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04)年的年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宣布在丹大地區試辦狩獵計畫,一時媒體爭相報導,護生團體與部分保育團體極力抨擊,平常少有機會躍登主流媒體的保育議題登時成為火辣的炸子雞,激進、腥羶與突兀的鏡頭與言語充斥,倒是計畫的主角—原住民,在一旁好整以暇冷眼觀看。
為呼應與回應各界的意見,林務局最近(4月19日)舉辦了一場「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需要狩獵規範」座談會,讓此一議題再度浮現。
長久以來,狩獵在台灣的自然保育或說生物多樣性保育的領域裡一直都是相當敏感的議題,許多保育相關教科書都強調濫採、濫墾、濫伐是生物多樣性喪失的主要原因,尤其盜獵在島小人多的台灣被認定是野生動物資源枯竭的關鍵之一。影響所致,涉及狩獵行為的在地社群,特別是原住民族,常在保育的聖戰裡成為被討伐的對象。然而,時空運轉,曾幾何時,擔任捍衛生物多樣性重責的保育單位居然主動試辦狩獵的計畫,此舉不僅讓基本教義派保育人士錯愕,更讓強調護生與動物福利的宗教團體氣憤,趕忙之際未搞清楚問題與對象,即放言抨擊,波及無辜。在這場狩獵的論辯與折衝中,顯示了幾個不同面向的議題,在國內本土保育的思維有著不凡的意義。
首先是台灣在1990年代初期,護生團體崛起後,趁美國培利修正案貿易制裁台灣引起政府高層對保育的重視,積極參與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修法等保育議題,成功地藉由媒體效應,配合漢人以佛教為主的信仰傾向,將護生或動物福利的概念行銷置入保育的內涵與論述裡。同時,標榜去除人為干擾、保護與復育荒野地的荒野保護協會,躍居成為國內最大的保育團體,至此可以說台灣的保育思維出現向保護主義傾斜的現象。
2000年,發生為保護天然檜木林規劃成立的馬告國家公園案,台面上的保育團體一面倒主張設置人力與資源充沛,特別是有警力配合可強力執法的國家公園機制,這就是保護主義的表徵。但值此同時,千禧後舉行的幾個大規模且具代表性與重要性的世界性保育會議,都鼓吹與推廣參與式的保育思維,重新認定在地社群與原住民族在生物多樣性保育可扮演的角色。馬告國家公園案的另一個面向──原漢共管的主張,還有2002年開始實施的社區林業計畫,某個程度來講即是對這波國際保育典範移轉的呼應。這樣的趨勢其實是對國家機器能力有限的釐清,認知到保育工作的成功不能只單靠保育人士與政府,而需要各界、不同部門與力量的共同參與。這次丹大試辦狩獵計畫及後續的相關研究計畫,不管其表面的名義為何,即是國內自然資源主管機關在保育思維上的自我反省,值得喝采。可是,在丹大試辦狩獵計畫及其後續計畫裡,觀察到的軸心仍是政府機關與學術團體,其以現代化國家體制為基礎的操作,少有原住民族部落主體性與自主性的發揮空間,倒是比較可惜的地方。
台灣政治在可預見的未來,有可能持續對原住民族權益的重視,如歸還傳統領域及原住民族自治的議題有呼之欲出的態勢,這勢必牽動另一波原住民族與國家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機關間的互動與對話。將來,是不是由於政府機關狩獵計畫的試辦,能在林務機關與原住民族間建構出良性正面的夥伴關係,很難預測,而台灣的保育思維有無從保護主義往中間路線調整的可能,也很難說。倒是,類似美國新保守主義精神的國土復育行動策略與國土復育條例正悄悄地反撲。其實,在這波論辯背後最值得注意的關鍵是:在歷經百年的殖民或強勢統治後,主流社會是否願意還給原住民族一個正常民族的尊嚴與發展權益,讓其有權力、有空間自行決定與嘗試,是否可以其傳統慣俗來成就主流社會的(保育)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