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魚翅貿易市場悄悄發生變化。根據東亞野生物貿易研究委員會(TRAFFIC)發表的最新研究,傳統上最大的魚翅進口國中國大陸,貿易量在2010年出現巨幅下降,落差隨即由越南的大量進口弭平。研究顯示,越南可能只是扮演一個轉運站角色,再將魚翅輾轉運到其他消費市場,讓整體情況更顯複雜。
TRAFFIC指出,東亞地區魚翅貿易隨著市場與利潤快速轉動,凸顯產銷履歷制度的重要性,及必須對全球魚翅市場展開更進一步的研究。
TRAFFIC新出版的《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的魚翅及蝠魟鰓板貿易》報告指出,魚翅及蝠魟鰓板的貿易變動快速。例如,香港掌握全球魚翅貿易量的40%,然而這幾年的再出口貿易卻有顯著地變化:再出口到中國大陸這個傳統上最大的魚翅進口國,於2010年出現巨幅下降,但其落差隨即由越南大量的進口所弭平,越南在2010、2013及2014年成為香港魚翅的最大進口國。
TRAFFIC的資深計畫主任同時也是該研究報告作者之一的吳郁琪表示,近幾年間貿易路徑的轉移意味著不能將中國大陸魚翅進口量下降跟全球整體魚翅及鯊魚肉貿易下降的情況畫上等號,我們必須看到更多更廣的貿易流動資訊才能了解真正的情況。
資料紀錄系統的不一致加遽了貿易的複雜性,意味著要規範區域內的魚翅貿易更顯困難重重,由於現行魚翅的供應並沒有執行產銷履歷制度因此無法證明魚翅是否取自於可永續及合法撈捕的來源,讓情況更是雪上加霜。
此外,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的店家對店內販售的魚翅類別,有高達85%不知道其隸屬於哪種鯊魚物種。
TRAFFIC漁業計畫負責人Glenn Sant表示,市場快速變化的複雜性以及缺乏甚至是最基本的貿易物種及其來源的資料,更凸顯實施產銷履歷制度的迫切需求,方能明確追蹤貿易的物種、去向及最終的市場在哪裡等資訊。
上個月在南非所召開的華盛頓公約(CITES)締約國大會上,鐮狀真鯊、3種狐鮫及9種蝠魟物種與先前已列入CITES附錄中的5個漁業用鯊魚及2個蝠魟物種同列入附錄II名單中。列入CITES附錄將可藉由許可證系統來保護這些物種,確保貿易是基於物種可永續的原則來進行。CITES大會上各國代表也同意發展產銷履歷系統及給予執法人員相關訓練以強化列入附錄鯊魚及蝠魟物種的執法工作。
Glenn Sant表示,CITES提供各國良好的機會為附錄鯊魚及蝠魟物種來發展從撈捕到市場的產銷履歷系統。
產銷履歷是強化鯊魚及蝠魟產製品可永續及合法貿易的關鍵,當消費者能從產品說明文字得知產品是取自合法及可永續來源時會對所選用的產品較有信心。
TRAFFIC之前也發展了鯊魚物種的無危害準則,可提供CITES締約國檢視相關貿易是否符合永續發展的工具。
Glenn Sant補充表示,為了鯊魚及蝠魟族群能長期永續的生存,確保這些物種產製品的貿易是取自合法且可永續的來源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