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正義:消逝的玩偶村》 公共利益?誰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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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正義:消逝的玩偶村》 公共利益?誰的?

2017年02月19日
作者:陳平軒(台灣農村陣線副秘書長)
擁有豐富文化傳統與技藝的玩偶村(圖片來源:土地正義:消逝的玩偶村劇照,天馬行空)
《土地正義:消逝的玩偶村》劇照,擁有豐富文化傳統與技藝的玩偶村。圖片來源:天馬行空

這不只是一個關於迫遷的故事,這是一個關於人群的生命經驗、價值與尊嚴的故事。

玩偶村位於印度的新德里,是一座街頭藝人的村落,這裡聚居了超過1500名的藝人,包括雜耍藝人、魔術師、弄蛇人、舞者、歌手、傀儡師等,「玩偶村」因此得名。2011年,印度政府將玩偶村的土地賣給房地產開發商,預計在此興建新德里最高的摩天大樓和商場,玩偶村的居民在未被告知與徵詢的狀況下,從報紙上得知此消息。房地產開發商宣稱要改善貧民窟的生活,表示未來將把居民搬進新建的20層高樓,但是玩偶村的居民認為這樣的做法並不符合他們的生活與職業需求,因此組成自救會,與房地產開發商展開了協商。

這樣的故事情節,對於身處台灣的我們,是否並不陌生?近幾年來,幾可以「烽火遍地」來形容的各式各樣的開發案,包括土地徵收、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園區開發……等等,無不有著相類似的歷程,而這些開發案所高舉的大旗,千篇一律均是「發展」與「進步」,若以法律的術語來說,就是「公共利益」。但在這些爭議個案中,始終沒有被說清楚的是,到底什麼是「公共利益」?於是我們看到了一份又一份的統計資料,能夠創造多少就業機會、能夠疏散多少車流、能夠提高多少產值……因此原居民的安居權利必須被犧牲,他們必須為了報表紙上無以名狀的「公共利益」,被迫在自己的棲地上流離失所。但是這樣的「公共利益」沒有告訴我們的是,實現的到底是誰的利益?到底是什麼樣的「公共利益」,需要透過壓迫一群人的生存權利才能達成?

輪輾底層人民的不是時代變遷,而是「社會」

在「玩偶村」的故事裡,居民們的祖先創建了這個屬於藝人的村落,他們不只是居住在這裡,他們還傳承著祖先的技藝,保留了印度人珍貴的傳統文化。他們在街頭受到歡迎,給人們帶來歡笑,甚至在世界各地發揚印度的藝術,為國家帶來榮耀。但是在現代城市整齊與秩序的治理思維下,他們的表演處處受到警察的刁難,他們被冠上「窳陋」之名,被視為城市需要「改善」的病灶。在「發展」與「進步」的巨輪下,我們似乎都忘記去追問一個根本的問題:到底為什麼要「發展」?為什麼要「進步」?世界的迅速變遷,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改變;但在發展主義的腳步聲裡,我們是否能夠時時駐足仔細傾聽,那被進步巨輪輾過的底層人民的嘆息聲?如果建設的目的,是為了提升社區的福祉,那麼我們對「社區」的想像是什麼?迫遷原來的居民、打造一個新的光鮮亮麗的住宅群、引進高收入水平的居民,這樣的社區,還是原來的社區嗎?所謂的福祉,又是誰的福祉呢?

儘管生活條件不佳,玩偶村的居民仍然帶著驕傲與夢想。不同於房地產開發商的規劃,居民自己畫了一張設計圖,擘畫藝人們夢想的村落。但是政府和開發商從未正視這些藝人的價值與尊嚴,他們把藝人分配到了像牢籠一樣的營地。在那裡沒有人潮、沒有傳統的房屋、沒有放置各式傀儡和表演道具的空間,甚至連每日生活的基本資源都有所欠缺。對政府和開發商而言,這些藝人是城市發展中不得不「處理」的「成本」,因此重點從來不在如何妥善與原居民溝通協商,而是在於如何壓低成本讓經濟效益最大化;但對世居玩偶村的藝人而言,他們被剝奪的是自幼以來的生活方式、是對自身引以為傲的價值的否定。「就像晚上關雞的籠子」,開發商自以為是的安置營地,狠狠地踐踏了玩偶村藝人的尊嚴與人格。

如今我們蝸居的城市一角,或許過去都曾經是一座玩偶村。上層城市不斷變遷,底層的人民卻始終被迫從此處遷移到彼處。當前城市的樣貌,也許我們早就習以為常,但在不斷追求城市發展的旅途上,我們是否能夠稍作停留,藉由玩偶村藝人的目光,靜心反思,我們失去的,是否早已比獲得的更多了呢?


【土地正義問答集】

Q1:土地正義是什麼?

A:土地正義的理念,在於沒有任何人可以任意被從自己所賴以生存的土地上驅離,不論是否擁有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權(產權)。所謂的驅離包含了家園的迫遷、工作的剝奪、情感的離散以及傳統的消滅。舉例來說,對農民的驅離,就至少包含了對其所居住的房屋的拆遷,以及對其所耕種田地的剝奪。

近年來,台灣各地發生了許多大大小小的迫遷案,有私有地浮濫徵收、非正式住居戶迫遷、市地重劃、都市更新……等等,雖然原因各不相同,但其中的共通點是,原居民都無法自主決定是否留在長久以來安身立命的土地上,無論在規劃、審議、執行的任何階段,都無法實質參與決定自己命運的程序。土地及空間秩序的分配掌握在執政者及與其合作的產學集團手上,原居民無論有無合法的產權,都對自己腳下的土地失去自主權,可謂是台灣當前土地正義沈淪的寫照。

Q2:公共利益該如何去定義?

A:簡單來說,公共利益的達成,應該是要使社會上不同的群體及個體能夠獲得相對滿足,均衡提升福祉的狀態。因此在衡量公共利益時,需要考慮的面向非常複雜,同時必須仰賴大量的溝通與完備的程序參與,來凝聚社會上各種異見的共識。公共利益的實現,最終目的還是要盡可能滿足社會上所有不同個體的需求,因此並非為了實現公共利益,即可任意剝奪個體的權利。舉例而言,開闢道路的措施一般都會認為是屬於一種公共建設,因此具有公共利益,但是道路應該如何開闢才最符合各種不同立場的團體與個人的均衡福祉,並不是單純透過理論模型和科學計算就能得出答案,此時開放各種形式的公民參與就會是很重要的方法。

目前台灣的開發案都太過偏重經濟層面的數據提供,例如就業率、人口進駐率、經濟成長率、產值等等,並直接將其等同公共利益,然而事實上,這些數據的計算與一般人民對於福祉提升的需求並沒有絕對的關係,唯有透過實質的程序參與,讓各種相異的、無論能否量化的意見都能在同一場域內被平等考慮,個別開發案中的公共利益才有可能被合理地界定。

Q3:現在的台灣,在土地正義與公共利益上,還欠缺著什麼樣的思維?

A:土地正義的理念與公共利益的探尋,其核心價值在於「公平分配」與「機會平等」。然而目前在盛行於台灣的發展主義思維下,嚴重欠缺對這些價值的尊重。無論是政府或民間主導辦理的開發案,其關注重點每每放在「效率」及「成本」,因此需要耗費大量心神進行的實質民眾溝通,以及需要花費大量成本的總體評估,往往被視為開發的絆腳石。

舉例來說,近年來遭指嚴重侵害土地正義的區段徵收制度,在開發計畫擬定的核心之外,往往附帶徵收更多的土地作為建築之用,其理由就是為了「財務平衡」;此外,為了控制開發案所可能帶來的環境成本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也屢屢遭經濟部門和民間企業指責為「阻礙經濟發展」。民間長期以來呼籲透過更為嚴謹的行政聽證取代公聽會,期能使公民參與獲得更加確實的保障,也被指為「降低開發效率」與「增加開發成本」。

如何破除經濟至上的思維,扭轉線性的發展主義視角,在「公平分配」與「機會平等」的原則下,充分尊重並平等對待多元價值,是當前台灣在實現土地正義與追求公共利益上,必須面對的首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