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環保規劃 首納入生態環境空間管理佈局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青島新環保規劃 首納入生態環境空間管理佈局

2017年02月22日
摘錄自2017年02月22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青島市21日正式發布《「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首次在生態環保規劃中增設生態環境空間佈局管控章節,以此構建山體、海灣、河流、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等為生態屏障的生態安全格局。

據香港文匯網報導,此次發布的「規劃」從環境質量、總量控制、生態保護三方面擬定共18項規劃指標,環境質量方面包括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市區環境空氣優良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膠州灣水質優良比例;總量控制方面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生態保護方面包括城市汙水集中處理率、再生水利用率、林木綠化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等。上述13項指標為約束性指標,另有5項預期性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