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回歸給各部會執掌? 學者:環委遴選制度化最重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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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回歸給各部會執掌? 學者:環委遴選制度化最重要

2017年04月19日
摘錄自2017年4月18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計畫將環評回歸給各部會執掌,學界與立委擔心各部會球員兼裁判,只顧經濟開發卻忽略環保。並呼籲環評成功關鍵還是建立公開透明的遴選制度,避免安插口袋名單成為環評委員。

立委李彥秀表示,環評機制如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擔心各部會恐怕會以經濟開發為主要考量,導致出現球員兼裁判的爭議。

專長環境法的成大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表示,環評現制分成中央與地方政府兩種,地方政府其實就身兼環保機關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兩種角色。然而以地方來說,環保局處首長是由縣市長任命,恐怕難以和上級長官對立,產生球員兼裁判的風險。

王毓正指出,環評問題不論現制由環保署處理,或是未來交由各部會,都會聘請環評委員做審查,但環評委員是由遴選小組遴選,過程中難保不會安插口袋人選。因此不論是將環評集中交由環保署,或是未來分散給各部會辦理,其實沒有絕對的好壞,關鍵還是在於能否對審查人員的遴選建立一套公開透明的制度。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祕書長謝孟羽指出,現行環評制度讓環保署承擔很大的壓力,反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好像總能躲在後頭,鮮少上第一線承擔責任,漸進式的修法調整,能改善此類問題。不過環保署還是須扮演好監督的角色,協助各部會做好環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