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了15年還在 苗栗百位鄉民北上反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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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了15年還在 苗栗百位鄉民北上反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2019年12月12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坤輿科技公司2001年向苗栗縣政府申請,在造橋鄉龍昇村設立面積約1.8公頃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每月掩埋處理能力約5700公噸,2002年取得縣府核發同意設置文件,並在2005年通過第一階段的試運轉計畫審查,事件爆發後引起當地居民強烈反彈,因此前縣長傅學鵬與劉政鴻任內,廠商提了14次申請,縣府皆未核發處理許可,坤輿科技公司2012年向環保署提起訴願也遭到駁回,事件沉寂多年。

然而,今年3月坤輿卻意欲重起爐灶,悄悄向苗栗縣環保局遞件申請處理許可,苗栗縣環保局考量前次試運轉計畫資料年代久遠,且相關處理設施、污染防制設備的現況未明,要求重新提送試運轉計畫進行監測作業,業者並於10月重新提送審查,審查會認為資料未齊要求坤輿公司限期補正。消息傳回龍昇村,當地居民不免擔憂,抗爭多年的掩埋場又要捲土重來。

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場址實地狀況。陳祺忠提供

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場址實地狀況。陳祺忠提供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上百位村民北上行政院陳情。孫文臨攝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上百位村民北上行政院陳情。孫文臨攝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會長陳清鑫指出,依照環評法規定,2公頃以上的垃圾掩埋場就要經過環評審查,「但是坤輿廢棄物掩埋場故意把範圍定在1.8公頃,是意圖規避環評程序的監督。」他說,廢棄物掩埋場的預定廠址距離住宅區只有300公尺,距離水利會用的大潭蓄水湖水源更只有60公尺,而且位於高地,「未來有毒垃圾將會釋出有毒污水、重金屬污染灌溉水源及土地。」他說,為了土地與環境、人民的健康及安全,政府應遵照15年前的決定,不准許營運。

龍昇社區發展協會的總幹事古育誌也說,近年龍昇村積極發展地方創生,「我們這裡的好山好水也獲得環保署低碳社區的環境教育場域認證,這裡有400甲的農田果園,有10多戶的有機農戶,這些都會成為廢棄物掩埋場的受害者。」民間和政府都投入許多人力物力來推動有機、永續的地方發展,不該讓一個掩埋場毀掉一切。

陳清鑫表示,15年前由父親代理的抗爭,大家都以為事件終結落幕,「但沒想到開發商還是不願放棄在造橋設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不願放棄要來破壞龍昇村的環境。」他說,村民也不會放棄反對與抗爭,短短一個月已經收到近3000人聯署反對,「希望苗栗縣環保局能盡快駁回,否則將會違反環保署的2012年的訴願結果。」

苗栗縣議員宋國鼎認為,環保署作為主管機關,有責任監督地方環保局,「當年訴願結果很清楚的寫明白,如果坤輿要申請處理許可,必須先做聯外道路的土地地目變更,然而現在土地地目一樣是農地沒有變更,在事實情況不變的狀況下,本案不應通過。」他指出,苗栗縣環保局若執意通過,不僅破壞環境、損害居民健康,更有違法濫權的問題。

「苗栗是台灣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救會秘書陳祺忠說,苗栗縣環保局應該遵照環保署的訴願結果將本案駁回,不該中央地方不同調,「坤輿公司在前縣長傅學鵬任內遭到駁回,劉政鴻任內連續申請13次都沒有通過,這次也沒理由通過。」他擔心,苗栗縣長徐耀昌可能會因無連任壓力而忽視民意。

這樣的擔心並非毫無理由,陳祺忠表示,10月開始自救會多次向環保局調閱審查會議紀錄,卻一直碰到軟釘子,「12月10日終於寄出公文,卻說因為坤輿科技公司不願意公開會議紀錄而回絕,還稱這樣是行政中立。」因此,他們這次北上除了帶領上百位龍昇村民到行政院抗議,也到監察院陳情,「審查會議應無營業祕密,若有個資問題也可塗銷,環保局拒絕提供會議紀錄已經侵犯民眾知的權利,有濫用職權與怠惰之嫌。」

出面接下陳情書的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僅表示,會盡快責成相關單位依法處理。據了解,今日輪值的監察委員高鳳仙已受理本案,會再行文詢問苗栗縣政府及環保局了解詳細狀況。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會長陳清鑫將陳情書交給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孫文臨攝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會長陳清鑫將陳情書交給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孫文臨攝

自救會成員與苗栗縣議員一同進入監察院,向監察委員高鳳仙陳情。孫文臨攝

自救會成員與苗栗縣議員一同進入監察院,向監察委員高鳳仙陳情。孫文臨攝

自救會成員與苗栗縣議員一同進入監察院陳情。孫文臨攝

自救會成員與苗栗縣議員一同進入監察院陳情。孫文臨攝

作者

孫文臨

又名小鹿,經常把筆搬來搬去,喜歡潛水、爬山、旅行、音樂、文學、電影、煮咖哩、吃甜點...族繁不及備載。身而為人有點抱歉,也以鹿刻Luke為名寫字,努力辨識海中每一滴水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