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底渣年產量約80~100萬公噸,轉爐石年產量約160萬公噸,但過去常遭惡意傾倒魚塭與農田、或錯誤用於工程,如松菸文創爐渣屋、台南的「波浪路」等,惡名不斷。行政院25日提出「轉爐石及底渣循環利用規劃」,由公共工程會總盤點,確認公共工程每年所需用量大於爐渣年產生量,即便民間不肯使用,爐渣出路也不會有問題。但先決條件是,這些再利用產品都須符合標準規範與認證才能用於公共工程。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宏謀表示,轉爐石與底渣過去因誤用、混用、非法使用而被汙名話,但是圍堵反而會導致到處流竄,一定要引導到符合環境要求的去處。
公共工程使用量大於爐碴年產量 工程會:符合規範才用
我國底渣年產量約80~100萬公噸,轉爐石年產量約160萬公噸。公共工程會依據各類爐渣適用的工程項目、統計公共工程粒料需求量與使用限制後,得到結論:即便爐渣「沒人要」,公共工程就可以完全解決底渣與轉爐石的去路。
工程會指出,爐渣種類繁多容易誤用或不合法使用,為解決去化問題,這次特別盤點使用沒有疑慮且去化量也足夠的公共工程。
以轉爐石為例,瀝青混凝土粒料總需求量1,000萬公噸,目前使用經驗約可添加40~60%,推估遠大於轉爐石年產量。底渣的去化量也沒有問題。
吳宏謀表示,工程會盤點各種爐渣、底渣、轉爐石可使用範圍,並選出沒有爭議的項目。例如用在低強度混凝土、瀝青AC舖面、基底層粒料時,都可把材料約束在固定範圍,不會造成環境汙染的疑慮。
吳宏謀說,廢棄物的再生利用資源化,廠商也必須負責從源頭到終端都管控並交代清楚。符合標準規範跟認證的產品公共工程才願意使用。
吳宏謀強調,國外使用再利用產品已行之有年,過去爐渣因誤用、混用、非法使用在國內造成許多問題,也讓合法廠商承受汙名,但不能因此圍堵這些產品。圍堵反而會造成四處流竄,一定要疏導一條合法使用的康莊大道,且必須符合環境要求,這一點非常重要。
適當運用底渣、轉爐石 節省工程費10%
工程會指出,高雄市小港區南星路二期、臺南市中華西路一段及中華南路都已試用轉爐石,由於轉爐石是無償提供,可節省工程經費約10%。而轉爐石運用於重車碾壓路段,使用年限較一般AC鋪面長,以高雄市為例,已延長使用壽命約2.5倍,至今沒有損壞。
在焚化底渣部分,也試舖台61線48K~49K段路側車道等,試辦路段土壤之重金屬及戴奧辛於施工前後,檢測結果均遠低於土壤監測標準;地下水之重金屬檢測,無明顯變化。
工程會也辦理轉爐石運用於工程觀摩等,目前各單位已提報試辦案例逾10件。工程會表示,透過各種管制與成功經驗,要讓工程主辦機關「敢用、會用、而且一定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