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2023年啟動除役 環評要求加強核廢料安全管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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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廠2023年啟動除役 環評要求加強核廢料安全管理

2021年09月16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廖禹婷報導

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時限將近,第二核能發電廠將於2023年展開長達25年的除役工作,成為台灣第二座除役的核電廠。

今(16日)環保署召開「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環評委員決議補件再審,並要求台電加強說明除役設施的耐震設計,除役後產生的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方式評估設置海嘯牆,以及核廢料的安全管理計畫


今(16日)於環保署召開「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廖禹婷攝

核電除役大工程 台電分訂四大階段項目 盼25年內完成

核二廠位於新北市萬里區與金山區,1974年配合當時的十大建設工程動工,經過不到10年工期,兩部機組分別於1981年12月及1983年3月商轉發電,長期供應北部地區的電力需求,經過40年的運作,運轉執照將屆,一號機與二號機分別於2021年12月27日、2023年3月14日到期,接續啟動長達25年的除役工作。


核二廠相關設施拆除、改建或興建之期程及範圍。圖片來源:環評書件資料

台電規劃的25年除役計畫分為四大階段項目。前八年為「除役過度階段」,將核廢料移至室外乾貯設施,並興建室內乾貯設施,接下來的「除役拆廠階段」則需耗費12年將核廢料移至室內乾貯設施,同時拆除廠房系統與組件、對廠房建物除污。

至於主要建物及設施拆除工作,則安排在最後五年的「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及「廠址復原階段」。

新北市拒當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 環團希望增公民討論空間

這段漫長的除役期程,環境法律人協會副書長謝蓓宜認為,台電面對氣候變遷的因應作為不夠充分,「2017年核一廠2號機曾因為暴雨緊急停機」,台電仍應重視環境變遷的相關評估。

她也提到,除役過程稍有不慎,便可能使居民受到輻射的危害,因此必須納入環團與在地居民共同監測。對此,台電副總經理簡福添表示,所有除役資訊皆公佈在台電對外網頁。除了原能會的監督,還有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未來資訊公開也會持續做」

新北市政府則要求中央明確宣示,核廢料中期暫存設施及最終處置場址絕不會設在新北市內,也呼籲台電盡快對除役計畫提出更詳細的時程表,「在地居民已跟核電廠共存40年,未來除役還有25年要跟核電廠共存,需強化在地居民參與除役過程的討論。」

台電對此再三保證,絕對不會將新北市作為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址。

根據台電統計,核二廠除役後,將殘留高階核廢料約1.1萬束,低階核廢料約13.5萬桶(以每桶55加侖計算),台電也說,最終處置場址要選在哪裡,目前仍無定案。


核二廠現址。本報資料照,孫文臨攝

除役後廠址如何規劃? 台電:將作為低碳電力設施

許多民眾關心,核二廠除役後,原址會如何利用。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指出,北海岸居民希望「原除役廠區歸還於民」,希望台電能充分增加公民討論的空間,除了當地的土地修復及復育,也期盼能還給居民一個乾淨的家園。

不過台電則表示,按照目前除役廠區的規劃,土地預計將保留為未來電力發展設施的再利用。簡福添也透露,原址將設置低碳電力設施,補足未來北部的用電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