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屋主分庭抗禮 馬崗石頭厝提報「歷史建築」送新北市文資大會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地主、屋主分庭抗禮 馬崗石頭厝提報「歷史建築」送新北市文資大會

2019年11月25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 新北報導

台灣極東的靜謐馬崗漁村聚落,因獨特的石頭屋風貌成為祕境,吸引許多觀光客。然而,好魚田、商棋等13家公司從2013年開始收購土地,這兩年更透過官司要求居民拆屋還地。

2018年11月,當地居民聯合向新北市政府提案申請登錄「聚落建築群」,卻在文化資產審議會中遭到否決。馬崗居民並沒有放棄,進一步將馬崗街11號、12號與28號三間百年石頭厝提報登錄「歷史建築」,今(25日)舉行文資審議會。

會上不僅將媒體拒於門外,連屋主的妻子都被請出會議室外。新北市文化局主祕翁玉琴表示,這是列席委員的共同決議,預計兩週內會將審議結果與會議紀錄公開上網。

代表地主財團出席的商棋公司董事長特助會後表示,如果石頭厝真有歷史建築的價值,應該早就提報通過了,現在提出來只是因為土地所有權與地上物的產權糾紛,「石頭屋跟海女文化也沒有關聯性。」希望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

20190921 馬崗訪調

馬崗的石頭屋聚落未能通過文資審查,三戶繼續以歷史建築物專案申請保存。攝影:陳文姿

馬崗漁村申請聚落建築群遭否決 石頭厝屋主以「歷史建築」再闖關

新北市貢寮區的馬崗漁村位於台灣極東,交通不便、遺世而獨立,居民多年來討海維生,保存了當地獨特的海男、海女文化,馬崗與許多台灣的偏鄉聚落一樣面臨人口老化、青年人口外流的問題,目前僅剩下30多戶不到百人居住在此,卻也因為它的「未開發」,保留了台灣最完整的石頭屋建築群,近年來開始成為網路盛傳的祕境,每到週末遊客便絡繹不絕。

然而,這樣的石頭屋建築群,卻在今年7月17日提報「聚落建築群」的文資審議會中,遭到委員以「馬崗漁村所屬之環境、海岸、潮間帶、港澳等,與東北角各村雷同,缺乏個別獨特性」且石頭屋「年久失修,又諸多建築改為新式建築,以致原貌盡失」為由,建議不登錄聚落建築群。

然而,馬崗街11號與12號石頭厝的屋主江芠萍表示,馬崗不僅有完整的石頭屋建築群,在不同的建築中也能看出獨特的歷史軌跡,「一百多年前祖先來到這裡開墾,在沒有任何機械的幫助下,徒手將一塊塊重達上百公斤的石頭堆砌成房子,現在的這樣的技術已經失傳了,就算用新科技與工具也蓋不出同樣的石頭屋。」

屋主:石頭屋是「活的歷史文化」,但是卻要死掉了

江芠萍指出,馬崗漁村緊鄰海岸線,靠海石頭屋必須有厚實如城牆的牆面抵擋海浪與強風,且使用的石材也更為巨大,「11、12號的石頭厝就有擋浪牆,相較之下28號的百年石頭厝因為離海邊較遠,石頭較小,牆面也比較薄,兩者形成強烈對比,顯現出祖先們的建築智慧。」他認為,保存石頭屋就是保存當地居民的文化記憶,「讓歷史與文化繼續活著」。

江芠萍強調,江家世世代代都住在11、12號地石頭屋,是他與家人從小到大成長的地方了,「不只是獨特的石頭屋,還是一個可以抵擋風浪、颱風侵襲,可以遮風避雨的家。」他表示,至今仍有年邁的嬸嬸與孫子等近20人住在裡面生活,「這是一個活的歷史文化,但是現在卻即將要死掉了,他能否保留存續,就在各位專業教授、審查委員的一念之間。」

石頭厝屋主江芠萍希望文資審議委員能讓馬崗漁村的文化繼續活下去。孫文臨攝

石頭厝屋主江芠萍希望文資審議委員能讓馬崗漁村的文化繼續活下去。孫文臨攝

馬崗街28號的百年石頭厝屋主葉明電也說,石頭屋的歷史可以追溯清朝,不只超過百年,也比中華民國的歷史還要悠久。為了適應當地氣候,居民衍生出特殊的建築工法,並維持傳統的採捕技術與生活智慧。

「確實現在石匠難尋,修繕不易,為了適應天氣,部分居民會搭配水泥、柏油、鐵皮等建材加固,補強風化崩壞的結構。」他說,這也是馬崗石頭屋仍然活著的證明,同時代表當地的歷史文化需要大家共同來協助守護。

葉明電認為,拆除石頭屋也等於毀掉了傳承百年的生活文化,「這樣珍貴的歷史和人文景觀,現在快要面臨被滅村的危機,希望委員可以看見他成為歷史建築的價值。」他說,因為馬崗拆屋還地的事件,吸引了外界的關注,許多教授都帶學生來這裡考察,台北市設計師協會也表示願意自費前來研究石頭屋復原的工作,不該讓財團說拆就拆。

屋主要留,地主要拆 土地產權與地上物產權不符的問題

馬崗漁村的許多石頭屋雖然在漁村保存百年,但土地卻幾經易手,居民多年來以約定俗成的方式繳交租金來持續居住,多有土地產權與地上物產權不符的問題,導致「屋主」希望保存,但「地主」卻打算要求搬遷拆除的衝突。

財團從2013年開始有計劃的收購土地,目前土地財產權由13家公司共同持有,包含好魚田、美山村、大棋、萬和發、金大和、商棋、一日升、一山海、致軒、萬發、宏義建設、永金山、一展新等。上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可以發現,這13家土地持有的公司裡,有11家的負責人都是黃石堂。

本次提報為歷史建築的三棟石頭厝中,「馬崗街11號」是最大的一間,有173平方公尺,「馬崗街12號」則有75平方公尺。兩間石頭屋建於1907年 ,都同樣無建物所有權人,地主除了上述的13家企業外,還有一位林水元持有,使用單位為江家。

而第三棟石頭厝,也就是葉明電先生所居住的「馬崗街28號」有40平方公尺,約興建於光復時代,土地所有權人同樣為上述的13家企業,無建物所有權人。

這三間石頭屋自2018年8月10日起列冊追蹤,新北市文資審議會於今年7月2日將其列為暫定古蹟,專案小組並在9日到場現勘。會勘後初步認定建物文化資產價值尚待審議,若要修復與再利用初估約需60萬元,而未來管理維護的費用約莫每年10萬元。

財團代表:「海女文化跟歷史建築無關」

「地主」之一的商棋公司的董事長特別助理王唯年表示,目前盤點有地上權與土地權衝突的大約有20多戶,已經有兩戶進入訴訟階段,其中兩戶也被認定需拆屋還地,「但是我們都沒有強拆任何一棟房子,我們也都讓這些居民繼續住在裡面。」

商棋公司的董事長特別助理王唯年於場外與居民爭辯。孫文臨攝

商棋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王唯年於場外與居民爭辯。孫文臨攝

王唯年認為,如果這些石頭屋真的有文化資產或歷史建築的價值,應該早就申請通過,「之所以現在才提報申請,只是因為土地和房屋的產權糾紛。」

不過王維年說,會尊重文資委員會的審議結果。「這些石頭屋在東北角很常見,我們也有請專家學者去調查過,真正完整保存的在卯澳。」他表示,公司也認為石頭屋是當地重要資產,也願意補貼居民搬遷,「他們可以持續在這裡生活,海女文化跟歷史建築並沒有關連。」

對於居民質疑財團拆屋滅村,從來沒有跟社區討論溝通,王唯年則說,「每一戶的狀況都不同,有些人是真的要在這裡生活,有些早就搬走卻獅子大開口,也有些是這幾年才搬來的,買房子的時間比公司持有土地的時間點還要晚。」他認為,沒有必要召集所有居民共同召開協調會,應該個案處理,才能有效解決糾紛。

40坪土地有13家企業共同持有 環團:如果企業經營不善將危害文化與國安

然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必修指出,馬崗三戶絕對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基準,「面海的11、12號有一公尺以上的擋浪防風牆,用來擋住東北季風和颱風,表現地域風貌,呈現適應東北角氣候的特色。」他說,論建築史或技術史的價值,馬崗石頭屋的疊砌技術工夫有平砌、人字砌,「東北角只有卯澳、馬崗有石頭屋風貌,馬崗家屋聚落的特色是傳統砌石構造和防風浪牆,這次提報的三戶建築也完整保存了石牆屋頂構造,具有歷史建築的價值。」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也說,馬崗緊鄰三貂角燈塔與代表台灣頭的航路雷達,在國防跟航空上有一定重要性,更可以讓後代看到百年以上的時空變遷,「馬崗現存的房子沒有建築保存登記,但居民卻相安無事居住至今,維持地主每年收約3000元租金的生活方式,從清朝到現在,希望委員尊重居民的居住權,而不是土地所有權最大。」

石頭厝屋主江芠萍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討論發言內容。孫文臨攝

石頭厝屋主江芠萍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討論發言內容。孫文臨攝

凃又文認為,石頭屋的公益性大於財團的所有權,當財團大量秘密購置土地後,未來開發觀光漁港,無法展現當地百年特有的漁村聚落風貌。

涂又文表示,只有居民留下來,石頭屋保存下來,這邊才能有文化可以創生,「在這個已經有大片土地被財團收購的卯澳馬崗漁村中,希望新北市政府能站在高處,為新北市居民及台灣人民,留下台灣極東這幾間擁有百年歷史的石頭屋歷史建築,否則未來財團產業若經營不善,那台灣不只是文化與歷史的失去,也有國防安全性的問題。」

雖然先前的建築聚落群審議有開放媒體旁聽,今天審議會議現場也有多位記者前往,然而幾經向新北市文化局請示旁聽未果,最終所有記者仍被拒於門外,文化局主秘翁玉琴堅持「議事規則」,表示場內委員共同決議不開放媒體入內旁聽。

據了解本次會議主席為戴寶村,其他出席委員包括劉美秀、王維周、王淳熙、張震鐘、王惠君、陳愛娥、賴志彰、洪健榮、周宗賢、詹添全等11人,會議紀錄與結果預計兩週內於新北市文資審議網站公開。

新北市文資審議會嚴格禁止旁聽,連是有先申請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一度也被攔阻。孫文臨攝

新北市文資審議會嚴格禁止旁聽,連事先申請的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一度也被攔阻。孫文臨攝

作者

孫文臨

又名小鹿,經常把筆搬來搬去,喜歡潛水、爬山、旅行、音樂、文學、電影、煮咖哩、吃甜點...族繁不及備載。身而為人有點抱歉,也以鹿刻Luke為名寫字,努力辨識海中每一滴水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