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至今快兩年的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契約容量5000瓩(kW)以上的企業需在五年內履行使用10%綠電的義務,隨著檢討期限將至,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19日公布2021年度統計,顯示國內排碳量前20大的企業中,使用綠電占比最高的台積電,綠電也僅占用電量的4%,其餘19家連1%都不到。
這20家企業碳排放佔了全台總排放量的44.6%,TRENA呼籲企業應積極改善,並希望政府加嚴對用電大戶的要求。立委亦呼籲行政部門加速推出能源三法修正草案,以配合國家淨零目標,建構更完整的綠電供需系統。
排碳大戶只用少少綠電 僅台積電占比超過1%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調查,2021年度國內碳排放量前20大的企業之中,僅少數業者有建置再生能源自用,其中綠電占比最高者是台積電,使用量超過4%,而其他企業綠電占比連1%都不到。端看數據,次高者為中國石化約0.87%,第三名的台灣中油則約0.14%。
進一步檢視TRENA提出的報告,其數據來源為各家企業公開的ESG報告書,因各家資訊揭露程度不同,導致計算方法略有差異。如台積電僅公布全球用電量約160億度,換算在台灣使用6.6億度綠電才得出4.11%的數據,與其他企業是以在台綠電使用量除以在台總用電量的算法不同,如台灣中油以國內用電量16億度為分母,並以綠電發電量約0.02億度作為分子換算。
針對這點,TRENA秘書長高茹萍解釋,民間調查的資料受限於企業對資訊的公開意願,TRENA也反覆向企業確認數字正確性。
2022排碳大戶綠電使用狀況排名及原始資料。(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提供) by 環境資訊中心公共檔案區 on Scribd
產業用電大增拖慢能源轉型 立委要求修能源三法因應
能源局訂定《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俗稱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契約容量達5000瓩(kW)以上的用電戶,需在5年內設置其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於2021年元旦上路,每兩年定期檢討,即將屆滿。
初步估算,被納入規範的企業以石化、鋼鐵、半導體、電子業等為主,約有300多家受影響,但經濟部並未公布完整名單。而經濟部原定2025年我國再生能源占比要達到20%,其中要靠用電大戶建置約1GW的裝置容量,隨著用電量不斷成長,分母變大,經濟部最終宣告無法達標。
根據能源局統計,2021年我國總用電量共2834億度,其中工業部門用電就高達1614億度,占57%。TRENA秘書長高茹萍便指出,再生能源目標未能如期達標,這些大企業責無旁貸,能源轉型速度不該因企業用電大增而被拖慢,既然用電量提高,使用綠電的責任也需增加。高茹萍呼籲政府應將用電大戶門檻下修至800瓩(kW),並搭配淨零減碳計畫,訂定更長期目標,在2030年達成再生能源占比20%。
立委洪申翰也建議,能源三法(包含《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管理法》等法案)都該進行系統性修法,以吻合國家淨零路上所需要的政策工具與市場情境,呼籲行政部門應加速推出草案,以建構更完整的綠電供需生態系。
近兩年減碳效率低落 環團籲企業加速改善製程
除了建置再生能源「開源」以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柯乾庸也強調,製程「節能」也是必須持續進展的目標,且效果應反映在企業碳排放上。根據資料顯示,2020年受到疫情影響,台灣前20大企業的碳排放略有下降,但仍佔了全台總排放量的44.6%。隨著2021年經濟復甦,企業的生產與排碳也隨之升高,有些甚至打破歷史紀錄,顯示多數的排碳大戶近兩年根本沒在從事減碳行動。
柯乾庸分析,多數的企業確實有提出2050淨零承諾,但仍有企業採用對自己有利的基準年,如中油雖宣示「2025及2030年排放量較2005年減量40.6%及49.5%」,但若將中油2025年的目標排放量與2020年相比,換算結果僅減量10.5%,2030更只減量23.9%,與對外承諾的49.5%相差甚遠。呼籲企業排碳大戶應該檢討淨零承諾的設定,提出具體的製程改善與再生能源規劃。