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離岸風電示範機組「福海彰化離岸風力發電計畫」,17日上午慘遭環評初審小組建議打入二階環評,恐將成為首起離岸風電進入二階環評的個案。
小組以此案屬航道內側開發行為、基座距離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範圍1800公尺、風場位處海域接近海域水深15公尺內的白海豚主要活動區等理由,建議全案進入二階環評。
若此案在環評大會確認進二階,即便通過環評,時程上恐怕是趕不上能源局後續的遴選。
福海案是經濟部第一階段風電「示範獎勵」計畫,通過的三家業者之一,但在選址上卻出現爭議。此案並非後來能源局公告潛力場址、分區塊開發讓業者進駐的位置。
環評閉門會議討論認為,此案最大總容量是裝置低於120MW的機組,且屬航道內側開發行為,基座又距離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範圍1800公尺,且風場位處海域水深17至45公尺,很接近海域水深15公尺內的白海豚主要活動區,加上鄰近漢寶保護區及王功、福寶保護礁區範圍及漢寶濕地重要野鳥棲地,因此,小組最後以《環評法》第8條「對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植物的棲息生存有不利影響」,建議此案進入二階環評。
此案在上一次的審查中,除了因為選址問題,白海豚、鳥類等海域生態調查受到關注外,政府機關尚無明確的漁業補償機制,也讓部分委員覺得政府任民間企業在前面擋子彈,對業者並不公平。
再者,這一次會議中,能源局「2025年離岸風電目標3GW」也遭討論。
目前這些參與環評審查的風能業者,其實並非現階段已經確定取得風場。能源局後續還會有其他評選,因此未來甚至可能會發生不同業者分別對同一個風場送環評案的狀況。若是沒有完成環評,能源局也將會收回風場,並且重新規劃,形同「重新洗牌」。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指出,目前陸續送進的環評案已有20多個,合計裝置容量已超過10GW,能源局應該說清楚,是否最終只會採取3GW、將如何分配,這些應該盡早讓業者知道,否則讓業者誤會,以為趕在年底前通過環評就等於是可以開發,會是過度期待。
能源局則回應說,環評之後還有後續設置等問題,因此還需經過能源局的遴選,除此之外,各家業者申請第二階段離岸風電的狀況的確非常踴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