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噸垃圾換1.8噸底渣 台東縣:互惠機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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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噸垃圾換1.8噸底渣 台東縣:互惠機制

2016年11月08日
摘錄自2016年11月8日中央社台東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垃圾運往高雄處理;不過,1噸垃圾要換回1.8噸「底渣」。台東縣議員炮轟「割地賠償」,台東縣政府說,這是「互惠機制」。

高雄市政府幫台東縣政府處理垃圾,最近高雄市政府要求處理1噸垃圾,台東縣必須運回1.8噸底渣,台東縣政府宣稱「底渣」是安全的,可供公共工程使用的「再生粒料」,這是「互惠機制」。

不過,縣議員洪宗楷今天在台東縣議會定期大會中質詢,「再生粒料」說法太美化,沒人可保證使用沒問題,希望議會決議不得換回。

縣議員王飛龍表示,運回的「底渣」要放在知本溫泉右岸堤防,在地居民都不知道,一般民眾囤土都違法了,現在一天要換回近200噸,民眾一定無法接受。

縣議員林參天更批評台東縣政府「簡直是割地賠償」。

台東縣政府環保局長謝清泉表示,為解決垃圾問題,將從11月起與高雄市環保局採「以量易量的互惠機制」,因還有前置作業,協議自明年元月開始運回經過前處理及穩定化的底渣,也就是資源化產品的再生級配粒料,做為公共工程填築使用,再生粒料之品質一定會嚴格把關。

謝清泉說,垃圾焚化後之底渣,經過篩分、磁選、渦電流、破碎及貯放待一定時間熟化後等處理程序,經資源化處理製成之底渣再生粒料,可替代天然粒料作為工程使用。經過篩選及穩定性處理,並且依規定檢具檢測合格,均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請民眾安心。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除了每季進行底渣之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及重金屬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測1次外,底渣資源化產品於再利用前亦應提供其對各類型資源化產品進行上述檢測之報告,以確保符合品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