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台灣極東馬崗漁村的22戶居民,對於此次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未能通過馬崗聚落建築群,我們感到非常的遺憾與不解:
首先,審查意見反對登錄聚落建築群的理由的第一點是「馬崗漁村風貌與東北角各漁村雷同,缺乏獨特性之地方特色」。我們認為,要問的是「馬崗漁村的石頭厝能不能反映東北角的特色」,而非馬崗跟其他東北角漁村有沒有一樣;若第一點成立,反過來說,其他漁村跟馬崗也沒有不同,是不是表示東北角沒有一個漁村值得保存?更何況,在東北角生活的我們都清楚,東北角除了馬崗旁邊的卯澳漁村,已經找不到如此完整的石頭聚落了,何來「雷同」之說?審議會的資料經常強調「石頭屋諸多改建」,但也與事實不符!多數石頭屋只是在外觀上塗抹水泥,以及因應人口增加而在石頭屋旁邊新增水泥房,為何政府看不見居民與石頭屋本體共存的努力,而要誤導委員的認知呢?在場的委員起碼有三位未曾到過馬崗,聽了市府的簡報,豈不要在錯誤的資訊上低估了馬崗的價值?
其次,新北市文化局發給媒體的新聞稿中,提到台南大學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賴志彰老師在30年前台大城鄉所博士生時代,曾參與夏鑄九老師主持的卯澳漁村保存計畫,還開過2次公聽會,跟村民溝通、協調,結果村長與村民都不同意,當年馬崗、卯澳漁村的石頭厝還保留一些,現今石頭厝風貌已變、多數已改建,所剩無幾。我們謝謝賴委員30年前就曾關心東北角的漁村,雖然30年前居民不同意保存,但30年後的居民開始有了文化滅失的危機意識,而主動申請保存,想反問,文資審議何以未能扮演「亡羊補牢」的功能,反而不再認為石頭厝的保存是重要的呢?賴委員是否覺得剩下的石頭屋被拆掉也沒關係?
即便如此,我們仍會再接再勵,也希望文化部及新北市政府能提供相關資源,保存我們漁村完整聚落,保護屬於台灣極東的海洋文化、生態、予以傳承下去。
我們希望可以繼續住在馬崗
我們房子的土地被大財團買走了,這讓我們開始意識到漁村文化永續的重要性。
馬崗漁村有新舊住戶,舊的住戶家族可追溯一兩百年前,新的住戶也是喜歡馬崗這裡自然環境及恬靜和善的聚落氛圍而花上幾百萬元全部家當選擇在這裡久居。其實東北角鄉村關於土地所有權的交易習慣,並沒有跟上都市的法治化,也沒有很明確的土地所有概念,我們一直認為僅要跟之前一樣繼續繳納租金給舊地主就可以繼續居住下去。對於大財團看上馬崗聚落極東位置而有計畫並買走馬崗大部分土地之事,居民大多完全不知情。
我們在法律上有優先承購權,也很願意繳付租金,並非大財團說的惡意非法占有土地。石頭屋有百年歷史先於財團買地,未來就算也許地政相關登記資料證據不足讓法院無法理解偏遠鄉村的交易習慣,給予我們不利的判決,但我們係屬於善意且希望保有家鄉馬崗漁村聚落。
希望財團能在我們申請聚落保存的過程中,重新喜歡馬崗漁村,與居民一起保護這裡的海洋文化與石頭屋樸實氛圍,永續帶給繼續想拜訪馬崗漁村的旅客。
海洋文化及生態是台灣的公共財產
東北角馬崗是台灣極東,面向太平洋,其地理位置跟海洋海流生態都是獨一無二無可取代,也是屬於大家的公共財。雖然現在文資審議結果未如預期,但海洋文化生態及百年石頭屋屬於公共文化財應該予以保存,我們後續是否提出訴願或是另行申請提報文化景觀來保存馬崗漁村,我們將討論後繼續努力走出下一步,也請各位給我們支持。
謝謝本區立委黃國昌及其服務處瑞芳分部的陳志強主任從去年就支持我們,也非常感謝李永萍立委參選人及其陳世偉主任也在文資審議上提供很多的專業建議跟分享 ,也謝謝蘇巧慧委員及其辦公室給予此案關注並與我們聯絡。另外更謝謝許多媒體朋友如壹電視、漂浪島嶼、公視我們的島、上下游、天下、典藏、華視、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環境資訊中心、焦點事件、農傳媒、聯合新聞網、中國時報、TVBS、中天等等進行採訪報導,讓我們的聲音有更多人聽見。另外也謝謝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在相關文資審議程序上給予的陪伴與法律協助。在此真的感謝熱愛這裡的朋友,請大家一起守護馬崗的文化聚落與海洋生態。
※ 本文原刊於「馬崗-穿越時空的極東漁村」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