紀前半段是日本軍國政權的﹖是現今國有財產局的財產﹖是農委會或管理單位的禁臠﹖是林業專家的私有物﹖誰能凌駕上帝,操縱森林生命的生或死?
我們要嚴正的宣稱,台灣森林目前只是政府若干單位代管的,台灣森林所有權歸屬於全民二千三百萬族群,歸屬於祖先,歸屬於世世代代,包括襁褓裡的嬰孩,也包括尚未受孕的族群。
台灣森林是台灣雲豹的,是黑熊、水鹿的家,是帝雉、楚南氏山椒魚的,是獼猴的,是白斑蝶、鍬形蟲、大蝗與任何蛾族的,是多孔菌、蚯蚓、固氮菌、黏菌的,更是鱗毛蕨、紫金牛、苔與蘚、深紅茵芋的溫床,是森氏櫟、長尾柯、繡球藤、鐵杉、紅檜與扁柏永遠的主權締造者。
台灣森林也是全球人的世襲財產,是土地的,是神的,是演化數十億年的記憶與傳承。當世界民主制度已發展至「人權的終極目的就是人權本身」,我們要宣稱:「森林的終極價值、意義與目的,就是森林本身」,任何人無權貪婪的據為私產,無權霸道的決定天然林的命運,林業專家可以表達意見,全民可以表達意見,紅檜、扁柏更有說話的權力。不幸的是,左右生界的只有人種會說話,而且人種慣常對自己的行為自覺無瑕,武斷的認定獨擁正義、真理與正當,忘卻了審察心靈的是上蒼,「上主所造,各有其用意」,文明如現代人難道容忍不了自己擁有一份謙虛的心?!
天災地變嚴重如20世紀末的台灣,總該稍加足、略加省思,究竟百年營林的政策與施業,造成何等的罪與罰,而台灣山林開發有無底限,為何凌駕上帝的暴虐的心一直不肯放下,迄今更惡質的創造一簍筐偉大的名詞來唬人?!要知不做任何經營也是經營的一種方式,零方案毋寧是自然界的最佳方案,為何放著57萬公頃人造林地不做伐木營林,只想找天然或原始林開刀?!
我們堅決主張,台灣龐雜各類天然林擁有天賦存在的基本生命權,或至少各類林型或生態系,必須設定各地區代表性的最小面積保護區,全國林地必須嚴加分類,讓保育歸保育、生產歸生產,不要老是掛羊頭賣狗肉,欺騙世人不識山林。
山林土地會講話,有權生存,有權表達生界演化最深層的內在因緣。921大震之後,土地即已表達憤怒的語言,上蒼有好生之德,全民該為天然林講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