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128縣道通霄至銅鑼段道路拓寬案,於2009年通過環評,卻因土地徵收與石虎保育等爭議,延宕至今仍未動工。苗栗縣政府認為該路段仍有開發需求,因此調整施工期程、增設路殺減輕工程,於今年初重提環境現況差異評估報告送審。
本案今(3日)於苗栗縣環保局進行第二次小組初審,最終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說明生態調查資料,並於設計階段辦理生態檢核作業、研擬生態保護對策,詳加分析交通影響,一個月內再送大會討論。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秘書長吳佳其則指出,根據台灣動物路死網資料,128縣道過去發生過242筆路殺紀錄,包含鳥類、兩棲類與哺乳類等,「開發單現在提出來的資料並不齊全,擬定的減輕對策更不完備。」
台灣路死網紀242件路殺案 動物的死亡公路128縣道拓寬延宕10年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2019年底上路實施,第四條規定,苗栗縣政府進行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副處長詹彩蘋說,本案確實適用保育條例,工務處也有在規劃、環評階段徵詢東海大學生科系教授林良恭等專家學者,並增設路殺減輕工程設計。
詹彩蘋說明,128縣道為連絡濱海通霄、苑裡與山線銅鑼、公館的主要幹道,大車多且快、現有道路僅8米,地方對於拓寬案殷殷期盼10多年。
「128縣道通霄至銅鑼段道路拓寬改善工程」西起通霄交流道附近苗36線入口(3k+600),迄銅鑼台13線外環道止(13K+842)全長約10.2公里,除規劃將現有雙向道路拓寬到20米,成為四線道,另新設烏眉段及高埔段外環道,需新建三座懸臂式橋樑。
開發單位表示,工程共分為四期開發,考量到原第一期的土地徵收問題,重新評估交通事故與交通流量後,認為第一期工程較無急迫性,因此將原訂的第二期工程調整至第一期,第一期改為第四期,將由西向東依序開發。
然而,吳佳其認為,環評書提供2008年的陳情書,早已與現況居民需求不符,「生態檢核說明會上,烏眉里長和高埔村村長就說,現在需要的是進入村里部分路段的改善。」他指出,現況截彎取直拓寬20米四線道無必要性,「訴求本案環評不予通過。」
對此,詹彩蘋則回應,民間團體有所誤解,縣府與地方民代和村里長多次會談,地方對於道路拓寬改善工程殷切期盼,「如果有需要,我們也可以邀請地方村里長來表達意見。」他說,環評規劃為20米,但實際開發要看經費及土地徵收狀況,也可能只做12米或15米。
交通事故9年58件 環委批:真正與道路設計有關只有四件
談到本案開發的必要性,開發單位坦言,「9年來發生58起交通事故,並沒有很多」。但地方民眾陳情烏眉段道路彎曲視線不佳,曾發生民眾遭撞死及衝撞民宅的事故,希望政府能盡快改善,也可提高道路服務水準。
不過,環委李克聰質疑,要談道路安全性,需要分析事故因素,「我去調了資料,58件事故多是超速、酒駕、未注意車前狀況等,勉強跟道路有關的只有9件『轉彎不慎』,其中又有5件是駕駛違規『轉彎不慎撞上對向來車』,所以真正因為道路設計出狀況的只有4件,其他都與道路無關。」
此外,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曾指出,128縣道為石虎路殺的熱點路段,依據「苗栗縣大尺度之路殺風險評估」,本拓寬工程共有五處為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遭路殺路段,同時,經生態檢測也有發現二級保育類的穿山甲及三級保育的食蟹獴等,應提出改善措施及建立救傷通報機制。
開發單位就坦言,新闢路段穿過樹林,伐除林木對陸域動物有中度影響,施工期間及道路拓寬後,因衍生車輛及行車速度增加,也會增加動物路殺案件,屬中度影響。
開發單位承諾,夜間不施工以減輕對野生動物影響,未來在道路兩側則會設告示牌,「在路殺頻繁點設置涵洞供動物通行,並於部分路段架設綠籬及防護網。」同時也會在石虎熱點增設測速相機及道路警戒線、反光板等減少路殺措施。
根據資料,開發單位規劃全路段設置五處警告標誌、四段警戒線、11段防護網、一支測速照相、六處反光板及兩處地下通道。同時也承諾設置12處紅外線自動照相機,紀錄動物使用地下通道的情形,「也會每個月執行路殺動物監測。」
增防護網、反光板、地下通道等防護措施 石虎保育協會:有效最重要
對此,吳佳其指出,台灣動物路死網有紀錄以來,128縣道共有242筆動物路殺資料,包含鳥類、爬蟲類以及石虎等哺乳動物,「開發單位應說明每個防護措施設置目的及預期成效,例如地下通道只有兩處,且都與路殺沒直接關聯性,能否真的降低路殺?」
環委張坤森也說,環評報告中石虎出沒只有三個路段,「但是動物會移動,不能只考量出沒路段,石虎可能從別的地方穿越。」他建議,減輕工法仍需詳細規劃,「讓128縣道變成一個防治路殺的示範路段,未來可以永遠看不到石虎路殺。」
環委林良恭也認為,路殺大家都不樂見,警告標示或跳動路面等設計太粗糙,「應進一步說明為什麼這裡做是地下通道、那裡做防護網,也必須把過去路殺地點放進來,確保保育措施能發揮效果。」他說,其他保育類動物路殺,也應該共同評估。
環委游繁結也要求,開發單位應就減輕工法詳細說明,「像防護網不是說設了就好,有正負面的效應,除了能讓野生動物進不去,也可能會讓從其他地區穿越的野生動物困住出不來,反而增加風險。」
最終,專案小組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說明生態調查資料,並於設計階段辦理生態檢核作業、研擬生態保護對策,交通影響也須詳加分析,並評估其服務水準的正確性,一個月內再送大會討論。
※7月7日更正:修正標題與內文的道路名稱為苗栗128縣道,因原用法容易與鄉道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