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特目辦法》預告期將屆 農地違章工廠恐就地合法 民團籲暫緩實施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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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特目辦法》預告期將屆 農地違章工廠恐就地合法 民團籲暫緩實施

2021年06月03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國內農地違規蓋工廠情況常見,經濟部上月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子法之一的《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轉特目辦法)草案,將開放符合條件的農地工廠變更地目,以加速納管期程。

由於草案預告期將於7日結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今(3日)透過線上記者會批評,新法若上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工廠將可以永久「就地合法」、土地還可以交易,恐衍生炒作問題,也讓工業區形同虛設;呼籲經濟部暫緩草案公告,重新修正《工輔法》,加強拆除機制,輔導工廠遷入工業區,從根本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暫緩《轉特目辦法》上路。圖片來源:線上記者會直播

經濟部公告《轉特目辦法》草案 三條件開放工廠變更用地

《工輔法》於2019年修法通過,明訂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的農地工廠「即報即拆」,在此之前的既存農地工廠則是必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特登)」,在輔導改善期限內,繳交相關計畫取得「特登」使建物暫時合法。

而土地的部分,有別於過去以「丁種建築用地」允許農地興建工廠,經濟部在5月7日公告《轉特目辦法》草案,開放取得特登的工廠申請用地變更,只要擬具相關計畫報告,就可以將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特定專用區或工業區等。

經濟部強調,要申請「特登」的工廠必須完成污染改善、繳交營運管理金等,而轉特目的門檻也不簡單,必須3年內無重大環保違規、還要繳交回饋金,並且在屋頂裝設太陽能板,絕對不是「無條件」就地合法。經濟部表示,希望業者主動申請納管,達到產業與環境保護的兩全。


為了解決農地工廠問題,政府祭出各種措施,吸引業者登記納管。圖為台中市烏日溪南農地違章工廠。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違章工廠將永久就地合法 環團:應輔導遷入工業區

《轉特目辦法》草案的預告期將在6月7日屆滿,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多個民間團體今日聯合召開線上記者會,認為該草案等同讓農地違章工廠永久就地合法,呼籲經濟部暫緩新法上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沅諭指出,要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應該優先提出遷廠規劃,提供廠商良好的政策,輔導遷入工業區,剩下的再來討論《轉特目辦法》的用地變更,而不是放棄輔導遷廠,直接就地合法。

吳沅諭強調,這些工廠永久就地合法之後,還可以將土地任意買賣,可以預見一波炒作潮,可說是國土破碎的惡夢。除此之外,政府原本預計在5~10年內開發的上萬公頃工業用地,供農地違章工廠遷移入駐,但現在農地違章工廠可以就地合法,根本沒有廠商想遷入這些工業區,這些工業區也終將變成炒作投機客的商品。


吳沅諭認為,用地變更應是最後手段,不該直接開放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圖片來源:線上記者會直播

《工輔法》罰則未納入拆除 「即報即拆」效率低落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蔡佳昇則表示,在2019年《工輔法》修法前,當時政府強調修法的第一大原則就是「不准新增」,經地球公民基金會統計,近年來台灣每年新增4000~6000間違章工廠,面對遭檢舉的違章工廠,經濟部卻以「斷水斷電後無法製造加工,不算是工廠」等理由,認定不屬經濟部管轄而不插手。

加上《工輔法》罰則並未明訂拆除,拆除權責落在地方政府,導致拆除成效低落。光是地球公民與g0v共同開發的「違章工廠回報系統」,一年內就檢舉了308件新增違章工廠,實際拆除成功的卻僅有8件。

蔡佳昇強調,應該透過修法把「拆除」明文納入《工輔法》罰則的章節中,並且加入「公民訴訟」條款,讓民眾可以對於不作為的地方政府提起訴訟,避免行政怠惰。使農地違建處理流程正常化,落實新增建「即報即拆」。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婆仍有新增建工廠。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現行納管僅是「納而不管」 《工輔法》還有改善空間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指出,自2010年起,有7331間臨時工廠登記(臨登)被納管,其中有1171間被環保機關認定為有污染可能的列管污染源,這1171間工廠在2010年到2020年間數度違反環境法規,共遭裁罰545次。然而現行《工輔法》卻沒有因應的機制,未來這些違規工廠還可能就地合法,讓農地污染持續上演。

陳震遠認為,由於管理制度的缺陷,業者根本不會改善污染排放的問題,政府也難以掌控污染源,導致環保機關、團體疲於奔命追查。若政府真的有決心解決,應該透過修法建立機制,如違規工廠可以撤銷特定工廠登記,以嚇阻農地污染問題。


環團認為,應透過修法從根本解決農地污染問題。圖為台南二仁溪農地污染場址。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農田糧食與工廠污染比鄰 管理應回歸國土計畫精神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黃子芸指出,2019年經濟部強調《工輔法》是為了「全面納管,不是就地合法」,也在法條中附加但書,要求廠商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等規定,才能辦理用地變更,意思是就地合法的前提必須符合國土規劃。而國土計畫的精神就是「讓對的事情,發生在對的地方」, 不適宜農地的工廠,不應該永久性存在。

黃子芸表示,《轉特目辦法》草案中,並沒有看到合理的審查標準,導致「全面納管」淪為「永久就地合法」,應暫緩《特目辦法》草案公告,重啟《工輔法》修法。藉由農地工廠的管理及遷廠輔導機制,落實國土安全及永續發展,避免農產糧食暴露在工廠汙染的污染之中。

違章工廠消防安全缺陷 「火神的眼淚」真實上演

近期台灣戲劇「火神的眼淚」爆紅,寫實描述消防員面臨的困境,引起不少觀眾共鳴。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也出席記者會,痛批農地違章工廠就是「消防員墳墓」。

朱智宇以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2019年台中大雅違章農地工廠火警為例,指出這類工廠違法建於農地,由於缺乏消防水源、建造及建材不符建築法規、道路狹小消防車難以通行等等,消防安全具有根本性缺陷。

該「大雅」案調查報告中,也指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在《工輔法》修法後,至今違章工廠納管率、拆除數量仍然不見起色,只是將農地違章工廠變成荒謬的「違法建造的合法執業工廠」。若政府未來仍不斷將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就是將這類工廠打造成消防員墳場的最大幫兇。


農地違章工廠因缺乏消防水源、建材不符建築法規等因素,消防安全令人憂心。圖為2019年8月29日彰化埔心農地違章工廠大火。圖片來源: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團體提出四大訴求:

一、暫緩《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草案公告,重修《工輔法》。
二、反對農地違章工廠永久就地合法,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不可以交易買賣,恐將造成農地破碎,投機客炒作地皮。
三、拆除、遷廠與優惠貸款配套列為強制手段入《工輔法》,並要求應於一定年限內,輔導遷廠至工業區。
四、《工輔法》要把「拆除」明文納入罰則的章節當中,並加入「公民訴訟」條款,讓民眾可以對於不拆除的地方政府提起訴訟。

作者

李蘇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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