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今(27日)公布全台碳排前15名企業的綠能評比,已加入RE100的台積電表現優異,拿下綠電先鋒者頭銜,2019年購買近10億度綠電,佔比已達6.7%,遠高於次高的台灣化學纖維0.07%。表現最差的則是台塑石化、南亞塑膠及大連化工,三家企業交白卷,不願提供相關用電資訊。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呼籲,企業應盡快投入再生能源,擔負企業責任,不要與國際市場背道而馳。經濟部也須提出更多政策工具來帶動企業低碳轉型,「應於即將公布的『用電大戶條款』中,納入公告名冊事項」,這些企業用電佔了全台35%,有責任與義務使用更多綠電。
綠能「自發自用」前五名:台積電、台化、台泥、中油、亞泥
為推動能源轉型政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修訂時增加第12條,規範用電大戶需使用一定比例再生能源,被稱為「用電大戶條款」。根據能源局日前預告的草案,用電大戶為契約容量5000kw的企業,全台僅300多家企業,且刪除原「公告名冊」規定,拒絕公開用電大戶名單,引起環保團體反彈。
為了解用電大戶使用綠電的狀況,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調查台灣碳排最高的前15大企業,以「自發自用」、「購買綠電憑證」、「躉售電量」、「明確的綠電目標」、「現階段使用狀況」等五項指標進行評比,發現多數企業的綠電規劃仍相當不足。
高茹萍指出,表現最好的台積電是15家企業中唯一加入RE100的公司,穩健提高再生能源使用佔比及裝置容量,2019年自發自用的太陽光電已達369萬度,也購買9.14億度的再生能源、憑證及碳權。2019年台積電用電量達135億度,其中有9.18億度綠電,約佔6.75%,「目前只能取得全球數據,未來若能提供台灣在地用電數據會更佳。」
高茹萍表示,第二名的台灣化學纖維以自發自用量大而勝出,是台積電以外設置最多太陽光電的企業,總裝置容量達1500kw,年發電約170萬度綠電,佔總用電的0.07%,「雖然相對其他企業較佳,但實際上還是不夠高。」
相較之下,其餘的13家企業,現階段使用的再生能源佔比都不到0.05%,台灣水泥0.04%、台灣中油0.02%、亞洲水泥0.01%,群創光電0.004%,友達光電則只有0.003%。「但這些還算不是最差的,起碼他們已經有在自發自用了。」高茹萍說,相較於參與躉購或購買綠電憑證,企業自發自用對於環境有更直接的幫助,也能直接降低電網調度的壓力。
台塑石化、大連化工交白卷 南亞塑膠連用電量都不公布
中石化、長春石化、中國鋼鐵、台灣塑膠、中龍鋼鐵等五家企業,雖然有設置再生能源,但回售給台電。高茹萍指出,中石化的自發自用,僅用於路燈,換算占比僅佔0.0005%,「中國鋼鐵雖然沒有自發自用,卻有設置83.2 MW太陽光電,預計一年可發1億度電,設置量的表現較佳。」
而15大碳排企業評比中,台塑石化、大連化工、南亞塑膠三家表現最差,高茹萍指其資訊最不透明,不公布用電量及綠電量,更完全沒有綠能規畫目標,等同是交白卷,「其中台塑石化每年的用電高達26.7億度,在我們去電詢問時,業者卻還說自己不算用電大戶。」高茹萍批評,南亞塑膠連用電量都不願公布,非常離譜。
高茹萍指出,除了台積電以外,其他14家企業都沒有具體的綠電使用目標,也只有亞洲水泥及台積電有開始購買綠電憑證,7家公司有自發自用的實際作為,「從名單上可以發現,發展綠能與產業別無直接關聯,傳統的水泥製造業,也有能力超越科技業。」
陳椒華要求經濟部檢討水、電價 「沒競爭力的產業就該被淘汰」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說,用電大戶自行負擔綠電,是企業社會責任、國際趨勢,也是社會大眾對產業的期待。在企業賺錢的同時,不應造成環境成本讓全民買單,「過去我們鼓勵產業使用綠能,未來會變成要求業者負擔責任與義務,這是能源轉型的關鍵改變。」
洪申翰認為,包含歐盟在內的國際市場已經開始推動、研擬「碳關稅」等措施,環保署也正在研修《溫管法》要徵收碳費,而且Apple等許多國際品牌,也加入RE100的行列,將會要求供應鏈使用再生能源,唯有能夠積極投入綠能的台灣企業才會具有市場競爭力,「台灣需要有能力超前部屬的企業家,而非每次談到產業轉型,就出來反對、阻礙的業界大老。」
時力立委陳椒華也說,這些用電大戶,很多也是耗水產業,用電造成空污問題、近期也看到台灣水資源相當緊缺,政府不該像過去一直拿錢補貼高耗水、高耗電的產業,應盡快檢討調整水價及電價,「沒有競爭力的產業就應該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