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必須面對的「真相」: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 環境資訊中心

企業必須面對的「真相」: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2007年04月20日
作者:莫冬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劉香君策劃

加州頒佈美國史上首個限制溫室氣體法令猶記2004年5月,好萊鎢大製作電影「明天過後」在全球各地上映時,由於切中時事,因此掀起一股談論氣候變遷的風潮。而這股風潮也隨著俄羅斯批准京都議定書,使得京都議定書的簽署成為各國矚目的焦點。

事實上,全球暖化所引發的氣候異常現象,在1980年代之前就已有學者提出警告,但一方面由於證據不夠充足,加上造成溫室效應的最主要禍首──二氧化碳,乃是目前能源供應消費系統中不可避免的產物。因此一直到了1990年代,關於溫室氣體排放的管制,才有了一些突破。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又稱地球高峰會議)中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簡稱UNFCCC) ,才使得溫室效應議題從科學上的研究分析,正式進入政治談判的過程。

但一直等到1997年第三次締約國大會中通過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溫室氣體的具體減量目標才成形—工業化國家必須在公元2008-2012年間,以1990年的排放水準為基礎,平均減少5.2%的排放。事實上,這個減量目標僅是第一階段的減量目標,並不代表就此是足夠的。因為如果開發中國家一直進行不管制,在這個世紀末,開發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總和,將會是工業化國家排放總量的2-3倍。而這樣的結果,當然也不可能達到科學家預估生態系統可以忍受的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上限,550 ppm,因此相信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的管制方向,篤定將會是個不分國家、地區,全球各地都必須參加的一個管控系統。

全球暖化是環境議題更是商業議題全球暖化是環境議題,更是商業議題(照片來源:公視「我們的島」)

全球暖化或氣候變遷這個議題,雖然看似一個環境議題,但由於目前正慢慢浮現成形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體系,將對溫室氣體,尤其是二氧化碳的排放有相當程度的管制,也就是對目前最常使用的,以化石燃料為基礎的能源供應系統進行供需上的管制。因此,對企業營運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也就不言自明了。

換句話說,氣候變遷的議題,已逐漸從單純的環境災害,轉變為一個企業考量營運與取用資源上必須考量的風險議題,同樣也是企業風險管理議題。然就企業營運上所遭受的風險或衝擊來說,可區分為以下三大類:

A. 氣候變遷造成的風險

這類的風險或可歸類於為氣候變遷的直接風險。對企業來說,最常見的是因劇烈天氣事件所形成的災害,如營運設施的毀損,或因天氣因素致使營運行為被迫中斷,或時程上的延誤等。

B. 法律風險

在可能承受的法律風險上,主要是國家/區域/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管控體系下的強制性法規所衍生的風險,像是超過排放目標所課予的罰金、或是隨著使用能源而課徵的碳稅。除此之外,部分民間團體正與法學組織串連,將以「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理由,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被訴的對象可能會是政府、個人或企業。2004年7月21日美國紐約州的檢察長Eliot Spitzer就聯合了其他七個州的檢察官,對美國最大的幾家公用事業(前5大電力公司)提起有關溫室氣體減量的訴訟案。

C. 其他衍生的風險與衝擊

由於能源系統在供應源部份需要進行巨幅改變,像是過去依賴化石燃料的企業,將面臨能源價格提高,而導致生產成本提高的衝擊。隨著消費者對氣候變遷的認知逐步提高後,可能開始對在生產或使用階段排放大量溫室氣體的產品進行抵制,從市場佔有率來看,未進行因應的企業也會面臨市場衰退的問題。對於傳統的能源供應商來說,將會面對市場提高對於再生能源的需求,同時逐步降低傳統化石能源的需求,因此如果不能積極朝再生能源產品的開發方向著手,未來將拱手讓出能源市場的領先地位。

此外,由於上述風險將影響企業的獲利,因此投資人/機構對於欠缺因應溫室氣體風險能力的企業,將會儘量疏離,極可能造成企業未來在籌措營運資金或擴展事業版圖時,所面臨的資金成本高昂的問題。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的開發背景

因為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不論在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都已成為地方、國家與國際間的主要議題。許多國家政府也陸續展開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包括:進行自願性減量方案、制定能源使用效率與排放標準並進行管制、徵收碳稅或能源稅,以及排放權交易系統的導入等。加上民間監督團體、消費者、投資人對於生產、產品特性或投資風險的管理上也都有溫室氣體排放資訊揭露的需求等,為了讓這麼多種管制系統與需求能在最大的範圍內運作良好,因此溫室氣體排放的會計(accounting)程序上必須要有所一致。以排放交易舉例來說,若A公司與B公司要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權的交易,在交易前除非A公司能確認B公司售出的排放信用額度的實際數量,且可以算成A公司的排放減量,否則A公司是不會與B公司進行交易的。

因此,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與世界資源研究院(WRI)在1998年就雙方的資源進行整合,為了上述的需求,著手進行一項開發溫室氣體資訊會計與報告準則的專案──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倡議行動(GHG Protocol Initiative)。這項專案也是唯一一個由企業界、非政府組織、政府等多方利益相關團體,共同為企業溫室氣體排放資訊與會計進行的一項專案。這個專案的任務,是希望藉著一連串開放性及包容性的過程,開發一套國際認可的溫室氣體會計與報告標準,並可以在企業與組織間推廣使用。

而企業為什麼要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呢?一般來說有5個主要的目的:

1. 管理溫室氣體風險並找出減量機會

編撰一份全面性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可以讓企業了解本身的溫室氣體排放狀況,以及可能的責任與風險。同時也能透過溫室氣體排放的估算、會計,協助企業將最具成本有效性的減量機會一一挖掘出來;並能促使提升能源與物料使用效率,更藉由開發新的商品與服務,來降低客戶或供應商的溫室氣體排放。

2. 溫室氣體排放資訊的公開披露與參加溫室氣體自願性減量專案

隨著對氣候變遷的關注愈來愈多,愈來愈多的非政府組織、投資人或其他的利害相關者都要求公司披露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相關資訊。公開披露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可以強化與利害相關者間的良好關係,來建立企業在顧客和一般大眾間的聲望。

3. 因應強制性溫室氣體提報方案的要求

部分政府要求溫室氣體排放戶,必須每年提報其溫室氣體排放量。通常這些強制性專案都僅針對來自於營運範圍內的直接排放部份來要求提報,或是針對某一特定管轄區域內的工廠或設施的排放要求提報。

4. 加入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市場

近年來我們已經看到在一些地區開始採行具備市場機制的方法,用以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的抵減。這些交易方案需要較實際的排放與既定的排放目標或上限,來決定是否要購買或可賣出排放權,且通常都會要求僅估算直接排放的部份。同時,為了協助進行獨立查驗的工作,這些排放交易系統皆會要求參加的企業,對其提報的溫室氣體資訊,建立一個可供稽核的線索。

5. 早期行動的成效越容易被承認

建立可靠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可以協助確保企業早期的自願性排放減量行動會被未來的管制方案所認可。如果企業的自願性減量專案已經進行相關的計算、查驗與登錄,那這些強制性減量方案很有可能會承認在基準年之前的自願性減量專案成效。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盤查模組

企業盤查模組是整個溫室氣體排放盤查議定書中,最早開始發展且進展最多的一個模組。從2000年年底草案版推出,歷經三年半,到2004年5月底正式發行第二版的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

企業盤查模組主要由「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以及「計算工具」這二個部份所組成,分別簡述如下:

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溫室氣體,直覺上看來似乎與其他污染物如SOx、NOx沒太大不同,同樣進行清查,為何要稱之為會計與報告標準?但事實上,如同前面所述,溫室氣體排放已成為企業營運的風險,不論從可能遭受的罰金、碳稅或是透過交易制度而有的財務操作,甚至利用獲取的額度,保留一定的年限以應付公司未來擴展版圖時的需要,都應該從企業管理或發展策略的應用著手,也需要與企業的財務會計範疇進行接合。

因此這個標準相當強調從盤查目的出發,並使用與傳統的會計準則相仿的一些原則來協助企業界定盤查範疇。此外也強調資訊的彙整或分類,必須能夠真實反映企業的商業營運狀況。因此在收集彙整相關資訊時,關於特定設施、特定商業流程、地理位置、績效追蹤等數據都需要做適當的連結。此外,盤查得到的資訊也是投資人用來評估公司溫室氣體風險因應能力的基礎,因此資訊揭露上必須顧及金融從業人員的背景與使用需求,提供正確的資訊格式與內容。

因此,這份溫室氣體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的內容在界定以下的項目:

* 會計原則(accounting principles):五大準則分別是相關性(Relevance)、完整性(Completeness)、一致性(Consistency)、透明度(Transparency)及精確度(Accuracy)

* 定義範疇或邊界(defining boundaries):此部份包括組織邊界(organizational boundary)以及營運邊界(operational boundary)。組織邊界的定義主要是從企業集團的角度著眼,須涵蓋旗下子公司、轉投資公司、合資企業等各項握有權益(interest)的獨立法人或非法人機構,與目前財政部推動之財務上的合併報表有類似的精神。而營運邊界主要就公司的營運活動,以及將之區分為直接排放與外購電力、蒸汽、熱之使用的間接排放,以及其他間接排放(如委外作業、員工通勤或商務旅行等)三個類別。

* 設定基線(setting baselines),基線的設定主要在考量未來減量目標的設定,或相關溫室氣體減量績效的評估與追蹤之用,同時隨著企業組織結構的變更(如合併、收購或出脫資產等),或營運活動的改動(如自有作業委外)

* 需提報項目(what to report),除了排放量的數據之外,還需報告包括公司特性、排放源地理位置、排放源排放特性、減量方案、績效評估等資訊。

同時,為符合不同型態的企業及各種溫室氣體資訊使用者的需求,必須在此會計與報告標準中給予一些彈性。在這份標準的相關實務指南章節中,主要就是針對此一系統化但具彈性的架構進行較詳細的說明,同時也針對各機構及企業的應用實施準則進行說明。

計算工具(estimation tools)

企業在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盤查時,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將是整個報告與減量的基礎,因此GHG Protocol開發了一系列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工具,除了參考跨政府氣候變遷咨詢委員會(IPCC)的推估方法之外,並經過了各產業的專家與商業領袖共同審查,可說是目前應用在估算產業溫室氣體排放上最成熟的計算工具。

這個計算工具可分為二大類,分別是跨業別工具與產業特定工具。大部分的公司都需要使用一種以上的計算工具才能涵蓋其排放源。舉例來說,如果您是煉鋁業者,則您要計算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就需要(a)煉鋁製程排放、(b)固定燃燒源:針對電力的購入以及現場的能源產生部份,以及(c)移動燃燒源:原物料的運送與員工的商務旅行等。

跨業別工具:包括固定燃燒源(鍋爐、焚化爐等)、移動燃燒源(如車輛、船舶、飛行器等)、空調、冷藏、冷凍設備之HFCs的逸散,以及不確定性工具(數據品質的管理)。

產業特定工具:針對特定製程所產生溫室氣體排放進行估算,目前提供的有:

* 鋁業(aluminum),與國際鋁業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luminum Institute,IAI)共同開發

* 鋼鐵(iron and steel)

* 硝酸(nitric acid)

* 氨(ammonia)

* 己二酸(adipic acid)

* 水泥(cement)

* 石灰(lime)

* 辦公室形態的組織(office-based organizations)

* 造紙業(pulp and paper mills),與國際林業及紙業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Forest and Paper Associations,ICFPA)共同合作開發

* 來自於製造HCFC-22所產生的HFC-23

* 半導體(Semi-conductor),半導體晶元製程中的PFCs排放

* 油氣業(oil and gas),協助開發由國際石油工業環境保育協會(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dustry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IPIECA)發行的油氣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綱領

每一個計算工具都是由兩部份所組成,一是使用指引,另一則是可自動產生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MS-EXCEL試算表。

在計算工具的使用指引中,主要有五項結構性的指南,包括了:

* 總覽:提供此工具在範疇與使用目的、此工具中所使用的推估工具及製程上的一個綜合性描述

* 選擇作業數據與排放因子:提供各產業特定的優良作業指南,以及預設排放因子的參考資料

* 計算方法:針對個別工廠作業數據與排放係數上既有不同的推算方法

* 品質控制:提供好的實務指南

* 內部報告與文件化:提供內部文件化的指南以支援排放量的計算

只要輸入作業數據及排放係數(可使用預設或自行建置的排放係數),此工作表將會自動產生以二氧化碳當量(CO2 equivalents)為單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這些工具之中,有些工具提供了簡易的與進階的兩種計算方式,當然愈進階的方式所產生的結果會愈趨近於實際的排放量,但相對地也需要對產業所使用的技術有更深入的了解,並提供更詳盡的數據。

外部利害相關者使用的使用狀況

WBCSD/WRI推動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倡議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希望全球企業在執行溫室效應氣體的盤查與申報時,能有一個具一致性的參考工具。雖然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倡議行動並沒有一個正式的程序去追蹤外部組織的使用狀況,但是WBCSD知道全球有許多企業、政府當局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在使用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的會計標準與指引,同時也歸納出了三類的主要使用族群:

* 為了特定目的或參與自發性氣候變遷倡議行動而直接使用GHG Protocol的企業,目前已超過100家的各國企業採用。

* 基於GHG Protocol的自發性行動,如美國環保署的氣候領袖(Climate Leaders)專案、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溫室氣體登錄(Global GHG Registry)專案、美國加州氣候行動登錄專案(California Climate Action Registry)專案等

* 採用GHG Protocol通報方式的自發性氣候變遷倡議行動(含交易制度),如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英國排放交易方案(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等

結語

近年來,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已經成為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不得不重視的國際性議題,許多政府藉由各種政策一步步地削減溫室氣體的排放,我們也深信這些議題對未來世代的政治與經濟活動的影響,愈顯重要。企業將必須逐漸了解以及管理溫室氣體的相關風險,以維持其操作許可、確保長期的企業競爭優勢,同時遵守國家或區域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削減方案。

一個可靠的溫室氣體排放會計標準與計算工具,將會在前述各項對應的目標上,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像是進入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市場,或是在整個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政策之下,GHG Protocol都將是協助企業準備相關資料的必備工具。另一方面,使用此工具,也可以表現公司在作業面上是否更具有生態效益(eco- efficiency),也就是更具能源效益、並擁有更少的廢棄物產出。

                                           與會者合影(左起):施顏祥、葉俊榮、李遠哲、Stigson、張國龍與何壽川。(企業永續發展協會提供)

參考資料

1. WBCSD/WRI, (2004)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 A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Revised Version”
2. WBCSD/WRI, (2002) “GHG Protocol Initiative-Project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Guidance DRAFT-Project Typology: Defining Reduction Projects”
3. http://www.ghgprotocol.org/standard/tools.htm
4.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limate Change and Shareholder Value In 2004”.

更多的全球暖化訊息可詳見 台灣地球日網站

本文轉載自中華民國永續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