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是台灣民主先賢前輩前撲後繼流血流汗所爭取的「直接民主聖杯」,我們不能 容忍讓這「民主聖杯」盛裝謊言詐騙,受到玷污。我們可以接受各種主張,甚至反民主的公投,但是不能容許詐騙公投肆虐,公民有責任即時示警,以免更多人受騙上當,重創台灣民主。
如果一份偽造公文書的公投理由書經過合法的公投程序,通過公投後,對國家社會會造成多大的損害?我們可以說「國父精神不死」,但如果說「國父不死,還有精神」,就是天大的謊言。同樣的一個施工多年,無法完工的核電廠,卻偽造不實的理由書,逕行公投,如果依公投結果,強行重啟核四,不但浪費人民血汗錢,而且可能發生核災,這將是民主之殤。
揭開核四重啟公投的六大謊言
日前得到所謂「核四重啟發電商轉」公投理由書,其中內容諸多不實,玆例舉其中 的不實謊言。
一、 台灣核電死傷並非單一個案。
核工工傷事故亦有許多,在1982年1月7日,核一廠技術人員歐萬居在乾井內從三公尺高的工作台上下,送醫不治死亡。在1988年發生台電核一廠工程師詹如意心包膜囊腫事件,以及日後的台電核電廠技術員李桂林的癌症工傷事件,亦喧騰一時,以上事件皆早於1991年反核衛件中林順源駕車撞死保警案,而公投理由書中竟說撞死保警事故是「台灣使用核電40年來,唯一造成人命死傷的事故」。
二、核四從未通過測試。
核四理由書中稱「2014年,核四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拚裝車謠言不攻自破」,但是核四並未通過原能會的系統試運轉測試審核,或是安全評估,豈能如此蒙混過關?核四變更原設計1000多項,已有16項程設計、施工、不符規格等案,遭監察院糾正在案,核四是 「非法改裝車」並未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核四不可能完工運轉,毋庸置疑。
三、核四重啟需多久時間根本沒有定論。
理由書中說:「只要有決心,二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三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這種論斷毫無根據,依常識即可判斷,一個30年的工程走走停停,無數設計變更,有些組件、系統、結構的包商已不復存在,如何能在三年商轉,無非痴人說夢?且主管機關經濟部與核能管制機關原能會都無法保證在五年內完工, 更別說測試、運轉了。
四、核四活動斷層是事實。
依據最新的地質調查,核四週邊已有數條活動斷層,只是經濟部中央地調所尚未公布,並非不存在。最具體的事證,就是離核四不遠的龜山島即為海底活火山,現在都時時刻刻噴發出大量硫磺、硫酸。理由書如何可以說「核四活動斷層謊言」?
五、 核電成本極高是事實。
理由書稱「反核認證核四便宜」,其中誤用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核電解密報告一:新台幣焚化爐》,斷章取義,竟然算出平均每度僅約 1.4 元,此數字遠低於美國、法國等核能先進國家的核電成本,顯然其計算有誤,未計算應有的均化電力成本。全世界核電廠停役或新建中核電廠中止案件極多,除了安全因素外,主要問題是不符合經濟成本效益,為何核四多年蓋不好,還能最便宜,這不是謊言,什麼才是謊言,除非完全不顧安全,引起核災,其後果與成本更不堪想像。
六、 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
理由書中指摘洪申翰「代表貢寮鄉親」發言,但事實上無論是媒體報導或洪申翰本人的主觀意志都不代表貢寮人,只是要求核四當地居民有權參與核四審查作業。此外又指「民進黨顧問楊木火散布多年的謠言」,察楊木火是鹽寮反核自救會總幹事,從未擔任民進黨顧問,且其所指儀控設備的零件備品問題,皆有所本,係政府公文書或工程技術文件,而非造謠。理由書又稱「以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為首的核四活動斷層謊言」,更是離譜,陳文山教授是台灣知名的地質學者,著作等身,長年研究台灣斷層,並參與多項重大政府工程地質評審工作,今年亦曾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公投聽證的聽證學者專家,竟被指為說謊者,實在令人不解。
以上不實內容並涉及誹謗的理由書,登載不實,已經在中選會公投專區中公布,造成多人連署、受騙,或是成為偽造文書、誹謗的共犯,構成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或是中選會承辦人員「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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