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應變門檻擬下修 明訂降載減排對象 環團:勿因企業反彈退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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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應變門檻擬下修 明訂降載減排對象 環團:勿因企業反彈退讓

2021年08月18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環保署預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目前仍在蒐集各界意見,昨(17日)邀集民間團體及企業代表舉辦研商會。產業界認為,草案中強制業者減排的機制太過強硬,恐怕無法達到減緩空污的效果,反而會增加額外的環境成本。

民間環保團體則表示,這次修法大幅改善了過去法條不足之處,希望進一步加嚴管制,降低空品惡化對全民的影響,呼籲環保署不要因企業反對而退讓。

草案下修應變啟動門檻、明訂降載減排對象、新增「好鄰居條款」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繼2017年第二次修正公布後,環保署於今(2021)年6月29日發布第三次修法預告。

環保署表示,現行要空氣品質(AQI)大於200,即紫色預警才會啟動應變機制,但近年來空品狀況逐漸改善,「紫爆」事件減少,而AQI大於150的紅色預警事件成為主要關注情況,打算將應變機制下修至紅色就啟動。

本次修法也將中央及地方的應變措施法制化,同時空品預報由1天提升至3天預報。另外透過法規明文要求燃煤電力機組、燃煤汽電共生、鋼鐵冶煉業、石化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等對象,必須在空品不良期間按照比例降載或減排。


草案修正了預警及嚴重惡化的等級名稱,未來空品惡化達中級預警以上就要啟動應變機制。圖片來源:環保署


草案目前針對不同業別規劃的強制減排幅度。圖片來源:環保署

此外,本次修法另一個重點是明訂地方政府的作為,除了空品惡化時要廣泛通知民眾採取防護,另外增加了「好鄰居條款」,要求位在上風處的縣市政府,須於空品不良期間採取管制措施,減輕下風處縣市的污染負荷。至於地方的工廠、移動污染源等,也將管制規則下放由地方政府制定。

此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2個月,環保署要在期間內蒐集各方意見,統整後研擬不同修法方向的可行性。


上風處關聯縣市列表。圖片來源:環保署

環團樂見修法朝正確方向 呼籲加嚴應變措施、門檻

現行「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是在2017年6月通過修訂,但此版本多年來爭議不斷,民間團體認為緊急應變門檻過高,難以達到效果,希望環保署就應變項目、應變強度等再次修正。

如今終於盼到第三次修法,不少民間團體在17日的線上研商會表示肯定,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發言表示,這次修法確實往民間長期呼籲的方向邁進,彌補了上一次修法不足的部分,希望環保署不要因為業者反彈就退回去。

但民間仍提出了數項修法建議,如地球公民基金會就認為,近年來紅害的部分成因大多是「臭氧8小時平均值」過高,但本次草案中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臭氧僅列出「臭氧小時值」,建議依照AQI級距,修正臭氧8小時平均值達到0.086~0.105ppm時,即為「預警中級」。

而目前草案設定「全國供電裕度達280萬瓩以上,且備轉容量率10%以上」條件下,才可讓燃煤火力發電機組降載。地球公民建議,應將條件修正為「全國供電裕度250萬瓩以上,或備轉容量率在8%以上」,即可有效反映電網需求。此外,部分老舊燃氣發電機組也造成嚴重污染,應該納入應變措施。

環保署回應表示,民間的意見都會納入參考,但此次修法是加強短期空品不良的應變,臭氧的問題要靠長期的改善方針,需要中央與地方、全民共同改善。而備轉容量率的建議,因近年再生能源發電量提升,考量再生能源供電較不穩定,才會將備轉容量率保留為10%。


草案訂定了各級預警與惡化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條件。圖片來源:環保署

憂衝擊產業鏈 企業強烈反彈:減排無助改善空污

草案強制要求燃煤電力機組、鋼鐵業、石化業及其他製造業等對象減排,雖然獲得民間團體好評,但也引起當事業者反對聲浪。

修正草案中規定減排基準以預警發布前一日的「實際排放量」去計算,但有不少業者主張應維持現行以「許可量」為基準的做法;也有業者要求取消上風處「好鄰居條款」、取消空品季(10月到3月)的管制措施等,就怕營運受到修法影響。

全國工業總會代表17日指出,希望可以劃分境外污染源,若是污染源來自境外,就不應該要求國內業者降載,因為降載無法解決空污問題。

鋼鐵公會代表則說,鋼鐵產業是連續產線,其中一個停止,所有的工廠都會受到影響,像是原物料、半成品等須特殊處理的物品就要另外運輸或存放,會產生額外環境成本。強制減排可能稍微改善當下空品,但長期來看恐怕沒有效果。

石化公會業者則強調,這次修法會面臨很多實際操作跟執行的困難,希望可以重視工廠的意見,進行整體考量。


雲林縣被民間團體稱為空品最差的縣市,不少人將矛頭指向六輕內的燃煤火力發電廠。圖片來源:林昶瑞 (CC BY 3.0)

「修法不是處罰固定污染源」 環保署強調空氣要共同維護

對於產業界提出的修正建議,環保署回覆指出,減排基準改為實際排放量或是實際燃料使用量、上風處縣市共同應變等項目都是本次修法重點之一,必須以此為原則才能獲得具體減排成效,但業界的其他意見也會持續研商帶回討論。

面對業者的強烈不滿,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處處長蔡孟裕表示,這次修法不是要處罰固定污染源,因為不論污染源來自何處,畢竟空氣是大家一起在呼吸的,因此需要大家一起配合減量。

作者

李蘇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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