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永續性」(sustainability)與「生命多樣性」(biodiversity)同樣都是當今與保育相關的論述當中的流行用詞,而這兩個詞也同樣地會使人引發出正面的聯想。亞倫與赫克特(Allen and Hoekstra, 1993:98)認為:「每個人都會同意 “永續性” 是一件好事」。然而,「永續性」與「生命多樣性」卻也一樣地冒著被誤用的極大危險,這些會誤用的人士最主要的關懷並不是生物保育(biological conservation)。正如諾斯(Noss, 1995:26)所說:「事實上,幾乎所有使用 “永續性” 這個詞的人,他們心目中最主要的關懷其實是侷限於人類的需要和渴望(human needs and aspirations)。」 安格米和卡爾(Angermeier and Karr, 1994)指出:一個地區可能以人為的方法引進非本土性物種侵入當地的生物群落,而製造出生物多樣性的假象。事實上,把垂釣當成休閒活動的人士所關心的是如何提昇釣取魚獲的機會,而不是生物保育,因此,他們以提昇生物多樣性為藉口,在大湖區引進了非本土性的魚種(Thomas, 1995)。
對於這種被誤用的現象的一個反應,就是乾脆由保育生物學家主動放棄使用「生物多樣性」及「永續性」這兩個被嚴重玷污的詞語。但是,我們認為更好的一個反應方法就是嘗試對這兩個用詞下定義,使它們不但能夠促進生物保育,並且可以擴展保育方法的選項(conservation options)。觀念(以及用以標示這些觀念的詞語)本身只是工具而已,只要是在其字源及字義範圍之內,任何詞語應該可以因某一特定學門的需要及目的而被作出合適的定義──正如我們這裡就是保育生物學上的需要。諾斯(Noss)就曾經因為生物保育上的需要而對生物多樣性的觀念賦與更為準確的意義,他指出:有些時候,由於引進迅速蔓延的世界性外來種而造成增加地區性生物多樣性的假象,卻導致本地敏感性的特有物種因為受到排擠作用而滅絕──實際的結果反而是使得地區性的地景多樣性和全球性的物種多樣性因此減少了。依照李理和諾格(Lele and Norgaard, 1996)的建議──科學家們很清楚地在自己所製造出來的價值觀和偏見上從事反思──因此,我們在這裡要針對生物保育上的目的來重新塑造永續性這個觀念。在我們的討論裡特別偏好的論述是由具有相近思想的社群建構出來的,這就是國際性的、來自不同種族的保育生物學家的社群。我們對於永續性這個觀念的討論是規定出來的而不是敘述出來的。李理和諾格指出,永續性對許多不同的人代表著許多不同的意義。然而,我們並不那麼在乎永續性是怎麼樣被解釋成各種不同的意義──不管是明顯的或隱藏性的──我們比較關心的是它要如何被雕塑成能夠滿足保育上迫切的需求。
很快地就會浮現出兩個我們非常熟悉而與保育有關且是以永續(sustain)為字根的觀念:(最大的/最佳的)永續產量(sustained yield)和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我們在這裡要來型塑第三個以永續為字根的保育觀念:生態永續(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為了生物保育上的需求,我們建議:生態永續的觀念要與永續生產和永續發展兩個觀念作出非常明確地區分。換句話說,永續生產和永續發展都是與人類對大自然的使用以及/或者居住地點聯結在一起。作為與保育有關的永續族系觀念中的一員,而且又要尊重一般的用法,於是,生態永續也應該被型塑成是對於人類在其中居住以及受到經濟活動的破壞的生態系裡頭生物之保育。另外的觀念,例如生態完整性(ecological integrity),或許更適合於用來作為保育生物多樣性保留區的指導原則。(Woodley et al. 1993; Angermeier and Karr 1994; Westra 1994; Noss 1995)。
撒瓦色(Salwasser, 1990)引發一場爭論,內容是關於永續性這個觀念在保育生物學裡頭作為指導原則時,究竟應該能夠達到什麼程度。他主張保育生物學的最主要目標應該就是要達到永續性。雖然撒瓦色提議「在永續性這個觀念的骨架上放些肉上去」,但他的討論卻是計劃架構多過實質內涵。也就是說,他並沒有很清楚地提供永續性的定義,反而是把重點放在對於鄰避態度(not-in-my-backyard / NIMBY)的批判,以及對於抑制資源的過度需求或是鼓勵回收等欠缺有效的政策作出指責,同時也暗諷,在一個人口已經早就過度稠密的世界裡(假如沒有任何有效的方法去抑止以指數成長的人口的話),溼地保育政策其實也不過是不實際的空想而已。
撒瓦色的建議並沒有受到正統的保育生物學者熱烈的歡迎。例如:諾斯(Noss, 1991,120)就曾經痛批撒瓦色(1990)和另一些人(Brown1988; USDA Forest Service 1989; Callicott1990a)所提出「從荒野保存到永續經營的典範轉移」的建議。諾斯的敵意並非毫無根據。撒瓦色提出永續性的保育哲學(不過它最後可能會被確定下來)時,不但將它看成是承續傳統「作物導向」(crop-oriented)的保育哲學,同時也看成是繼承了傳統的「保存導向」(preservation-oriented) 的保育哲學。然而,在保育的重要議題中,荒野的觀念本身的確是有許多問題的(Guha1989; Callicott1992; Denevan1992; Gomez-Pompa and Kaus1992; Cronon1995)。我們當然並不是要建議只要人類的居住地區和對大自然的使用可以維持生態上的永續性的話,那麼,這些生物圈內每個角落都要住人並加以利用。相反地,我們極力贊同生命多樣性保留區的設立(範圍越大數目越多越好)。在我們的了解裡,這樣的地區裡面,雖然未必要完全禁止人類的居住和經濟活動,但是卻必須有嚴格規範,以便提供其他物種能夠擁有合適的數量在其上棲息居住;而不是像李理和諾格(1996)一樣,把設置保留區的保育策略視為「守衛與禁止」(police and prohibit)。以永續的方式在一些地方居住並使用自然界,同時在另一些地方設立生命多樣性保留區,應該被視為是從事保育工作的兩個相輔相成的方法,而不是彼此競爭互相排斥的措施。對那些特別敏感的物種、內陸的物種、以及與人類有衝突的物種等,我們須要在人類的居住地和從事經濟活動的地區中,讓出適合它們的棲息地。我們所建議的生態永續性,則是針對那些仍然讓人類居住並從事經濟活動的地方。
我們發展生態永續性的觀念時,是對照同樣以永續為字根的兩個一般人較為熟悉,且與保育有關的觀念──永續生產和永續發展──它們常常會被混淆。然後,我們再將生態永續性與另一個正在成形的保育觀念──生態系的健康(ecosystem health)──聯結在一起。接下來,我們指出:生物完整性(biological integrity)的觀念可以非常適合用來作為保留區或保護區的保育準則(conservation norm);而生態系的健康則可以成為與之互補的另一個保育準則,以作為對於那些人類居住和使用的地區裡可以達到生態永續性的評估標準。最後,為了要舉例說明,我們回顧反省具有生態永續性的一些人類居住和經濟利用的生態系的例子。
我們已經說過,生態系的健康是可以提供作為生態基準(ecological norm),用來衡量具有不同文化價值與態度的形形色色的群體所決定出來的各種經濟目標,是否可以保持永續性。李理和諾格(1996)指出:從字義來看 “永續性就是代表一種可以使某樣東西在經過一段特定的時間之後仍然不會減退的能力” 。 用來限制我們的能力使得它足以維持某些東西在經過特定時間之後仍不衰退,這是需要各種形態與各種規模的強制手段──有些是經濟上的、也有政治的、社會的、物質的、化學的、以及生物的。我們在這裡的討論是限於針對為要維持各種文化所選擇的經濟活動時所作在生態上的強制(ecological constraints)。我們提出,以生態永續作為保育的觀念,應該被理解為是在同一個時間相同的地點裡面,持續維繫兩件彼此交互作用的 “事情”(things):經由文化選擇的人類經濟活動和生態系的健康。生態永續性在空間上的範圍變化可以從集水區到生物圈。而生態永續性在時間上的範圍也可以是像諺語所說的七代或是無限期的未來。
永續生產與永續發展
正如撒瓦色(1990)和柯倍德(1990b)所指出的,廿世紀的前面四分之三是由兩種保育哲學所主導,即:資源保育(資源論)和荒野保存(保存主義)。資源論是一種徹底的人類中心主義:大自然之所以被看重,完全由於它對人類是有用的。在資源論者的眼中,有些「自然資源」(如石化燃料)是被視為有限且不能再生的;另一些(如金屬)則被視為有限但可以回收再用;還有一些(如可以利用的樹木、可供狩獵的野生動物、可以食用的魚類)更是被看成可以無限地再生,不論是經由自然的或人為的方法去生產。資源保育最首要的任務便是讓這些可以再生的自然資源能夠達到永續性的生產──不管是樹木、動物或魚類。生物社群和生態系統受到重視純粹是附帶發生的。假如它們的存在果真受到重視,它們也只是被當成生產物資的機器而已。
拉肯(Larkin, 1971)因此給「永續生產」的觀念作了如此的描繪:「任何物種每年所生產可供收獲的盈餘,而且,假如你就只取用那麼多而不會超用,你就可以永遠享用不盡。」除了目標物種數量的補充率之外,永續生產的理論模式也由於生物學上的變數而變得複雜化,例如各目標物種的出生率、最佳的收獲量及年齡等。拉肯並沒有針對資源論本身作批判,他只是從生物學、生態學、和社會經濟學因素來評論最大和最佳的永續生產量的觀念。但是,即使我們能夠很成功的操作永續生產的觀念,它仍然不足以達到生物保育的目標──與資源保育不同。因為,多數的物種都不是可以供收獲的資源,而且,絕大多數面臨基因銳減的瀕危物種、地區性的物種除滅、以及全球性的物種消失等,並非全然是過度取用而導致危急,反而是因為棲息地被污染或破壞所引起的。(Ehrlish 1988)
正如永續生產在歷史上是與資源論結合在一起,新近流行的永續發展的觀念也與新古典派經濟學聯結──但是環境和生態經濟學家卻站起來大聲疾呼反對這種結合(Costanza and Daly 1992)。
在日常用語裡,「發展」一詞通常是指把整座野生生物社群的棲息地區變更為一大片的房舍、購物中心、辦公室建築物、工業 “園區”、以及舖設成道路等。這個詞也常常被用來指由以維持生計為導向的採集或農業經濟(其中有許多是具有生態永續性的)轉換成貨幣導向的市場經濟──正如我們常說 “第三世界” 國家正在邁向 “發展” 一樣。於是, “發展” 一般就是代表都市化、農業工業化、以及比較抽象的所謂市場經濟的擴展等。所以,當 “永續發展” 被解釋成為永續的(至少在下一任選舉之前)經濟成長(Clinton and Gore 1992)也就不足為奇了。這樣的解釋是與保育的觀念完全背道而馳的(Willers 1994):它表示覆蓋著沒有生命的建築材料(諸如水泥、玻璃、柏油、和木料)及有生命的人工栽植單一物種(如尤加利樹、黃豆、和玉蜀黍)的範圍無限的擴張,但是,同時也使得各種不同類型的森林生態、草地、以及其他 “尚未被開發的” 地景必須無限地被排擠壓縮,這些地區往往是住著靠採集或生計農業維生的人群(O’Neal et al.1995)。
為了要把「永續發展」的觀念從引起混淆的「無限地永續經濟成長」拯救出來,柯斯坦哲與達利(Costanza and Daly, 1992)很仔細地把經濟成長和經濟發展作出區分。在他們的論文裡,成長代表著 “放進更多的物質-能量進入經濟運作的過程”,而發展則代表 “從所放進去的每單位物質-能量擠壓出更多滿足人類需求的東西” 。不能永續的經濟成長相當於輸入總量不斷增加,永續的經濟發展則代表效率的提昇。
我們應該再指出,不以成長為導向的永續發展的觀念,必定會牽涉到對於人類慾求的重新評估(reassessment of human wants)。假如人們開始對物質上的需求逐漸降低(如過度泛濫的小器械和家電用品),轉向對於舒適宜人的生活條件(如乾淨的空氣和飲用水)以及服務性的工作(如教育和資訊)的需求,那麼,不但可以開創出新的工作機會(例如在生態復育或電腦程式設計等領域),也可以因此創造利潤。這也將會是另類的經濟發展。但是,這種經濟發展主要並非由於效率的提昇所帶來的,而是從 “破壞環境的製造/消費經濟” 轉移到 “對環境友善的舒適/服務經濟” 所帶出來的結果。
平穩狀態永續發展的另一個面向,必然會牽涉到人類使用的領域集中化和小型化。假如人們開始願意住在空間較為密集但卻是舒適宜人的地方,靠近步行可以抵達的商店、餐館、沙龍、戲院、以及其他各種市區內吸引人的景點,那麼,市郊和郊野的擴展便會反向發展,因而使得提供非人類物種利用的空間也就相對的增加了。甚至,這也會帶來交通需求量的減低,於是,跟著也會減少製造汽車或駕駛汽車時對環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從布蘭特報告(Brundtland Report, 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1987)發表開始,經濟發展與環境品質的結合就被賦與正面的意義,一直到聯合國於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環境與發展會議」時抵達一個高峰階段。一般人對於「永續發展」普遍的了解就是代表一種不會傷害到自然環境的經濟發展方式(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1992)。在《我們共同的未來》裡頭對「永續發展」所下的定義──「同時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及不會危害到未來世代的人的需求的發展方式」──已經很廣泛地被當作權威來接受。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定義裡面並沒有涉及任何與環境品質、生物完整性、生態系健康、或者是生物多樣性等有關的事項。
此外,從保育的觀點來看,在新古典派經濟學裡非常基本的可替代性原價理(axiom of substitutability),使得布蘭特報告中「永續發展」的定義──一個很快就變成標準的定義──變得特別具威脅性。根據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當一項自然資源被耗用殆盡而變得極為稀少時,它的價格就會提昇,於是,尋找或發明替代品的投資就會變得越來越具吸引力(Barnett and Morse 1963)。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去保育任何自然資源。例如,當製作電話線的銅逐漸稀少時,有人就的確會去發明出光纖。從這些往事所累積的証明,我們似乎可以看出,市場的力量總是會刺激人們去發現或發明任何自然資源──從石油到馬達加斯加長春花。根據這種思考模式,我們可以為了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快速的掠用現存的有機自然資源以供應商業上使用,就是讓它們邁向生物上的滅絕也無妨,只要我們能夠遺贈給後代豐厚的財富和技術以及商業和發明的文化傳統──他們便能夠透過這些遺產來滿足他們自己的需求。威勒斯(Willers 1992) 就指出,在布蘭特報告裡所講的「永續發展」,其實與以前的發展並沒有什麼不同。
生態永續
儘管對科技抱持樂觀主義人士認為,目前還有存量的自然資源,其替代品可以不斷的被發現或發明出來,但是,就我們所知,還沒有人建議諸如傳授花粉、固氮作用、水的淨化功能等生態界提供的服務,能夠被發明替代。反而是有些生態學家和保育人士已經明確的指出,認為工程師可以設計出人為的替代品,來取代自然經濟(the economy of nature)免費提供給人類經濟(the human economy)的生態運作和功能,這樣的想法簡直是荒謬到極點(Ehrlich1989; Kaufmann1995)。另外一份很有影響力的國際性文件,《看顧大地》(Caring for the Earth, IUCN / UNEP / WWF, 1991),雖然也像《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樣遭受保育人士嚴厲批判,但卻比後者提供了對於永續性的定義更加符合保育觀點的說法。這份文件的副題是:「永續存活的策略」(A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Living)而不是「永續發展的策略」。永續存活蹦亂跳與永續發展不同,它可以被理解成不至於嚴重破壞生態運作和功能的人類經濟活動;或者,換個說法,可以被理解成去設計出能夠大致與傑克森(Jackson, 1980; 1987)所勾勒的自然生態系互相協調共生的人為生態系(即為人類的經濟系統)。
根據羅賓森(Robinson, 1993b)的建議,我們提出生物保育所追求的目標要以兩個陣線同時並進。第一種路線與美國已經有百年歷史的荒野保存傳統(preservationist tradition)呼應,而以生物多樣性保留區為主要考量。在古典的保存主義當中,除了極少數的例外(Muir, 1916),都是非常看重人類中心主義的思想。那些被劃出來的地區主要的用途便是為要提供給人類作為休閒遊憩、美學享受、和靈性提昇等使用(Foreman, 1995a)。生物保育只不過是附帶的效果(Foreman, 1995b)。當代保存主義者的路線與其在廿世紀初期的前驅之差別,在於他們是以生物中心的思想為根據(Noss, 1995)。生界之所以被看重,純粹是由於其本身的價值。於是,保護區裡頭生物保育的考量,必定是優先於休閒遊憩及其他提供人類非消耗性用途的考量,而且,所有保留區的選擇、界線的劃定、彼此的聯結、以及其經營管理等,都是以已知能夠取得最佳科學知識為根據,而不是依循舊傳統中以休閒、美學、和靈性等作為訴求(Foreman et al. 1992)。至於第二種路線,雖然仍舊不免有使用導向(use-oriented)的成分,但是,它並不是百年老傳統資源主義(resourcist tradition)的延伸。實際上,它是從新近演化出來的一個觀念導出的,即:視自然界為一個由不同層級的生態系統整合而成(Allen and Starr 1982; O’Neill et al. 1986; Allen and Hoekstra 1992),而人類的經濟活動必須放進大自然這個整合的系統裡便成為無法逃避的一個事實(Costanza and Daly 1992; Allen and Hoekstra 1993)。
我們建議將生態永續作為生物保育第二種路線的典範。這個路線是與當代以保存為導向的路線有互補的關係,而不是要替代它。傳統上,人類的經濟活動-至少在理論上-是受到一個經濟上的限制-即所謂的底線。任何一個被提議出來的建設方案-不論是圈劃亞馬遜水力發電特區或亞利桑那的購物中心-假如它的投資花費超過回饋的收益,那麼,我們便會認為那是不值得去執行的。我們依照查爾斯(Charles 1994)的說法提出建議,即:除了我們已經熟悉的經濟限制之外,人類的活動還必須根據生態限制來作判斷,這個限制就是生態的永續性。任何一項被提議的經濟投資企圖-不管是想在北美大草原重新牧放本土性的有蹄動物畜群或是在泰國開發林業經營-假如它會犧牲它的所在地(相對的)較大層級的生態系統以及它在該計劃執行(相對的)較小的生態系的健康,那麼,它就應該被認為不值得執行,而不是只考慮是否會有投資花費超過收益的情形。
於是,這種對於永續性所作生態上的解釋,便與另一個剛出爐的保育觀念-生態系健康-接在一起了。不過,生態系健康的觀念,也仍然處在需要更精緻化和更仔細推敲的過程當中(Costanza et al. 1992; Callicott 1995; Rapport et al. 1995)。生態永續與生態系健康的結合,正好與安格米和卡爾(Angermeier and Karr,1994)與諾斯(Noss, 1995)所提出生物的保存和生態完整性兩者的結合相互呼應。按照安格米和卡爾(1994)的說法,讓生態完整性用來指涉生物社群在歷史上所存在物種的組合與構造。但是,在一個人類居住且受到經濟活動所破壞的地區,它一定必須在生態完整性上面有所妥協,除非這些居住和破壞是非常分散、外表的、或原始的(Robinson 1993a)。然而,儘管在大型層級的生態系裡所包含的物種組合,已經為了要適合人類的特定需求而有所改變,但是在一個大小屬中型層級的生態系裡也許還是能夠保持健康(Rapport 1995b)。也就是說,當我們很謹慎地以較受歡迎的物種來替代比較不受歡迎的物種時,-是否受喜愛決定於政治上和經濟上的考量-生態過程(諸如:主要的生產、養分保留和循環、固氮作用、土壤的穩定、水的淨化等等)仍然可以正常的運作(Rapport1995a; 1995b)。因此,我們建議:永續的人類居住地和經濟使用地(包含水的使用),應該被了解為在生態完整性上可能有某種程度的妥協──當然是越少越好──但是不會太明顯的在生態系的健康上作妥協的居住地和經濟用地。
生態永續性和與其聯結的另一種標準,生態系的健康,兩者同時具有人類中心價值和生態中心價值的向度。人類居住和經濟破壞的生態系裡,不只生產工具性價值的物件(食物、草料、建材、薪材等),假如它夠健康的話,還會提供工具性價值的服務(乾淨的空氣、可飲用的水、洪水的控制、作物的授粉、各種宜人的環境等)。我們確認生態系和其所附屬的各種過程同時具有內在性和工具性的價值,但是,李理和諾格(Lele and Norgaard, 1996)卻持相反的看法,他們完全摒棄「地球上的自然過程和生命多樣性本身就是善的,即使在地球上沒有任何的人類可以從它們這些現象得到好處。」這種觀念,而認為簡直就是「荒謬,尤其當自然界的表現是這麼糟糕的時候。」正如諾斯(Noss, 1995,26)所指出:「永續性並不需要以人類中心的觀點來解釋,──生物中心或是整全觀念的永續性,焦點放在自然生態系及其所有相關的組件(components)能夠為其本身的需要而持續維繫下去。人類的使用能夠被包含進去的前題,只有在它們能夠完全與保存當地原生的生物和自然過程相容時才可以成立。」我們在同意這個說法時有一個前題──上面所說生態系的相關部分(components)是指生態運作的過程,而不是指構成不同生物社群的各種物種組成。當我們提到生態永續性時,生物社群裡的成分及其原生物種雖然具有內在價值,但它只是附屬的或次要的──只在它們仍參與在生態系裡運作過程當中的時刻──;但是,如果我們是論及生態完整性,生物社群裡的組成部分及原生物種就具備最主要的、絕對的內在價值,正如安格米等人所說的一樣(Angermeier and Karr 1994; Westra 1994; Noss 1995)。 這種以生態系和生態過程為主的生物中心價值──它是來自生態永續/生態系健康的觀念複合體的觀點產生的──並不是隨意的(arbitrary)。它是從一種層級性生態系的世界觀延伸出來的,在這裡頭的生態單元是以食物鏈動態過程和功能來定義與規範,例如養分的循環,而不是以相互作用的族群分佈或有機個體來考量(Allen and Starr 1982; O’Neill et.al. 1986; Allen and Hoekstra 1992)。在生態學裡族群-社群觀念和生態系觀念之間的差別,亞倫與赫克特(Allen and Hoekstra, 1992, 92)提供了一個非常生動的解說實例:
美國東南部森林的群落結構(community structure)曾因蟲害而劇烈改變,除滅了原來覆蓋東部地區落葉樹當中最主要的栗樹──同時,根據上一個世紀末所作的紀錄顯示,在那些地區裡頭的生態系功能(ecosystem function)並沒有受到絲毫的改變,即使在傳染病流行的高峰期亦然。經由擬態研究的結果,栗樹似乎只是達到主要生產功能和能量取得的目的當中一個可行的選擇之一而已。
亞倫與赫克特的敘述可以用更為直接的方式來說明,也就是說,從社群生態學(community ecology)的角度來看,栗樹的蟲害是一種生態災難,但是,如果我們換成生態系生態學(ecosystem ecology)的角度來看,蟲害根本談不上是災難,事實上可以不當作一回事。其他物種會進入取代原來主要覆蓋在當地的栗樹,而同樣達到能夠有主要生產、養分補充、土壤固定等功能。
諾斯(Noss, 1995, 21)用一種生態學上的術語來解釋生態系健康與生物社群的完整性之間的差別:「健康是要能夠具有完整性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然而,生態完整性則為生態系健康的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Westra, 1994)。而且,諾斯用來說明兩者之間差異的例子遠比亞倫與赫克特所舉歷史上的實例更加極端:「我們可以想像有許多並不具備完整性的生態系卻是相當的健康。例如,一整片農用樹林如果能夠很旺盛地增加生物質量,我們便會認為它是健康的,但它確實是缺乏完整性。許多物種可能在一個生態系的健康有明顯衰退跡象之前就已經消失了;但是每當一種原生物種消失時,該生態系的完整性就會相對的逐漸衰退下來。」(Noss 1995,21)
真實的世界只有一個。可是,在歷史上,生態學家卻使用兩種非常不同的模型──生物學式與熱力學式的兩種模型(Elton 1927; Lindeman 1942)根據「由下而上」(bottom up)的生物學模式,生態學所處理的基本單元是生物體(organisms),它們聚集而成基因互換的種群(gene-exchanging species populations),彼此在生物社群中相互作用(Begon et al. 1986)。分佈在一個地區的物種之消失或者是一個物種在整個地球上滅絕,從社群生物學的角度來看,它是一種警訊事件;它代表著剷除了某種基本的生物生態單元(bio-ecological unit)(Wilson 1992)。根據第二種「由上而下」(top down)的熱力學模式,生態學所處理的基本單元是生態系,它的組成要素不是生物體、物種分佈、或生物社群,而是分屬不同層級彼此相互作用的各種運作過程(multi-scaled interacting processes),諸如:光合作用、食物鏈中不同層級的能量傳遞,以及養分循環等(Allen and Starr 1982; O’Neill et al. 1986; Allen and Hoekstra 1992)。在這些過程當中具重要角色的某些特定生物體,其實是一種偶然的現象,因此,它的消失或由另一物種來替代,事實上是沒什麼大影響(除非這個過程會因此受阻礙或是受傷害),因此,在生態學上所能引起的興趣或關切是很微小的(Allen and Hoekstra 1993)。這兩種生態學的路徑──生物學及熱力學──並非互相競爭排擠,而是互相補足的。兩者都是針對處理同一事實的有效模式。
我們在此處提出保育生物學的互補原理。在人類的居住和使用都受到嚴厲限制的生物多樣性保留區裡的評量標準為生態完整性。而在可以持續居住和使用的生態系裡頭的評量標準應該是生態系的健康。
實際應用
這些保育觀念要怎樣應用到真實的世界呢?正如新保存者的計畫(neopreservationists program, Foreman et al. 1992)一樣,在人類居住和經濟破壞的生態系裡要能夠達到生態永續是要靠有一種長時期的保育目標,它只能夠從我們所站立的地點逐步的、一點一滴的去完成。全球生物圈的保存(global biosphere reserve)的起步,必須從一個較小規模的範圍開始,採用我們所建議互補的、雙軌的方式來達到保育的目標。這種生物圈保存模式(biosphere reserve model)與古典的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指定的荒野地區等的模式之間的差異,在於前者除了嚴格受到保護的核心區域之外,還包含了人類居住和經濟破壞的緩衝與過渡區(buffer and transition zones, von Droste 1988)。全球性生物圈保存核心區的系統是為要減緩生物多樣性的消失和完整性的崩解而設立的。生物圈保存的緩衝和過渡區可以從兩方面來補足核心區的功能:第一,它能夠隔離核心區使它免於受到各種外來的威脅;第二,它可以成為探討使人類生存能夠符合生態永續性的方式的實驗室。我們期待被保護的地區最終可以擴展到好像野地計劃(Wildland Project, Foreman et al. 1992)所展望的一樣。我們也期待在地球上其他已有人類居住和經濟使用的地區最終都能夠持續地讓人類居住並提供經濟上的使用。同時,我們還建議,在生物圈保存區外圍人類居住和經濟使用的緩衝與過渡區裡,應該從新開始以生態系的健康做為保育的標準。
建立生物圈保存核心區從政治面向來看是最困難的一部分,但是在技術面上,它卻是整個設立生物圈保存計劃裡最為容易的一部分。你只需要將非常多樣化或者含蓋當地特有的、稀有的、瀕危的物種這類地區確認出來,並且盡可能的避免讓人類居住或使用(Noss 1995)。我們當然不是故意小看有效地去經營生物圈保存核心區所要面臨的挑戰,特別是當它的範圍其實是非常小而且也易於遭到人類非法侵入的影響、其內的空氣和水質受到工業污染的影響、或者是非本土性物種的侵入等。但是,比較起來,要在核心區外圍方圓──緩衝和過渡區──裡頭去規劃可以達到生態永續的經濟活動,卻是一項嚇人的艱鉅任務(Batisse 1993)。不過,我們仍然可以舉出一些實例,看到在人類居住與經濟活動破壞的生態系裡依然可以擁有生態永續性的可能。我們將要提到其中部分事件作為實際的例証,看到生態永續/生態系健康的觀念是可以付諸行動的。
結論
近一個世紀以來,保育哲學一直是分成兩個不同學派──資源利用主義與荒野保存主義。這兩種保育哲學彼此不相容。前者所理解的保育是指持續地讓可再生資源保有最高生產量(伴隨著生產物資的平均分配),後者所理解的保育則表示在剩下來尚未被開發的大自然裡嚴格禁止任何人類進去居住或從事經濟活動的破壞。從當代保育生物學的觀點來看,古典的資源利用論是無可救藥的化約主義並且忽略掉非資源性的東西(Ehrenfeld 1976),而古典的荒野保存主義則受到非生物性關懷所驅動──完全是為了風景、孤獨感和休閒活動的需要(Foreman 1995a)。最近,荒野保存論者已經重新調整並採納保育生物學的理論(Foreman et al. 1992; Foreman 1995a)。儘管在傳統的自然保留運動裡所遺留下來的國家公園、劃定的荒野地區等地區依然是景緻優美而能激發靈感,但是,它們現在卻另外還要扮演一個更為重要的保育角色──作為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完整性的儲存寶庫(Foreman et al. 1992; Foreman 1995a; Foreman 1995b)。我們為野地計劃的目標背書,它正是要去擴大禁止人類居住和從事經濟破壞地區的範圍。但是,我們認為保育工作的努力應該也要針對人類居住和經濟破壞的更廣大地區。
資源利用論根本無法再被當成當代生物保育的哲學依據。我們以另一種新的理論來取代它,即:在人類居住和經濟破壞的生態系要以生態永續性來作為保育的原則。新保存主義論所探取的保育措施,主要是以族群分佈生物學、進化論和社群生態學的理論作為根據。它主要的目標在於保存生態完整性(Angermeier and Karr 1994; Noss 1995)以及每一個有機組織層次的生物多樣性(Noss 1990)。永續性的的保育措施,則以位階理論和更為一般性的生態系生態學作為根據,而以保存生態系的健康為目的──亦即保存正常的生態過程與功能,而不管是由什麼物種來執行這些功能。但是,正如一套全面而完整的生態科學必須整合社群觀點和生態系觀點(Allen and Hoekstra 1992),因此,一套全面而完整的保育生物學也要包含下列兩個範疇:一方面要保存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完整性,另一方面要維持生態系的健康。為了清楚起見,我們雖然以保存核心區和其週圍人類居住與破壞的地區來說明互補原理,但是,生物多樣性與永續性,生態完整性和生態系健康,彼此間並非毫無關係。能夠保存它們的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完整性的地區,通常是較為容易形成健康的生態系(Noss 1995),而生態系健康的一個指標就是具有生物多樣性(rapport 1995a, 1995b)。
原載於《當代》雜誌165期2001年5月1日,譯自“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 as a Conservation Concept” from Beyond the Land Ethic, J. Baird Callicott, (1999 SUN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