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機會前往樂生院認識那裡的病友,感動於他們以如此虛弱的肢體、微小的力量,卻展現強大保衛家園追求人權的意志。於此針對日前樂生療養院聖威廉教堂谷寒松神父所發表的〈樂生是我的家〉一文,以同樣在漢生病療養院長期服務的神職人員立場,請容我略說一二。
對於您這樣長期在他鄉投入奉獻工作,個人相當敬佩。在台灣,不管是日本殖民政府或是戰後的台灣政府,過去不斷地製造出對漢生病患的歧視,並以「公共建設」或「群體利益」的名義之下正當化排除漢生病患的作為。我們在日本的療養所裡服務的天主教,當初也同樣對政府的隔離政策,抱持著理所當然與無可厚非這樣的心態,結果造成了對人權相當重大的傷害。
基於如此的反省,在過去這幾天我們得知一連串在樂生院民身上發生的事件,而執政的行政院長曾經說出「重大建設必有犧牲」這樣的言論,令我們感到相當錯愕,也絕對無法漠視。因為您提到「少數不搬遷的院民缺乏感恩的心靈,阻礙了大眾交通利益」,使我深切想到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為了本身的方便而產生了犧牲者,這樣的事情不但不應該發生,也絕對不該被正當化。應當從尊重每一個人的立場出發,真誠地接受樂生療養院院民的聲音和主張來思考何謂「公共建設」。
聖經中,有著這樣一則故事。國王準備了一塊替代土地希望能交換平民祖先傳承的葡萄園(《舊約》〈列王紀上〉第二十一章)。故事中,國王使計殺害了平民並奪取了他的土地,但聖經中的天主將這樣的行為明確地加以論罪嚴懲。土地不是當權者或主政者的囊中之物,怎能如此予取予求。土地是屬於天主的,人類無法將其買賣獲利,更別遑論巧取豪奪他人之土地。這一則故事,即闡述了土地是天主賜予每個人的,也代表了天主將「生存權的保障」賜予了每個人。於是,將時空背景轉換到現代社會,便強烈訴說著國家應當保障每一個人的生存權利。
身為神職人員,應當傾聽每位樂生院民的心聲,勿以「大眾權益」之名違背他們在地老化的乞求。對於長期被剝奪發言權利的院民而言,要求他們強制搬遷至新院區,無異於進行第二次的排除和隔離。
最後,我再次呼籲台灣政府正視院民的心願立即停止強制搬遷,保障院民在舊院區的居住權,並做出具體保障生存權的實際作為。
◎ 本文原刊載於2007.03.25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