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立院沒有完成的都更條例修法,今年卷土重來,內政部在今年5月推出草案後,至今還在行政院內進行協調。其中關於代拆、同意是否提高門檻等,仍是爭議最大的部分。
31日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以「都市更新下一步」為題舉行座談,直指目前的都更面臨的是已失去信任,都更案呈現越做越小、卻越無公益性的狀況,但台灣的確需要都更,「不能等災難發生才後悔沒有都更」前財政部次長、現任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學院院長張璠強調。
行政院同在31日第四度審查《都更條例》修正草案,由政委張景森主持,在公辦都更是否得比照民辦都更,大幅拉高同意門檻,須獲得所有權人數、面積均1/2同意,政院與台北市政府雙方仍僵持,協議合建是否能免徵土增稅,同樣面臨北市府與財政部還沒有共識的狀況。
而上午在新北市府內舉辦的新北城鄉發展系列座談中,則聚焦在代拆,直指代拆就是最大問題,更討論到讓都市更新與都市計劃重新相連結,以走出目前都更越做越小、卻越無公益性,僅是在房價高的地段進行,只著眼能不能一坪換一坪還附停車位的改建,真正該更新的部分卻乏人問津的狀況。
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強調,目前全台的854萬戶住宅中,有391萬戶屋齡超過了30年以上,約是46.58%,其中雙北市更有51.7%已屬30年老屋,合計127.4萬戶,的確急需更新,以解決目前土地使用失調、人口老化、交通擁擠問題,與面對防災減震、氣候變遷的挑戰。但目前近10年核定的都更案只有437案,平均每年40案、每案50戶。
王榮進表示,內政部版這次全面大修,要檢討公私部門都更量能不足、民眾錯誤期待、公權力未彰顯、審議程序冗長、弱勢戶需協助、違憲條文待解等議題。
因此內政部提出,將明確化容積獎勵標準,由中央統一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增訂更新地區劃定應併同提出都市更新計畫,並先經都計委員會審議。
此外也將強化落實程序正義,有爭議的案子皆應舉辦聽證;代拆前主管機關應先進行調處,不服調處結果也可提起行政救濟。
「代拆該怎麼走,我現在也沒有答案」政大地政系教授邊泰明坦言,但認為代拆機制需要夠周延細化,而政府需要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都發與環教基金會榮譽會長林建元認為,上屆的修法是在文林苑爭議後,各界對代拆都非常反感,現在已經是要冷靜思考的時候,不該只有公辦都更可以代拆,私辦都更並不見得全然沒有社會公益可言。而民間團體在意的兩公約、迫遷問題,與試著更明確的定義必要性、公益性,都是應該納入考量,並提出規範。
文大環境設計學院院長楊松齡更認為,應該是先有明確的條件,如果一一達成了就可以代拆,而非都已經定案了,準備要代拆時才開始有異議,才開始處理。
更有從業的建商擔憂,如果調處不成,只要有一戶採取展開訴訟等行政救濟,案子就得完全停擺,這樣實務上要執行絕對會有問題。
都更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更指出,文資與都更的「打架」越來越嚴重,在程序上有問題,目前常有都更案已經核准了,才有人開始舉報文資,造成都更案停擺,甚至在確認列為文資後計畫遭終止,業者先前的投入成流水,甚至還得賠償已經搬走的居民等等,都會造成以後沒有人敢碰舊市區,都在新市區進行都更的狀況,如此走向消極,範圍越做越小,也就越沒有公益性可言。
但反觀日本,在政府指導下的民辦都更,也是有高達一公頃的規模者,這種大規模的都市計劃,串連了都計與都更,也讓政府跟建商不再是敵對的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