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森林專業背景的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劉銘龍表示,傳統觀念裡,森林是涵養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最佳保證;事實上,森林短時間內能留住的雨水相當有限,超過一定程度的降雨量,森林還是負荷不了。由於降雨強度逐年提高,除了造林穩固水木之外,以台灣山林地質特性來看,土石流與洪水災害勢難避免,政府與民間應有新的觀念和態度,來看待山坡地與河川行水區土地利用政策。
台大地質科學系教授陳宏宇表示,過去談山坡地災害都會講「順向坡」、「逆向坡」等專業地質名詞,但這次到中部和東部災區一看,都看不到這些「坡」。事實上,台灣在六百萬年前,因為板塊碰撞造出這個小島,已是地理常識,且板塊運動每年會把台灣抬高零點七公分;照理說,這麼多年來,玉山不該只有三千多公尺,但為什麼維持現在的高度呢?那是因為山林的風化、侵蝕、崩塌等地質作用,在板塊運動也同步進行中,而地質作用在溝谷間產生「崩積層」,中部地區尤其明顯,這也是地震、豪雨會導致重大災害的原因。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副處長黃光輝認為,台灣的山坡地存有許多不安定因素,上述地質特性加上氣候變遷,島上居民即難以招架;偏偏過去四、五十年來,農業上山、伐木等換取經濟價值的行為,讓坡地「輾轉難眠」,造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後果。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長林青也說,山上有違規超限利用情形,水邊不少違建也是人禍。他曾在一次勘查都市計畫用地變更的機會,發現中部一處行水區內蓋了二十二家旅館,其中十九家是非法違建;事實上,中央訂了許多政策和規範,都相當完備,但落實到地方,受到派系與政治力影響,全都走了樣,包括超限利用的坡地檳榔樹沒人取締等情形,都如出一轍。
黃光輝說,二、三十年前,先進國家就已明顯感受到天災地變的不規則現象,設計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為開發行為的負面影響預先把關,演變至今,凡是開發行為上位的方案、計畫、策略等,都要進行「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確保各種土地利用計畫不會讓自然環境失衡;國內雖然也採納政策環評制度,但只是試辦性質,實質作用不大。
黃光輝認為,政府應該利用這次風災的機會,確實檢討政策環評制度,將「開發行為」作更嚴格的定義,把土地使用、農業、砂石採取等政策一併納入政策環評項目,才能根本改善目前的亂象;否則,所謂的山坡地農業開發「總量管制」,也只是口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