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做」下的環評新制 | 環境資訊中心
賴偉傑

「對做」下的環評新制

2005年02月03日
作者:賴偉傑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

在新年開春,環保署低調公布了新修正的環境影響評估的作業準則,要求所有的開發案在送件進行環評前,都要先在當地舉行公開說明會,聽取當地民眾的意見,確定無重大爭議後再進行環評程序。

這是一個順序的小調整,代表的卻是跨出「程序正義」與「民眾參與」的重要意涵。然而這對開發業者,何嘗不是可以更健康的去面對風險與成本的問題。因為昔日的開發行為,即使環評順利過關,但在地民眾或環保團體所提出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甚至是比專家還要真實,因此不管是爭議造成的時間延宕或開發前未知的新風險會不斷增加,反而讓開發業者錯失提早決定停損的時機。

諷刺的是,同個時候,「拼經濟」正在台灣進行最明目張膽的公開操作。因為中油與台塑分別主導的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及大煉鋼廠投資案,都搶著進駐雲林離島工業區的新興區,因而本週召開了一個協調會。簡單的講,經濟部面臨了一個嚴峻的挑戰,就是如何在已經「通過環評的工業區」的有限土地裡,塞下兩個超大型、高污染的大型投資案。為何不移到個別的地方去?因為若要重新做環評,或是做環境差異分析,都會在京都議定書的壓力下,過關機會難度很高,投資成本也會增加。而詭異的就在於之前通過環評的離島工業區中,已開發麥寮、新興和台西部分地區,工業局卻可以為所欲為的自行不斷調高排放量,來作為滿足污染大戶規避國家環境影響評估機制的棲身之處。而這樣的協調會,卻是由雲林縣籍的立法委員,以立院經濟委員會召集人之名,把經濟部長、中油代表以及台塑代表找來召開,而協調會場所居然就在「台塑六輕管理部」。更令人無奈的,這場協調會也有所謂的「民眾參與」!與會者包括雲林縣漁會、雲林離島台西工業區地主養殖權益促進會等團體,卻也都不反對這項開發;而在面對這早已殘破的家園,心死之餘協調會只能淪為要求合理的徵收與賠償的的管道。

這是個什麼樣的國家?公部門居然在「對做」?環保署在建立制度,經濟部在幫忙鑽漏洞。如果環境的影響衝擊需要把關,那經濟部憑什麼可以置身事外?而事實上,即使是環保署,增加民眾參與的制度設計,不但低調處理,且為德不卒地不溯及既往;甚至原本民間團體疾呼要求資訊公開,包括所有審查過的環評報告與審查會會議記錄等全本資料,環保署居然最近悄悄的上網卻不太張揚。於是我們知道,民眾參與以及資訊公開,只是提供了大家多一點體制內「講是非」的管道與機會,如果環保署還是那麼低調,經濟部還是那麼明目張膽,我們還值得去努力阻止這麼多不當的開發嗎?

退一步想,反正新制上路外加舊資料公開上網,既然拿了新的武器,我們就來試試看盯著未來的個案,也來找找舊案是如何被「有條件」的通過。包括官員、受委託製作環評報告的專家學者、環評委員以及開發單位,請小心,因為每個人要為他的作為負責,不管是什麼時候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