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的力量──柯倍德的環境哲學信念 | 環境資訊中心

寧靜的力量──柯倍德的環境哲學信念

2007年12月01日
文:陳慈美譯

引言:環境哲學的種子

在台灣,當環境問題發生時,大概不會有人想要去向環境哲學家請教。一般人心目中,環境問題理所當然的諮詢對象不外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生態保育或財經、法律、政策規劃、社會學分析等各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

當社會上產生環境爭議時,環保團體採取抗爭、遊說、聯署、記者會等不同途徑表達意見;政府或企業界裡反對環保的勢力,則運用其壓倒性的雄厚資源,利用各種途徑主導輿論,並影響民眾。總之,在台灣,沒有人認為環境哲學家可以在這種時刻派上用場。

在這種社會氛圍裡,「生態關懷者協會」只能以非常低調的方式,連續兩年邀請到目前任教於北德州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哲學系之「國際環境倫理學會」前任會長( President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Ethics, 1997-2000)柯倍德教授(Dr. J. Baird Callicott)來台灣擔任「定根台灣、放眼世界、看顧大地──建構廿一世紀的保育思潮」系列研討會的主題講員。幾個不同場次裡,我們請教授分享他三十年來在環境倫理這一片新開拓的園地耕耘的成果,也安排他與夫人余珮蕾(Priscilla Ybarra)女士到全台灣一些具環境敏感性或具生態文史價值的地點,由當地的環保團體及文史工作者負責領路並深入解說,使這位國際知名的環境哲學家有機會體驗台灣豐富多樣的自然生態和人文生態,並且能夠實地了解台灣民間團體充沛多元的活力。

由於「環境哲學」在台灣仍是一個有待播種的領域,筆者希望透過介紹柯倍德教授對「環境哲學」在整個「環境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信念,能夠對這領域在台灣的發展有拋磚引玉之作用。本文嘗試從以下六個方向來作介紹:(一)哲學家與社會改革;(二)廿一世紀的保育哲學;(三)環境倫理的任務;(四)環境倫理與實踐;(五)普及生態教化──台灣演講簡介;(六)附錄:讀者與作者的對話。盼望這樣的介紹像撒下一粒具有生命力的種子,能夠在台灣的土地上萌芽、成長、茁壯。

一、哲學家與社會改革

「地球第一」(Earth First)代表人戴夫.佛緬(Dave Foreman)有一次與環境哲學家尤金.哈格洛夫(Eugene C. Hargrove, Environmental Ethics期刊創辦人及主編)辯論有關「地球第一」面對環境爭議時所採取「破壞手段」(monkey-wrenching)的做法是否明智。佛緬斬釘斷鐵的表態:「我們主張以行動來表達哲學理念。」他對於哲學家的「無能」更是直言不諱:「哲學家通常被認為是無能的,因為,除了把所有觀念分析到近乎荒謬的細微末節之外,他們什麼事都不會做。」(1983,95)

哲學家或環境哲學家真的這麼不堪嗎?在《超越土地倫理》(Beyond the Land Ethic, 1999)書中前面幾章,柯倍德教授不但為「環境哲學」定位,也針對許多來自不同領域的批評提出答辯,尤其從第二章:環境哲學「是」環境行動主義:最基進與有效的一種(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Is Environmental Activism: The Most Radical and Effective Kind),我們幾乎可以很鮮明的看到柯倍德教授堅定而充滿自信的風采。

書中,他用兩幅畫來說明哲學家有用或無能的差別。第一幅畫是躲在象牙塔裡,絮絮辯論類似「在一根針的針頭上可以容納幾個天使跳舞」之類的問題的哲學家,他們與真實的世界完全脫離了。第二幅畫是被法庭判處死刑的蘇格拉底,他並沒有犯洩露國家機密或謀殺皇帝的罪,只不過是質疑當時主流社會的宗教觀念和道德理想而已,但是,雅典政府當局卻深深體會到,他的質疑具有導致整個社會產生徹底變革的巨大潛力,因而不能見容於當時的社會。(1999, 27)

柯倍德教授心目中的環境哲學建構,正是像上述第二幅圖畫所描繪的,是一種可能會導致整個社會產生徹底變革的「典範轉移」大業──從現代社會主流的培根-笛卡爾-牛頓式的「二元機械論世界觀」(dualistic-mechanistic worldview)轉換成生態時代的達爾文-愛因斯坦-李奧波式的「整全有機論世界觀」(holistic-organic worldview)(1999,57;39)

他追溯西方哲學傳統兩千五百年以來,每當「自然哲學」(natural philosophy)發生巨大的變革後約一個世紀,「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便跟著變更。在前蘇格拉底時期的古希臘哲學家阿尼西緬奈斯(Anaximenese)和赫拉克利圖斯(Heraclitus)等人建構的「自然哲學」,在大約一個世紀之後,也就是西元前第四世紀中葉,「道德哲學」才在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及同時代的許多哲學家共同努力之下漸趨成熟。歐洲文藝復興帶來十六世紀的科學革命之後,新的世界觀建立了,於是,十七世紀的「道德哲學」,也因笛卡爾(Descartes)的「認識論」和霍布斯(Hobbes)與洛克(Locke)的「倫理學」而邁向成熟的階段。(1999, 5-6)

柯倍德教授認為,如果歷史是一個可以參考的指引的話,那麼,在廿世紀前半葉物理學和生物學上所發生的巨大改變──相對論、量子力學、進化論、生態學的新發現──將會導致廿一世紀「道德哲學」的變革。因此,他深信,在廿世紀後期包括他自己也在內的「環境哲學」探討,將會是未來世界「道德哲學」建構的先聲,也必定會導致整個人類社會在政治、經濟、社會各個層面的變革。

二、廿一世紀的保育哲學

作為一位參與「環境哲學」初期建構行列的哲學家,柯倍德教授認為:廿世紀哲學界主流,不但將許多現代社會新興起的關懷議題(如:保育)之哲學面向的討論,拱手讓給一些非哲學專業的思想家,如:繆爾(John Muir)、李奧波(Aldo Leopold)等人(1999, 21),更將環境哲學家一直置於哲學圈內極為邊陲的位置。然而,處在邊緣的他卻發現一個非常發人深省的現象:在主流哲學界裡的哲學家所能夠得到來自同儕的最高評價就只是「聰明」(clever)而已,而不是有智慧、有深度、有洞察力、有遠見等。(1999, 3)因此,即使處在邊緣,他卻充滿自信,因為他非常篤定的知道自己的角色便是運用西方哲學傳統裡釋義、批判、再建構等方法作為工具,系統化的來協助保育生物學界發展出適用於廿一世紀的「保育哲學」,這是一項極具挑戰性與未來性的大工程,不是主流學者眼中的弱勢學門而已。

由於「環境哲學」中所探討的「保育哲學」不能脫離現代生物學和生態學的知識而憑空想像,因此,他首先介紹與「保育哲學」密切關聯的「保育生物學」(conservation biology)和「臨床生態學」(clinical ecology)這兩個跨學科的新學門。「保育生物學」裡頭涵蓋了下列幾個學科:基因學、族群生物學、島嶼生物地理學、生態學、環境哲學與環境倫理。至於「臨床生態學」有時也稱為「生態系健康學」(ecosystem health),它亦為一門跨學科的新領域,柯倍德教授參與了這兩個學門中所包含與「環境倫理」相關的主要探討和建構。(1999, 21-22)

其實,美國的「保育哲學」從十九世紀末期便已經開始蘊釀,而廿世紀裡美國最主要的兩個保育哲學的路線便是代表官方的「資源保育倫理」(Resource Conservation Ethic)以及民間推動的「自然保存倫理」(Nature Preservation Ethic),分別簡稱為「資源論」(Resourcism)與「保存論」(Preservationism)。柯倍德教授主要的「環境哲學」建構,則是根據美國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Aldo Leopold, 1887-1948)在廿世紀中葉所提出的「土地倫理」(Land Ethic)──柯倍德稱之為第三條路線──目的是要追求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想,同時兼顧經濟的健全與生態系的健康,他深信這個方向將會是廿一世紀保育政策所必須根據的哲學思想。(1999, 321-324)

在《超越環境倫理》書中最後一個單元的四篇論文便是在處理這個主題,尤其是全書最後一篇「生態永續性作為保育觀念」(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 as a Conservation Concept),更是清楚的勾勒出廿一世紀保育哲學的藍圖,以下簡單介紹這個藍圖架構。

在人口已經超過六十億的今天,如果我們想到的保育就是劃出不能讓人類使用的保留區、保護區或國家公園,那是非常不切實際的一種觀念,也的確曾經在許多國家製造出許多問題(包括台灣在過去的國家公園系統對原住民造成的傷害)(1996, 143-150)。因此,柯倍德教授提出類似量子力學裡互補原理的觀念,他建議,在廿一世紀裡,我們所需要的是「互補的保育哲學」(Conservation Philosophy of Complementarity)。也就是說,人類居住並從事經濟活動的地區和經過仔細規劃、選擇並互相連接的保留區,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態,因此,我們需要的也是兩種不同的保育目標,而它們各自也都具有生態學的根據──生態系生態學(Ecosystem Ecology)和演化-社群生態學(Evolutionary- Community Ecology)。

在「生態系生態學」裡,自然界是由無數能量流動過程構成的,例如,經由太陽能的驅動,促成了光合作用與養分循環等作用過程。因此,在已經有人類密集居住並從事大量經濟活動的地區,我們就根據這種生態學觀念,以維護生態系的健康(ecosystem health)和生態永續性(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作為保育的目標。在這些地區裡,只要有審慎的評估,確保可以讓能量流程持續,有條件的接受人類的干擾,但是,執行這些過程的物種或許可以轉換成其他物種。

在「演化-社群生態學」裡,我們視自然界為由無數生物體構成的各類物種的族群,並且,這些族群之間,彼此相互作用而形成生物社群。因此,在保留區裡面,我們根據這種生態學的觀念來從事保育,最主要的目標就是要維護生物多樣性(biological diversity)和生態完整性(ecological integrity),儘量能夠保存原有的物種與自然的狀態(其中也涵蓋各地原住民長期以來所發展出能夠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生活型態),避免人類以不適當的方式去殼干擾。

三、環境倫理的任務

正如本文第一段所提及的,柯倍德教授認為,的確有不少現代哲學家把自己關在象牙塔裡,討論類似中古時代針尖上天使跳舞之類與現實世界毫不相干的問題,例如:英美的「分析哲學」、歐陸的「現象學」、以及著重科學方法分析與科學假設和實驗間之邏輯關係的証實及否証的「科學哲學」等。(1999, 3-5)但是,六○年代後期逐漸發展出來的應用哲學則代表著哲學界走出象牙塔,嘗試利用哲學傳統裡的豐富資源來協助處理現實問題的努力,於是,產生了企業倫理、生物醫學倫理、動物福利倫理、工程倫理、以及環境倫理等以「應用倫理」概括的學門。不過,許多主流哲學家對於這些「應用倫理」抱著蔑視的態度,認為它們只是不夠正規的旁門左道。(1999, 28)

本文第一段裡也提到,其實,柯倍德教授是以非常宏觀的時間尺度來展望「環境哲學」與「環境倫理」的前景,因此,在這裡再作一點說明。上面所提到新興的幾個「應用倫理」,其實基本上還是在舊有的「二元機械論世界觀」的架構裡建構應用的原則,但是,「環境哲學」卻朝向建構「整全有機論世界觀」的目標前進,因此,「環境倫理」就不只是一般的應用倫理而已,它是在新世界觀的典範下重新去建構的倫理規範。例如:「環境倫理」裡面所主張的「非人類中心主義」、「自然界的內在價值」(non-anthropocentrism, intrinsic value of nature),就是代表與現代主流價值觀截然不同的新價值,這些新倫理觀的根據便是奠基於當代新科學的世界觀而產生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環境倫理」其實是超越了應用倫理的範疇。但是,建構「環境倫理」時,哲學家仍是應用傳統哲學的「方法」,因此,從這個層面看的話,它也可以稱為「『應用』倫理」。(1999, 2-3)

當然,這樣的說法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例如:有人認為,環境哲學家浪費太多時間在討論人類中心與非人類中心主義、自然界是否具內在價值之類的問題,可是,對手總是口徑一致的用各種途徑打壓環保勢力,原本就是處於弱勢的環保圈內卻喋喋不休的在這些無關緊要的字眼上計較,反而錯失許多環境爭議的戰役。這些反對在環境議題上捲入太多哲學觀念爭辯的人士(如:Kenneth Sayre, 1991; Bryan Norton, 1991; Anthony Weston, 1991, 1992)認為,假如從人類中心的立場出發同樣可以達到保育的目標,或者,即使不承認自然界的內在價值也能夠以其他理由(如:靈性上的滿足、美學上的享受)來達到同樣的結果,為什麼還得在這些字眼的使用上打轉?

柯倍德教授非常堅定的相信,這些觀念的澄清絕對是具有長遠意義的,它能夠讓環保政策或保育措施的設置,立足於一個穩固的基礎和正確的理由上,並且,更重要的是它能夠把舉証的責任(onus of justification)從主張保護環境的一方轉移給要干擾環境的一方。以一個大家都能夠理解的例子來說明:在一百多年前奴隸制度還是存在,可是,當所有人都具有內在價值的觀念普遍被一般人接受之後,想要侵犯人權的一方就必須提出足夠的理由,否則,他就不能夠隨意的行事。同樣的,假如現代社會能夠把自然界的內在價值視為天賦的權利,那麼,任何去干擾破壞的行為,如果無法提出正當理由,都是不能夠被接受的。(1999, 27-34)

柯倍德教授在經過二十多年參與「環境倫理」建構的行列之後指出(1999, 40-41),整個西方環境倫理的雛型,可以在歷史學家林.懷特(Lynn White Jr.)那篇引發無窮爭議的論文中看到。懷特在「我們的環境危機的歷史根源」(1967)裡,他雖然因為將環境危機的根源歸罪於基督教的世界觀而惡名昭彰,但是,我們卻不得不正視在文章裡一個非常重要的主旨:假如想要使我們行為方式的改變可以持久的話,那麼,首先就必須從最根本的地方來改變我們的世界觀。他指出,如果不是重新思考我們的原則,思辨基本法則(rethink our axioms, think about fundamentals),那麼,任何想要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很可能反而製造出更大的問題,這樣的例子在全世界各地簡直不勝枚舉(Guha 1989; Shiva 1991),其中為解決世界糧荒的「綠色革命」的失敗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歸根究柢,「環境倫理」的任務在於:重新檢討我們如何看待自然界、人的本質與目的、以及人與自然應有的關係等,這些主題有部分已經是屬於宗教的範疇了,西方教會界在三十多年來也已經作了不少檢討與重新詮釋的努力。當然,影響西方社會價值觀的不只基督教思想而已,柯倍德教授和其他環境哲學家的努力,便是追溯到從古希臘的自然哲學與道德哲學一直到現代,西方社會價值觀的變遷,並著手建構在新典範下的倫理觀。

本文前面提到《地球第一》代表人戴夫.佛緬(Dave Foreman)在八○年代初期對環境哲學家極其不敬的嘲諷,然而,不到十年的工夫,這位環境行動家已經改變口吻,在<新環境運動>文中,他指出,九○年代環境運動型態的塑造,將會受到下列四種力量的影響:第一,學術性的哲學;第二,保育生物學;第三,獨立的地方團體;第四,「地球第一」。「環境哲學」終於被放在名單上的首位,不過,放在最末位的「地球第一」卻也未必是最不重要的,因為,佛緬認為,「地球第一」對新保育運動的貢獻當中,有一部分正是因為他們幫忙哲學家把「生物中心哲學──深層生態學──的討論,從塵封的學術期刊裡攤出來。」(1991, 10)

至於西方社會以外的其他地方,面對現代科技、經濟、政治所帶來的挑戰,我們除了回到自己的傳統去尋找靈感之外,也必須客觀的反省傳統思想裡一些不合時宜的價值觀,輕輕忽忽的以我們本來就是主張「天人合一」而不去正視現代社會結構性的問題,無法說服其他文化的人(林俊義,1999)。這不但是台灣哲學界,更是宗教界責無旁貸的任務!

本段的結尾,我引用史特格納(Wallace Stegner, 1987, 245)在柯倍德教授所編著《沙郡年記導讀》書裡<李奧波的遺贈>文末的一段話作為對「環境倫理」的期許:「環境倫理」至今仍不是一個「事實」,而是一項「任務」(not a fact but a task),正如以往任何世代一樣,我們沒有理由過度樂觀,但是,我們需要另類的、逆向的思考。

四、環境倫理與實踐

環境倫理另一個被質疑的地方,就是實踐力不夠。在社會上有不少其他倫理信念的擁護者,似乎都比環境倫理的支持者更能夠言行一致的實踐自己的道德理念,例如:主張動物權的人不但吃素,而且也拒穿皮草衣飾;反對墮胎的婦女不會隨意接受墮胎;和平主義者拒絕從軍等。但是,儘管清楚知道汽車和飛機這兩種交通工具都會造成溫室效應,但是,幾乎沒有任何環境倫理學家從來不使用這兩種交通工具。因此,有人主張,唯有社會上每個人都能夠言行一致的實踐「環境倫理」的信念,環境問題才有可能改善。

柯倍德教授在書中也把自己曾經身體力行的經驗作詳細的分享,包括:在自家院子耕種有機蔬菜、儘量以步行或騎腳踏車代替開車、用自己收集劈砍的木材取暖(當時他住在威斯康辛州)、穿著已經退流行的衣服並縫補破損的衣物、只生一個孩子以免製造人口壓力等等。然而,整個美國社會的經濟成長卻不斷以更快速的腳步持續攀升、工業化的農業經營持續擴展蔓延、各種稀奇古怪的消費品推陳出新的佔據市場每個角落、大型購物中心如雨後春筍般的取代了原來的草原或溼地,更難堪的是,當他花費無數時間、金錢、精神在實踐環境倫理的信念時,許多任教於其他大學的同行卻不斷發表論文、參加研討會、在學術專業上精進升等。直到1980年,當那位相信樹木會引起污染的人(指雷根)當選美國總統之後,他終於覺悟到必須重新評估靠個人實踐環境倫理信念的效用。(1999, 46-47)

經過這些刻骨銘心的體驗,他終於了解到,個人的努力雖然有價值,但卻像是落入消費社會汪洋大海的一滴小水滴,於事無補。問題的關鍵在於:其他的社會倫理牽涉到的是個人層次的倫理(individualistic ethics),而「環境倫理」所關切的則為公共領域(commons),是屬於整體性(holistic)的層面。因此,若要使整個社會的行為模式能夠產生有意義的改變,我們所需要的是一種結構性的根本變革,包含社會制度和文化型態的轉型。例如:停止生產氟氯碳化物、放棄依賴石化燃料的經濟、全面採用有機農作、嚴格限制人口成長、保存目前尚存留的原始森林、儘量不干擾次生林或三代林、保存或復育溼地和草原地帶、從財務和技術面協助南方國家建立由下而上的永續發展機制等等。(1999, 47-48)也就是說,我們要以教育-政治途徑(educational-political approach)來補足個人累積途徑(incremental approach)。於是,普及生態教化(universal ecological literacy)就成為柯倍德教授的職志。(1999, 49) 

五、普及生態教化──台灣演講簡介

生態關懷者協會在1998年6月21日正式成立,,以「培育生態良知、普及生態教化、邁向生態永續」為協會的宗旨,並定下協會工作的兩大主軸:「普及生態教化」及「舉辦國際研討會」,希望經由引介國際學術界最先進環境倫理理論,與台灣民間第一線工作者和各領域裡思考的市民(thinking citizen)對談激盪,達到「知識解放、向下提昇、賦與人民能力(empowerment of the people)」的目標。兩年多以來,在人力資源相當困窘的情況下,我們仍然以這兩大目標為努力的方向,默默耕耘。

在「普及生態教化」方面,我們除出版<生態神學通訊>(1993年12月1日創刊)之外,也經由「綠色種子培訓課程」、「土地倫理讀書會」、以及翻譯或撰寫環境倫理與生態文史方面的文章,累積生態知識,從事意識教育的紮根工作。同時與教會團體合作,除配合教會界的需要作宣導教育外,更於「環境主日」(每年六月第一個主日)推出相關主題的生態關懷活動,也在台灣重要環境議題上推動宗教界實際參與關懷,表達出自信仰理念的生態關懷和參與。

在「舉辦國際研討會」方面,先後在1999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舉辦「定根台灣看顧大地──跨世紀土地倫理國際研討會」,以及在2000年7月30日至8月21日舉辦「定根台灣放眼世界──土地倫理與廿一世紀保育思潮研討會」,柯倍德教授是研討會的主題講員。2000年10月15-20日,生態關懷者協會又為第三次來台的柯倍德教授安排幾場「普及生態教化」的座談會及講座。

經過三個不同系列的研討/座談會及訪問參觀,柯倍德教授與台灣各地草根的民間環保團體深入接觸、觀察與對談之後,他不但深切地了解台灣環境運動的困境,也強烈地感受到台灣民間無窮的生命力和豐富多元的創意。因此,他慨然答應成為生態關懷者協會的顧問,同時也邀請我們加入「國際環境倫理學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Ethics,創會於1990年,柯倍德教授為前任會長,任期自1997到2000),與全世界同步參與生態關懷的行列,共同為建構廿一世紀的保育哲學和環境倫理而努力。

最後,我們將柯倍德教授三次來台的演講稿或背景文章(background paper)已翻譯出來的目錄列出供大家參考。選擇這些講題的原則,是以台灣環境運動中實際的需要為考量,配合柯倍德教授已有的幾本著作中相關的議題而定下題目,但是,最後還是由教授自己選擇每個講題參考的背景文章。

演講稿之一:第三、第四世界對西方保育哲學的批判;之二:建構廿一世紀的保育哲學,背景文章:‘Benevolent Symbiosis: The Philosophy of Conservation Reconstructed’, Earth Summit Ethic: Toward A Reconstructive Postmodern Philosophy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edited by J. Baird Callicott and Ferdinand J.R. da Roch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6

演講稱之三:土地倫理的哲學脈絡與生態法西斯主義,背景文章:‘Holistic Environmental Ethics and the Problem of Ecofascism’, Beyond the Land Ethic: More Essays i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Chapter 4. J. Baird Callicott.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9

演講稿之四:李奧波的土地美學,背景文章:‘The Land Aesthetic’ Companion to A Sand County Almanac: Interpretive and Critical Essays, edited by J. Baird Callicott. Wisconsi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7

演講稿之五:多元文化的環境倫理,背景文章:‘Multicultural Environmental Ethics’ Taiwan Lecture 1999.11.5.(本篇是教授為第一次來台最主要一場演講所預備的講稿,全文譯出)此主題亦可參考聯合國所出版的《倫理學與廿一世紀議程》Ethics and Agenda 21 – Moral Implications of a Global Consensus, edited by Noel J. Brown and Pierre Quiblier. New York: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s, 1994.

生物多樣性的價值與保育倫理學,翻譯自:‘Conservation Values and Ethics’ Principles of Conservation Biology, 2nd ed. Chapter 2, edited by Gary K. Meffe and Ron Carroll. Sunderland, Mass.: Sinauer Associates, 1997.

生態永續的保育觀念,翻譯自:‘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 as a Conservation Concept’ Beyond the Land Ethic, Chapter 19.

解構生態學與社會生物學是否正侵蝕著李奧波土地倫理的根基呢?翻譯自:‘Do Deconstructive Ecology and Sociobiology Undermine the Leopold Land Ethic?’ Beyond the Land Ethic, Chapter 7.

保育倫理何去何從?翻譯自:‘Whither Conservation Ethics?’ Beyond the Land Ethic, Chapter 16.

李奧波生態系健康的觀念,翻譯自:‘Aldo Leopold’s Concept of Ecosystem Health’ Beyond the Land Ethic, Chapter 17.

最後,附上一份「生態關懷者協會」在「土地倫理讀書會」中與柯倍德教授對談的錄音摘要,希望能夠從教授自己的說明,讓本文讀者更進一步認識這位與台灣有緣的環境哲學家。

六、附錄:讀者與作者的對話             

千禧年十月十八日晚上,生態關懷者協會每個月的「土地倫理讀書會」中,多位成員趁機拿著我們正在閱讀的《超越土地倫理》(Beyond the Land Ethic)給作者柯倍德教授簽名,當天,我們便展開了一次讀者與作者之間的深入對話。

首先,由讀書會帶領人李育青醫師點燃一座代表樹木生命的淺綠色蠟燭,開始一場簡單而莊嚴的慶祝儀式。蠟燭裡面有新生的樹葉與枯老的樹葉,象徵生命過程中永不停息的循環演替。在蠟燭四周,有來自花蓮海邊、南湖大山、和蘭嶼等各個地方的石頭,有樹木的種子,也有象徵動物的小模型。這些,代表了有生命和無生命的整個地球──人類共同的家園。

在帶著祝福的燭火溫煦而持續的微光中,李醫師首先代表所有讀書會成員再次竭誠地歡迎我們的好朋友柯倍德教授回到我們當中,這是他在一年之內第三次應邀來台灣訪問和演講。教授非常親切的告訴我們:「我非常清楚我本人並不是一個典型的西方學者,到一個地方演講完了就回家,再也不會和那個地方有太多進一步的關係。由於我已經三次來台灣了,也因著生態關懷者協會的安排,讓我能夠親身體驗台灣豐富的自然生態與人文生態,甚至深刻的感受到一個全新的民主國家所面臨的種種嚴峻的挑戰。例如,最近在台灣停建核四的決定已經淪為政客對新政府的控訴,實在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危機。我非常期待自己能夠對台灣仍處在弱勢的環境運動有實質的幫助。」

接著,李醫師提出第一個問題:「您能否談談是怎麼開始對李奧波土地倫理的探討?」

「在1971年,當我第一次要開一門環境倫理的課時,根本沒有什麼書可以用,那時環境倫理才正要起步。有一個學生借給我一本李奧波的《沙郡年記》,讀完之後,我確知這就是我所要的書。後來,這本書就成為我這門課所有靈感的泉源。

隨著時間過去,許多與環境倫理相關的文章不斷出現,我也一直參與在這個書寫的行列。我的觀點大多受到李奧波書中土地倫理及相關部分的啟發,經過十多年之後,我把所寫的論文收集成《為土地倫理辯護》(In Defense of the Land Ethic)出版(1989)。到那個時候,有些不同的觀點不斷被發展出來,而且越來越精緻。

之後,我一直環繞在土地倫理這個主題上寫作,並繼續以李奧波的土地倫理為核心,再加上哲學背景的論述與轉化,十年之後又出版了《超越土地倫理》(Beyond the Land Ethic, 1999)。」柯倍德教授簡要地回顧三十年來的寫作歷程。

第二個問題是:「您寫作兩本書前一個十年與後面十年之間的差別是什麼?」

「在第一個十年裡面,我努力的主要重點在於確定李奧波的立場有一個非常強而有力的環境倫理基礎。由於李奧波本身並不是哲學家,他談論倫理的方法,對於傳統西方哲學學術訓練下多數的哲學家而言,是十分陌生的。因此,他們通常都是表示對李奧波的敬意之後,就回到他們自己的論述。當時我要做的大致可以歸納成下列三個方面,就是:(一)把李奧波的論點放在我的理論中最主要的核心位置;(二)把李奧波的土地倫理納入西方倫理學論述的傳統中,使土地倫理成為能夠被哲學家認可的理論,但是,這與主流哲學界的做法非常不一樣,因此,是一項非常艱鉅的任務;(三)在環境哲學與環境倫理不斷擴展的今天,繼續保持李奧波土地倫理仍然是一個鮮活的理論。」這是《為土地倫理辯護》一書的主要任務。

「至於第二個十年,情況就不太一樣了。這時候,整個環境哲學與環境倫理領域已經成為哲學界的新主流,不但各種新的學派不斷出現,更因為有一些爭議性事件發生,例如,有些連李奧波當時也無法想像的事件不斷在各處發生,於是,我也無可避免地要捲入這些爭論當中──不管是出自不同學派的質疑,或來自具體事件的挑戰。參與這些爭論的文章便收集在《超越土地倫理》書中了,而我認為主流哲學界最大的問題基本上因為他們在面對環境問題時,雖然有新的目標,但是卻採用舊的方法,這是很可惜的。環境哲學或環境倫理不可能只是傳統哲學方法的延伸,我們需要一個全新的路徑(approach),不單在目標上要有基進的變革,在方法上也必須同樣的基進。」

接下來,柯倍德教授很有耐心的回答與會者實際參與環境運動/環境教育時所面臨的問題與解決困難的經驗,使我們再次得到鼓勵。在教授的鼓勵下,我們決定嘗試邀請有同樣興趣的朋友,成立「台灣環境倫理學會」,加入「國際環境倫理學會」,更期待日後能夠持續向教授請教,長期地推動台灣土地倫理與環境哲學的探討和實踐。

參考書目:

Callicott, J.B. 1987. Companion to “A Sand County Almanac”: Interpretive and Critical Essays,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 1996. ‘Benevolent Symbiosis: The Philosophy of Conservation Reconstructed’, Earth Summit Ethic: Toward A Reconstructive Postmodern Philosophy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edited by J. Baird Callicott and Ferdinand J.R. da Roch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 1999. Beyond the Land Ethic: More Essays i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Foreman, D. 1983. “More on Earth First! and The Monkey Wrench Gang.” Environmental Ethics 5: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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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當代》雜誌165期200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