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17日)審查台塑六輕VCM廠氯乙烯單體(Vinyl Chloride Monomer)環差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結論修正後通過。
這次變更內容主要是將原環評書中VCM廠內的兩台鹽酸爐A和B「互為備台」修改為「彈性同時超作」,台塑表示此為製程精進,並無影響處理量及空污排放。環委並要求承諾,修改後總處理量仍為每小時2.5公噸以內,年處理量不得超過1萬7300公噸,並須修正環評書件中錯誤的熱平衡圖。
位於雲林麥寮六輕內的台塑VCM廠於1999年投入營運,每年最大產能有80萬公噸的氯乙烯及120萬公升的二氯乙(EDC),可作為PVC之原料,製程會產生副產物鹽酸,因此設有兩台鹽酸爐A和B,於六輕三期擴建環差中敘明「鹽酸爐A和B互為備台」,意即每次只能啟用一台鹽酸爐;但台塑公司申請變更為「鹽酸爐A和B互為備台彈性同時操作」,開發單位認為變更後兩台鹽酸爐可同時運行,有助於精進製程,減少空污排放及熱能消耗。
不過,台塑所提2014年到2018年的空污數據高低不一,有環評委員認為這是在玩文字遊戲,環委吳義林表示,「兩個爐一起燒廢液,要讓處理量上升可能才是你們目的,但你們卻說一些模稜兩可的原因,你們認為總量在原環評核定量以內就是沒有增加,這是你們的邏輯我可以理解,但實務上的數據就是有增加。」環委鄭明修也說,廢液賣不掉是你們公司內部的問題,但是現在燒了之後,空氣都是人民在吸。
對此,台塑則澄清,過去的處理量都沒有達到最大值,因此年排放量會隨著市場與產能變化而有高低。「真的是兩個爐操作比較好」,台塑代表重複三次這句話,強調現在的廢液用一個爐處理也是綽綽有餘,但用兩爐同時處理排放比較低,效率也較高,且承諾不會有其他廠區的廢液進來,也承諾未來的廢液處理總量絕不會超過2500公斤每小時,「一台單獨運作不會超過2.5噸,兩台同時操作加起來也不超過2.5噸,這絕對沒有問題。」
最終,環評專案小組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變更內容對照表通過小組初審即可實施。須修正的內容包含確認變更後兩台鹽酸爐總廢液處理量仍不超過每小時2.5噸、年處理量不得超過1萬7300公噸,補充說明變更前後戴奧辛排放量變化、2018年變更後每公噸氯乙烯產量其廢液處裡較2017年變更前增加的原因,並承諾變更後兩台鹽酸爐皆不應處裡其他廠廢液及廢氣,並修正報告中錯誤的熱平衡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