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格馬部落流傳著一句話:「飢荒發生時,族人就會到暹丹悠(Sendenyu)覓食。」位於印度那加蘭邦暹丹悠村的蘭格馬部落,積極投入生物多樣性的復育已有20年的歷史。
土生土長的夸辛洛.通(Gwasinlo Thong)回憶道,這裡曾經是動物群聚、森林茂密、土壤肥沃、有著各種微氣候的土地。然而在1980到1990年代,因獵捕、伐木和游耕過度,許多自然資源被破壞殆盡。
年近60的他,是緊鄰暹丹悠社區保育區委員會主席。暹丹悠社區生物多樣性與野生動植物保育區(Sendenyu Community Biodiversity and Wildlife Reserve, SCBWR)緊鄰著暹丹悠村,距離那加蘭邦首府科希馬(Kohima)50公里遠。
2001年時,村裡的耆老和識字的部落菁英,感嘆當地生物多樣性喪失,決心全力保護這裡的動植物,設置了佔地18平方公里的保育區。在88%森林為私人或社區所有的那加蘭邦,這樣的社區保育行動意義非凡。那加蘭邦與緬甸接壤,位於印度、緬甸和喜瑪拉雅生物多樣性的熱點區域。
2011 年,該村通過了暹丹悠村議會自然保育條例(Sendenyu Village Council Act for Nature Conservation),賦予這個社區保育區正式的地位,由保育區委員會執行包含禁獵在內的各種保育措施。暹丹悠的保育成果顯著,廣受社會讚譽,山羌、水鹿、野豬、豬獾、獼猴、熊和鳥等多種野生動物的數量皆已回升。
人獸衝突成社區保育成功後的新挑戰
暹丹悠社區保育區的成功,鼓舞其他村落跟進,但新的挑戰也隨之而來:隨著野生動物數量增加,水鹿不時闖入稻田和辣椒田裡打劫作物,讓大多以農為生的村民陷入困境。野生動物進入鄰近其他村落而被獵殺、農民缺乏替代生計,都讓人傷透腦筋。
許多專家挺身而出,思考如何在人獸衝突的情境下面對保育區永續經營的挑戰;並著手研擬社區保育區的全面性政策,希望能將社區參與變成生態保育的主流,以維護社區的土地所有權和尊重在地既有的行事方式。
面對永續經營的挑戰,也讓暹丹悠社區保育區委員會開始考慮以「社區保留區」類別加入印度官方的保護區網絡。
社區保育區(community conserved area, CCA )可以說是「被改造過的自然生態系(natural and modified ecosystems)」,其具有高度生物多樣性,兼具生態和文化價值,且由原住民和當地社區以傳統慣習(customary laws)或其他有效的方式自發性地進行保護。
薩利姆.阿里(Sálim Ali)鳥類與自然歷史中心在2012年提出一份報告,盤點了那加蘭東部地區既有的保護區、以及具生物多樣性保育潛力的區域,認為當地共有765 個社區保育區,亦即受到保護的小塊林地。
能源與資源研究所(The Energy and Resources Institute, TERI)則於2015年以不同調查方法,計算出該邦共有407個社區保育區,其中82%完全或部分禁止伐木、狩獵並實施各種保育規範。這些社區保育區一共涵蓋超過1700平方公里,估計每公頃能封存120.77噸的二氧化碳,是減緩調適氣候變遷的重要幫手。
暹丹悠並沒有被納入印度的官方保護區 (protected area, PA)網絡。該網絡專為「社區保留區(community reserves, CR)」這個新的保護區類型而設置。
2002年印度政府修訂《野生動植物保護法》(Wildlife Protection Act),增加了保育保留區(conservation reserves)及社區保留區(community reserves)兩個新的保護區類型。那加蘭邦有93個社區保留區(CR),數量居全國之冠。這些社區保留區多位在私人或社區共有地上,在過去並未被規畫為官方保護區。
暹丹悠社區保育區的起源及綠色英雄
鳥鳴劃破寂靜的蔥鬱山丘,三塊木板做成的看板標示出暹丹悠社區保育區的入口,遊客們可以選擇不同的短步道親近這塊土地。
夸辛洛.通說:「居民擁有保育區所在的這片土地,我們曾在這裡蒐集生活所需的柴薪和木材。18平方公里的林地對這個仰賴森林資源維生的社區來說,綽綽有餘。起初,居民並不贊成設立保育區,但最後村議會說服了他們,為更大的保育願景捐出土地。」
當地生態復育的大功臣是暹丹悠青年團和由志工組成的社區保育區巡守隊。他們帶頭種植果樹、拓展自然形成的水坑和鹽沼地,並藉志工之力保護這個區域。社區居民也被鼓勵以水梯田代替游耕或火耕,避免後者過短的休耕週期讓土地養分或綠色植披被耗盡。
能源與資源研究所的西達斯.達克(Siddharth Edake)與同事表示,他們從那加蘭邦社區保育區研究中學到最重要的一點是:社區保育區之所以能在一些地方獲得成功,全賴當地的綠色英雄。「夸辛洛.通先生就是暹丹悠的綠色英雄,他一個人說服了許多社區放棄伐林、加入保育的行列。」
達克和同事共同撰寫的一份研究指出,世居那加蘭邦的那加族(Naga)部落行事遵從部落的傳統慣習與程序。他們的傳統權利受到印度憲法第 371A 條的保護,每個部落和村莊有自己的規矩。
儘管那加蘭邦議會分別於 1972 年和 2002 年通過《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及《生物多樣性法》,但是研究顯示「法案的推廣和執行成效不足,往往被地方上的傳統規範與習俗取而代之」。
野生動植物巡守隊(Wildlife Protection Force)成員喬瑟夫.賽巴(Joseph Seb)表示,不熟悉暹丹悠社區保育行動的隔壁村落居民,會獵捕跑出保育區範圍的鹿隻。賽巴表示:「保育區沒有圍籬,與鄰村共享邊界。我們正在嘗試設置圍籬,但這不太容易。我們需要鄰近村落能更具有保育意識。例如賽哈瑪村(Seiyhama)就開始實施季節性的禁獵。」
達克補充道:「社區保育區的範圍很小,平均不到500公頃,以保育野生動物的角度來說,遠遠不足,因為野生動物一旦跑出保育區外,鄰近村落的居民便認為有權獵捕這些動物。因此從大尺度來說,狩獵活動並未絕跡。」
為保育禁獵、又遇農損血本無歸 打擊受害村民生計
另一方面,社區居民反應,水鹿會破壞稻田、吃掉辣椒田的辣椒葉,但因實施禁捕令等保育措施,讓他們不能狩獵,也無法販賣鹿肉。巡守隊員賽巴表示:「農民不再能夠靠賣鹿肉來貼補家計,成了新的問題。」
暹丹悠村落發展委員會秘書菲利浦(Philip)說:「農夫一年在火耕及耕作水梯田的開銷約為25,000盧比(約台幣9600元),但野生動物襲擊作物讓他們血本無歸。我們試著送1到2袋的米來補償農民的損失,但這完全不夠。」
夸辛洛.通發現:「農損對寡婦的打擊特別沉重。我們向邦政府官員尋求補償援助時,才知道官方的野生動物補償措施僅限於大象造成的農損。」
菲利浦表示,雖然政府的森林部門推廣並支持社區的保育工作,例如提供樹苗,但他們仍需要政府單位協助完善保育區內的基礎建設,以利研究人員進行田野調查,或是提休憩設施給遊客。
過去幾年,研究人員在這裡發現一些新的兩棲類物種,證明該地作為保育熱點的重要性。
夸辛洛.通表示:「我們也需要科學家和民間單位來這裡幫助我們進行野生動植物調查,並記錄保育計畫在各個層面所帶來的影響。科學評估也能幫助我們說服民眾永續經營社區保育區的重要性。」
呼應暹丹悠社區對於民眾保育意識不足的擔憂 ,能源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達克補充說,那加蘭邦社區保育區共有72%的土地來自私人捐贈,且捐贈的動機各異。「我們發現,一些社區加入保育計畫的動機,是想把社區保育區當作野生動物的繁殖場,以便在野生動物跑出保育區能夠獵捕牠們。」
永續經營社區保育區 達成生物多樣性目標
在因應 COVID-19 疫情的封城期間,那加蘭社區保育區論壇譴責激增的狩獵活動,並將注意力轉到《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和該法守衛野生動物的願景。據報導,該論壇認知到「狩獵自古以來便是那加族社會從森林獲取食物的求生之道」,但「貪婪的意念從未受到鼓勵」。
研究發現,早在19 世紀初,那加蘭邦就有社區保育區的紀錄,主要目的是保護退化的森林和消失的野生動植物。那加蘭邦的《邦政府氣候變遷行動方案》,便將佔地 20 平方公里的侯諾馬自然保育區(Khonoma Nature Conservation)、特拉戈潘禁獵區(Tragopan Sanctuary,1998)與其他保育區列為成功案例。
該行動方案企圖利用 REDD+(「減少毀林及森林退化之溫室氣體排放及保育、永續管理和增加森林碳存量的相關努力」之英文簡稱)等碳封存資助機制,將資金直接支付給投入保育和改善森林品質的社區或個人。
夸辛洛.通說:「暹丹悠的每一項保育措施或規則,都是由暹丹悠村民以公開大會的方式做出來的。因此,每個社區成員對這些決定都有一種屬於自己的認同感 (sense of ownership)。」
社區保育區在設置、效能和永續經營上仍面臨諸多挑戰,且需要當地居民持續地投入保育心力。要擴大這些社區保育區的規模, 必須仰賴「印度政府與那加蘭邦政府及森林部門協力,以官方保護區網絡(PA network)將這些社區保育區制度化及主流化。」
達克提醒:「要讓社區保育區成為主流,需要提供科技、財務和制度上的支持,以鼓勵並維持社區保育區的設立和永續經營。隨著人口增加、地價飆漲以及人口持續外流,許多私人和家族地主可能會想收回這些林地來伐木營利,而非做生態保育。」
科希馬城的地區森林部門官員拉傑庫瑪.M(Rajkumar M)指出,官方認可的社區保留區(CR)可以獲得較穩定而持續的保護和資助。「社區保育區 (CCA)是由村議會和社區自行認定,而社區保留區(CR)則是社區主動發起和同意後並獲得政府認定。因此,社區保留區是法定保護區,由印度環境、森林與氣候變遷部資助。」
愛知目標落空 環團:排除社區權益的保育模式難以成功
夸辛洛.通承認暹丹悠社區保育區的永續經營面臨著新挑戰,並表示他們正在考慮取得官方社區保留區(CR)的認定。
環保團體「天堂之樹(Kalpavriksh)」紀錄了印度的社區保育區。成員尼瑪.帕薩克.布魯姆(Neema Pathak Broome)表示,他認同社區自發的保育計畫,這對達成生物多樣性目標來說緊急而重要。
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近期發表聲明,表示2010年提出的 20 項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沒有一項能完全達成。最新版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將「在2030年前保護地球30%生物多樣性」列為2020年後的目標之一。
布魯姆認為:「愛知目標無法達成的原因,是目前保育的操作模式將社區權益排除在外。若持續這種排除社區的保育模式,長遠下來,我們仍將無法保護生物多樣性或達成生態安全(ecological security)。」
她強調,社區的土地權利與利用當地資源的方式必須受到尊重。「我們必須認可這些社區保育計畫,協助創造出讓其他地區也能夠發起這類行動的環境,並支援那些被迫中斷的計畫。」
「這是更為永續的生物多樣性保育做法。菲律賓已經制定了關於社區保育區的法律,我們需要這種能夠尊重當地居民生活方式的法律,而不是在他們既有的保育行動上強加官方機構的準則。重點是去支援、而非管制他們。」
參考資料
- Mongabay(2020年10月27日),A community in Nagaland strives to sustain wildlife protection amid fresh challen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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