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21)舉行記者會,表揚因打擊環保犯罪而獲頒金環獎的破案英雄,也邀請過去獲獎的檢警人員出席分享破案歷程。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秀玲分享,許多業者會透過合法掩飾非法的手段,假借「再利用」的名義濫倒事業廢棄物。她也提到,查緝環保犯罪應該跳脫舊有思維,將重點放在如何追溯源頭,透過跨領域合作、以經濟犯罪及企業犯罪的角度審視案件,才能真正對產業進行總體檢,杜絕環保犯罪案件再發生。
環署最新策略結合物聯網及AI分析 提升環保犯罪執法效率
環保署從2010年啟動環檢警結盟,共同查緝環保犯罪,也在2003年起每年辦理環境執法研討會,精進環境執法策略及技巧。環保署表示,從2015年統計至2021年11月為止,已查獲近1600件環保犯罪,移送人數超過4800人。另外,為了表揚對執行查緝環保犯罪及維護環境正義有貢獻者,環保署於2019年開始舉辦金環獎。
環境督察總隊吳權芳科長說明,環境執法策略過去以「污染源管末採樣」為主,例如查核業者排放的放流水或廢氣是否符合標準,但這容易造成業者設法規避查核的情形,因此後續開始透過鎖定污染熱區,建立稽查管理平台。目前最新的執法策略,則會藉由物聯網及AI分析工具,結合各專業領域人員,協助第一線執法者查緝環保犯罪。
環保署舉例,過去查核工廠的空污管制作業,只能就現場業者自設的污染防治設備,判斷是否有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放許可操作,或是透過煙道檢測查核排放標準。隨著科技執法的進步,現在可以利用紅外線式氣體偵測儀,遠端監控肉眼不可見的揮發性有機廢氣,進行業者違法排放廢氣的事實蒐證。
獲頒第三屆金環獎「年度打擊環保犯罪傑出貢獻獎」的警政署保七總隊分隊長吳建賢也表示,因為廢氣無法透過肉眼識別,是所有污染物裡最需要依賴科技執法的種類。
他分享,過去曾參與廢氣排放案件,蹲點近兩週時間卻苦等不到業者排放廢氣的違法證據;正準備放棄之際,才終於透過紅外線式氣體偵測儀監控到污染物濃度異常飆高,團隊隨即派員出動,成功蒐證。
2019年組織犯罪案遭重判 檢方強調追溯源頭重要性
吳權芳科長分享,2019年曾經查緝一起中彰投雲苗非法清理廢棄物的組織犯罪案,業者將未經完整處理的事業污泥傾倒在行水區及農牧用地,造成土地嚴重污染。
他指出,透過檢警環三方合作,以及與賦稅署、國稅局跨領域合作,成功針對18個主要違法標的進行大規模查緝行動。相關判決也在今年出爐,30名涉案業者依違反《廢清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最重遭判刑11年,合計約裁罰8千6百萬元。
曾參與本案的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秀玲也說,本案之所以遭到重判,是因為團隊透過跨領域合作,掌握業者違法的明確證據,讓業者無法再透過「合法掩飾非法」的手段,假再利用之名行濫倒之實。
李秀玲提到,查緝濫倒廢棄物後通常需要交由地方環保局負責後續清理工作,但因為清理成本高昂,所以一定要往上游端追查出源頭企業,才能依法要求違法企業支付高額清理成本。「現在的環保犯罪要有不同的思維,不是只查緝下游端,而是要找到源頭、找到問題才能杜絕犯罪。」
她也強調,未來要查環保犯罪應持續透過高強度的蒐證方式,除了結合多領域,也納入科技執法,才能有效對整個產業進行總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