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22日 上稿編輯: 張文樺 摘錄自9月21日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針對桃縣特定農業區等耕地面積5萬4千公頃,結果常年供水無慮耕地面積不超過2萬公頃,顯示特定農業區畫定面積,不符合現實環境需求,縣農業發展局將建議中央,優先辦理桃園縣第二次區域計畫通盤檢討。 結果桃縣近20年以來,受限於水源或是辦理休耕,種稻面積減少僅存1/4,以去年充分供水來統計,第一期稻作僅7300公頃,只是加上特定農業區、都市計畫農業區及保護區等耕地面積,高達5萬4000公頃,時空轉變,與當初畫定有出入,有必要辦理檢討。 環境政策農林漁牧業環境經濟土地利用循環經濟台灣新聞耕地面積特定農業區土地水文土地 相關文章 國土法修正草案確定付委 民進黨:明訂延長兩年 限縮國家重大建設類別 2020/03/13 苗栗縣八成山坡地 違反水保法未限期改善累計開罰逾百萬 2020/03/12 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案 環團籲先進行個案環評 2020/03/12 中科園區后里農場環差過關 工區加強監測土方 2020/03/12 加強鳥類監測 雲林麥寮風電環評過關 2020/03/12 六輕四期環差闖關再失敗 台塑盼減量計算達共識 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