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環保食安 吹哨者條款鼓勵檢舉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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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環保食安 吹哨者條款鼓勵檢舉

2017年03月21日
摘錄自2017年3月21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檢警環相關中央部會首長昨天齊聚宣示,將推動修法及加強執法,以捍衛環境品質。法務部長邱太三指出,未來不論環保危害、食品安全相關法令,都將增訂吹哨者條款,用高額獎金、減刑,鼓勵不肖業者員工勇於檢舉,且將研擬修法,讓第一線稽查人員具有司法警察權,以利犯罪蒐證。

此外,過去黑心食品案例曾有違法業者獲利10、20億,但處罰僅幾千萬,加上一罪不能兩罰,而只能輕罰,未來將參考德國立法機制,將修法允許刑法與行政法可同時處罰,也將修法「取消罰鍰上限」,下限則以「不法利得」為地板。甚至有關損害賠償及修復經費等,包括「回復環境費用視為犯罪不法利得」,都可以追討,希望可以鉅額重罰阻斷犯罪經濟誘因。這次司改國是會議,也提出相關法案,希望對環境安全更能有效嚇阻。

邱太三另指出,就食安、環境污染案件,過去法院都會要求提出對人民健康多大危害的具體證明,「有點強人所難」。未來也將推動修法,只要對環境及食品造成污染者,無法證明污染對人體沒有危害,就應給予處罰,由具體危險犯改為抽象危險犯,舉證責任轉換,才能有效嚇阻危害環境、食安業者。

包括環保署署長李應元、法務部長邱太三、內政部常務次長邱昌嶽、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王隆等,昨日均共同出席宣示記者會,強調政府將從法制面、行政面及執行面,貫徹嚇阻環保犯罪不法行為的決心。

邱太三指出,目前地方環保局第一線人員並未被賦予司法權,未來修法上,環保、食安等第一線查緝人員,將賦予司法警察身分,給予調查、蒐證權限,才能在第一時間蒐集到有效懲罰證據。另外也將與公民團體及在地居民結合,透過輔導與獎勵方式,補足政府稽查人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