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和挪威船艦在公海捕磷蝦,日本和中國船艦在公海捕鮪魚。全球超過一半的海洋不屬於任何國家,這些海洋資源往往遭到任意掠奪。現在,全世界要開始想辦法保護公海。
經過兩週的討論,聯合國7月底建議開始談判公海保護區條約、保護的程度以及如何執法。新條約最早將於2018年初開啟談判。193國組成的聯合國大會將確認最終時間。
不過,有些國家抗拒以新的管理體系監管公海,認為現有的區域組織和規範已經足夠。商業利益是難以抵抗的。許多國家不願意採納會限制自身利益的規範。
因此,新條約的談判必須探討幾個關鍵問題。海洋保護區如何選定?多少海洋會變成保護區?保護區是否禁止採掘所有海洋資源?或是允許部分人類活動?如何落實保護區的執法?
例如,俄羅斯拒絕在7月談判文件中使用「長期」保育工作等字眼,要求設定時間限制。島國代表馬爾地夫則認為新條約談判對於保護生物多樣性而言非常急迫。
許多國家希望區域漁業管理體系能主導公海保護區的決定權,尤其是和鄰國簽訂國際水域相關條約國家。也有國家認為零散的區域管理體系往往由強國掌控,並不足以公平主導公海決定權,因為強國往往只想同意最小限度的限制標準。
公海保護區的討論有機會減緩全球暖化的威脅。越來越多證據顯示,不受打擾的大型保護區能幫助海洋生態系統和沿海族群適應氣候變遷現象,像是海平面上升、強烈風暴、物種改變和海洋酸化。
設立保護區也能讓脆弱物種安心產卵和遷徙,包括非禁漁區亦然。公海捕魚往往有豐厚的政府補貼,是好幾億美元規模的產業,尤其是全世界高級餐廳裡賣的智利鱸魚和黑鮪魚等高價值魚種。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全球海洋計畫主任魯丁(Carl Gustaf Lundin)說,在公海部分脆弱區域禁漁可能影響大型拖網業者,但較不致於影響沒有資源在公海捕撈的小型漁民。魯丁指出,事實上公海禁漁有助重建日益減少的漁藏。
目前全球海洋只有一小部分是保護區。這些保護區大部分由個別國家所設立,像是最近的庫克群島Marae Moana保護區,或是由多個國家聯合設立的羅斯海保護區。如果真的能談成新條約,將能擴大保護區的效果。支持者希望能把30%的公海劃成保護區,不過經大多數國家同意的聯合國發展目標僅建議保護10%國際水域。
公海條約為何如此重要?目前,有許多區域性條約和國際法規範在公海的行為。例如,北大西洋國家必須對於彼此在北大西洋公海的行為有所共識和規範,國際海底管理局則監管公海海底活動,其他一概不管。
這些各自為政的管理機關讓公海身處險境,執法也很薄弱。皮尤慈善信託專案總監威爾森(Elizabeth Wilson)撰文直指,這些機關彼此缺乏協調性,無法保護和保育公海脆弱的生物多樣性。
皮尤慈善信託列出應受保護的公海生態系統清單,第一名是大西洋中部的馬尾藻海。馬尾藻海是100種無脊椎動物、280種魚類和23種鳥類的棲地,但是底拖網活動頻繁,生態壓力極大。
參考資料
- 紐約時報(2017年8月2日),Nations Will Start Talks to Protect Fish of the High S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