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組織為中國NGO培訓的一代人才觀念
境外法通過前夕的國際組織
例如我所知道的一些國際組織是即將撤出,因為可能無法接受新的境外法管理,或者說新法上路之後,你要活動勢必得經過公安部監督管理,有的組織是無法接受這樣的關係的。
以前任職的國際機構是會撤除北京辦公室,因為未來怎麼樣不知道,向公安部申請登記前還必須找到一個掛靠單位,能找到嗎?提出登記申請未必能通過?官方只要一個環節卡住,你就沒路了。【註3】
縱使公安部登記之後要接受什麼樣的關係?這過程裡面還是有很多變數。所以在中國的項目,在年底之前能接受的資助項目申請都是一次批給三年的資助,因為未來會怎麼真的不知道。(KC口述)

《境外法》通過之後,很多國際團隊都決定要撤出,他們覺得沒必要去公安部登記。很多在華國際組織主要負責人,都被通知要去公安部約談(境外法實施後的)組織登記。他們全部都不去。為什麼不?因為去接受官方約談這對他們(國際組織在華負責人)來說這是一種汙辱。
有一些特別大的基金會,像是比爾蓋茲的基金會,這一類大型國際基金會不需要談,因為國家方面已經認可了。像比如比爾蓋茲來訪中國,領導人接見比爾蓋茲時,這個世界首富跟領導人提兩句話就可以了! (KA口述)

反對意見:國際組織不可能離開中國的理由

國際組織不會撤出,你以為有多少人靠這個吃飯?國際資金進入中國太龐大了,這個數目是你想都想不到的! 你太天真了!
你說要撤出的是那些不聽話的、被認為是想搗蛋的。大部分國際組織、基金會背後事實上還有國際金主,很多牽涉到國際利益的部分,是不能停手的。
現在的國際機構不一定設置中國辦公室,但是多半在中國也有項目,有多少從業人員,如果不給這些人工作機會,誰來解決就業問題?這不就跟維穩背道而馳了嘛?所以你必須知道政府的邏輯,而不是簡單去看這個問題。
太多國際基金會的資金掮客、項目官員都靠中國吃飯,它們會想辦法留下來的。這一些國際資金的金主,他們是不會上到檯面上來的,這些錢總會有人去處理,這些人必須要有充分理由、足夠大規模的地方去化資金啊,那就是中國。(WS口述)
留下來,與官方建立新的夥伴關係
中國公益行業的資金總和規模,還沒有可以完全成為權威的數據,但最嚴謹的估算是100億(人民幣) ,如果粗放的估算的數字最大規模是1000億(未曾證實過)。因為這個公益行業所能凝聚使用的資金規模已經大到某個程度,是具備一定影響力的力量,所以說這也是官方必須要推動新的階段,或者說收編的理由。因為這個資源很可觀,而政府它是想過問【註4】。(HA口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