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是利用天然資源的一級產業,農田也多半與自然環境接壤、重疊,是人與自然互動最為頻繁的場域之一。除了提供食糧,與其他動植物、微生物組成的農田生態系,也提供各式各樣的生態系服務,譬如台灣最常見的水稻田,除了種作米糧,還能涵養水源、調節微氣候、供作生物棲地等,如蘭陽平原是冬候鳥的重要棲地,而池上的伯朗大道、金城武樹,也因旁邊完整的稻田景致,才更具觀光遊憩價值。
1940年代開始的第一次綠色革命,戰後台灣也跟上這波浪潮,藉由品種改良、機械化,以及化學農藥、肥料的施用,讓作物產量大幅度成長,卻同時也產生若干問題。譬如大型農機的過度耕犁、化學肥料的超量施用,都會破壞土壤的理化性質及生物相,使作物栽培越來越不易。而農藥的不當使用,除了對農民的健康造成直接危害,增加消費者的食安風險,也會使害物[註1]的抗藥性增加,對農田生態系造成衝擊,農民得更頻繁地施用更多的農藥才能抑制害物。
因此,農委會於2017年底推動「10年農藥減半」政策,預計在2027年達成農藥減半的目標,希望將農藥平均使用量從近三年(2014~2016)的9139公噸降為4570公噸,單位面積平均使用量從12.73公斤降為6.3公斤。
在執行面,農藥減半政策提出「強化綜合管理,鼓勵友善農業」、「汰除風險農藥,強化分級管理」、「制訂配套法則,逐步達成減半」三大策略,以及多項措施,如病蟲害整合管理(IPM)的推廣、替代資材與技術的開發、植物醫師法的制定、轉型有機農業的鼓勵等。其中資材補助,除了原有的有機質肥料、微生物肥料,也增列生物防治資材,提高農民使用意願,農民可向鄉鎮輔導單位申辦,補助額度依購買憑證所列金額補助1/2,每公頃最高補助5,000元[註2]。
針對農委會的政策,筆者以農業從業人員的角度提供幾點意見:
(一)高風險農藥退場,也需要引進新藥、延伸用藥的補位
防檢局針對劇毒、致癌性、環境污染等高風險農藥,制定逐漸退場或限制使用範圍,如4.95%芬普尼水懸劑因殘留風險高,已於2017年9月6日公告為禁用農藥[註3];巴拉刈則因口服急毒性高且無解毒劑,也預告於2019年2月禁止販賣使用[註4]。
隨著舊藥逐漸退場,或因害物產生抗藥性而效果不彰,在替代性生物資材及非化學防治技術尚無法完全取代化學農藥前,仍必須引進低風險的新藥,或藉由延伸用藥的補位,讓農民擁有更多資源面對轉型的陣痛。
(二)病蟲害整合管理(IPM)的推廣及植物醫師制度的確立
筆者於台南山區種植紅龍果,東方果實蠅[註5]的危害很嚴重(如圖一)。究其原因,相較溫帶國家冬季降雪能大幅降低害物族群量,亞熱帶的台灣則助長害物全年繁衍,而耕地畸零、作物期作多[註6],且彼此管理方式不一、無協同性,也增加防治上的難度,這時候就需要導入病蟲害整合管理(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害物的防治方法非常多元,除了化學防治,還有耕作防治(如輪作、間作、清園)、物理防治(如以燈光顏色誘捕或以溫網室等設施栽培)、生物防治、費洛蒙誘引防治等。病蟲害整合管理(IPM)則是將各種防治方法相互搭配使用,並遵循三原則:(1)將害物之族群維持於經濟危害水準之下,而非趕盡殺絕;(2)儘量採用非化學製劑防治法;(3)當不得不使用化學藥劑時,則需慎選,使該藥劑對生態、人類及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以達於維持田間生態系穩定,生產高品質農作物,同時兼顧公眾健康、保護環境及有益生物之目的[註7]。
然而基層輔導能量有限,農民面對害物多尋求農藥行協助,部分農藥行未能正確辨識害物、提供適當防治方法,反而為了確保施藥成效,常常產生多餘派藥、倍數加重、藥劑未輪替使用等狀況,從而造成農藥浪費、害物抗藥性增加、生態衝擊加劇等延伸性問題。
政府提出農藥減半十二項措施中,其中一項便是制定植物醫師法,藉由植物醫師制度的建立,填補基層輔導的不足。未來或許可由植物醫師協助辨識害物、開立用藥處方,再由農民向農藥行購買農藥。然而台灣的作物、害物種類繁多,且作物異常也與栽培管理[註8]有很大的關係,目前的訓練實習制度是否能讓植物醫師的功能有所發揮,也待實際推行後逐一檢視、修正。此外,實際推行後會不會造成植物醫師與農藥行之間的衝突、植物醫師所提供的知識服務農民是否願意買單,或者經由政府補助農會、合作社,再由農會、合作社聘用之,或許都可列入評量。
(三)良好農業規範(GAP)的執行
良好農業規範(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是用於農場生產和產品加工過程的行為準則。類似ISO 9000等品質管理系統,針對經營的各個面向、產銷的所有過程,藉由風險評估、生產計畫、建立SOP、落實記錄,以及自我檢核並矯正的精神,經濟、有效地生產充足、安全、營養的食品,並需兼顧經濟、社會以及環境的永續發展[註9]。
舉例而言,全球良好農業規範(GLOBAL G.A.P.)在作物基礎(Crops Base)即有兩個章節,分別針對病蟲害整合管理(IPM)及植物保護產品(即農藥)設立規範。若能遵守這些規範,如進行病蟲害的預防監測、保留農藥購買單據、詳實記錄施用細節如藥劑用量、施用機械、天候狀況等,並持續檢核該措施的效益及必要性,農民也更能掌握害物的管理,在農藥使用上更節省、有效率。
目前國內也有適用各種作物的台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坊間常見的產銷履歷即是以TGAP作為驗證基準。然而無論良好農業規範、產銷履歷,對一般農民都是陌生且繁瑣的。如何讓農民熟悉並執行良好農業規範,同時增加產銷履歷農產品的鑑別度,讓農民在生產端、銷售端都能受益,才能真正帶動台灣農業的轉型。
(四)從生態環境切入的農藥管理
目前台灣的農藥管理都著重在食品安全,以檢驗來確認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是否符合標準,以致於許多農產品雖然符合標準、甚至無檢出(ND),但生產過程仍有不必要的農藥使用,而對生態環境有負面影響。
農業施用是基於人類需求,一定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干擾,但我們可藉由病蟲害整合管理(IPM)的落實,將農藥的負面影響盡可能地降到最低,維持農田生態系的多樣性、豐富度,並持續提供生態系服務。筆者認識許多農友,藉由正確辨識害物、慎選慎用藥劑,果園仍有許多蛇類、貓頭鷹,以及穿山甲、藍腹鷴、食蟹獴等野生動物出沒。
有許多農民受限於環境條件、栽培作物、技術資材、市場通路等,而必須使用農藥才能經濟生產,但藉由觀念及管理方式的改變,也能慢慢減少農藥的使用。畢竟農民是依土地討生活的人,要先填飽肚子,才有力氣看顧土地。
(五)農藥的去污名化及符合現實的食農交流
這幾年食安意識提升、環境意識抬頭,一般大眾除了注意自己吃的農產品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也關心農藥使用是否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但生活畢竟離農田太遙遠,許多人對農業充滿想像卻不甚了解,在媒體渲染下,容易對農藥產生過度的恐慌,認為「農藥」一律等同「有毒」、「有害」,也不願去了解農藥殘留容許量如何訂定、攝取多少才會有影響、農民又為何要施用農藥,反而徒增食農間的對立。
「吾人日進三餐,誰云與農業無關」,農業不只是農民的事,藉由食農交流讓大眾認識真實的台灣農業,並反饋眾人的想法與期待,在各界理性溝通下,或許農藥減半這條路方能走得更踏實。
[註1] 害物:即有害生物,包括雜草、病毒、真菌、細菌、昆蟲、螨類、軟體動物等會對作物造成危害之生物。
[註2]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2018年5月30日),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作業方式。2018年8月13日,取自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748&article_id=38156
[註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2017年9月4日),為降低農藥使用風險,防檢局9月6日公告禁用4.95%芬普尼水懸劑。2018年8月13日,取自https://www.baphiq.gov.tw/view_news.php?id=13422
[註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2017年5月24日),農委會預告「巴拉刈」農藥禁用期程,籲請農民勿搶購囤積。2018年8月13日,取自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6509
[註5]東方果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為害多種經濟果樹、野果,雌蟲將卵產在果實內,幼蟲孵化後取食果肉、使果實腐爛,除了造成無數瑕疵品,也增加水果出口的難度,是台灣很麻煩的農業害蟲。
[註6]台灣耕地畸零,作物種類、栽培管理無法與鄰近田區協同,生產者為了利用有限的土地,也會增加期作數,如水稻二期作,小白菜、青江菜等小葉菜類則可達十數期。缺乏長時間的休耕或定期輪作,無疑是持續提供病蟲害食物來源及適合繁衍的環境,增加防治的難度。
[註7]楊秀珠(2001)。作物生產整合管理。農政與農情,110。2018年8月8日,取自https://www.coa.gov.tw/ws.php?id=1995
[註8]肥培管理、水分管理、耕地環境、氣候變化等都可能造成作物異常,或提供適合害物侵害的機會。
[註9]資料來源:台大農發中心。問題:Q6-11. 什麼是良好農業規範(GAP)?產銷履歷採用的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是否符合GAP的精神?。2018年8月8日,取自http://140.112.89.41/NTU/qaresult.php?cid=6&nid=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